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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园欲出售20只猕猴

洋县吧  · 公众号  ·  · 2025-01-18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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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email protected])记者在社交平台发现一则出售公告,内容为:马鞍山森林公园内猴山现有猕猴数量偏多,场地有限,为了更好地提高猴子的生存环境,经管理处研究决定,现欲交流出售一部分(20只)猴子出去。从公告的明细表来看,出售的全部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价格在3000元—5000元不等。

社交平台上马鞍山森林公园出售猴子的相关公告。网络图

1月17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了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吹笛景区(原名马鞍山森林公园),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是有猴子出售,需要的话可以给你提供联系方式。”

当记者询问公告的真实性时,工作人员回应:“既然公告发出来了,就是真实有效的,你们按照电话联系就行了。”就猴子的来历,工作人员确认:“是我们公园的猴子,不信的话你可以自己过来先看一下。”

随后记者按照公告上的联系方式,采访了联系人王先生,他表示:“最近是准备交流(出售)一批猴子,都是我们公园人工饲养的。”

记者询问个人是否可以购买猕猴时,王先生明确表示:“个人不能购买,只有动物园才能购买,个人(购买)我们怕虐待动物。”

按照公告的内容,猕猴出售的截止日期是1月24日,王先生坦言:“目前猴子都还在,我们只是先上公告。必须有相关保障,且有饲养证的动物园才能购买。”

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马鞍山森林公园出售猕猴的行为是否合法?上游新闻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赵龙律师,他认为:“一般情况下,国家禁止买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也规定了例外情况。马鞍山森林公园如果获得了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相关规定,是可以出售猕猴给动物园、科研单位等具备相关资质机构的,这一行为并不违法。反之,如果森林公园没有获得批准就进行售卖,肯定也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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