专栏名称: 中国会计视野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网站。是了解会计、审计、税务、评估等相关专业领域的最佳网站之一。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会计雅苑  ·  安永华明收警示函 ·  2 天前  
马靖昊说会计  ·  Deepseek:为什么这么多女CPA都是单 ... ·  2 天前  
马靖昊说会计  ·  一个家其实就是一套财报 ·  3 天前  
马靖昊说会计  ·  货币资金造假:胆大包天的财务“魔术” ·  4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中国会计视野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及时扣?别着急,可以补扣

中国会计视野  · 公众号  · 财务  · 2019-04-27 07:23

正文


最近有不少小伙伴询问:可以享受的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在申报当月办理扣除,怎么办?别着急,和申税小微一起来看如何处理~


1、有工资薪金所得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 预扣预缴税款 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 也可以在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 ,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汇算清缴申报 时扣除。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 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 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 当年内 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汇算清缴时申报 扣除。


2、无工资薪金,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纳税人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 ,自行向 汇缴地 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扣除信息表》 ,并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3、关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 ,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4、非居民个人变为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变化情况, 年度终了后 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来源:上海税务 上海·嘉定税务

会计视野系列微信群,包括地域群,行业群,专业群。已有8万多网友入群。欢迎加下方视小野微信好友后入群。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