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电价研究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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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强电力零售市场价格监管

电价研究前沿  · 公众号  · 能源 电力  · 2025-01-01 21:49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山东省2025年电力零售市场价格监管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旨在规范电力零售市场交易行为,维护终端用户权益,降低实体经济电费负担。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建立市场价格披露和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需通过不同渠道向相关经营主体披露市场均价、套餐联动价格等信息,并对价格超过预警值的零售套餐及相关售电公司进行风险提醒告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关键观点2: 开展“电价政策进企业”活动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将共同开展活动,通过发放“明白纸”、集中座谈等方式,向企业解读和宣贯市场规则和电价政策。针对签约零售合同均价高于预警值的用户,将组织签订《零售交易合同签约知情书》。

关键观点3: 完善用户信息认证程序和其他事项

包括电力用户应在交易平台完成主体法人实名认证,交易中心应建立完善的用户身份认证机制,规范经营主体账号及注册信息管理。同时,规范售电公司交易行为,确保注册信息完整准确,知悉核心条款后履行相关签章手续。电力用户可通过交易平台发起合同纠纷申诉,并加强零售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关于做好2025年电力零售市场价格监管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鲁发改价格〔2024〕980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各相关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电力零售市场交易行为,维护终端用户合法权益,降低实体经济电费负担,根据《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鲁监能市场规〔2024〕24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电力零售市场价格监管和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市场价格披露和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应通过交易平台、“e-交易”APP等渠道,常态化向相关经营主体披露市场均价、套餐联动价格、偏差费用分摊标准等信息。

对于价格超过预警值高于同类型套餐市场均价10%或高于同类型套餐平段均价5%,下同)的零售套餐及相关售电公司,交易中心应在交易平台设置风险提醒告知,并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山东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报告,涉嫌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开展“电价政策进企业”活动

本《通知》印发后,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开展“电价政策进企业”活动,通过发放“明白纸”、集中座谈等方式,做好市场规则、电价政策的解读和宣贯工作,提高电力用户议价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针对签约零售合同均价高于预警值的零售用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电网企业通过专题座谈会等方式,发放并组织签订《零售交易合同签约知情书》,全面告知零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并反馈交易中心;存在异议情况的,协助零售用户通过交易平台纠纷申诉功能发起合同纠纷申诉,交易中心受理申诉后,组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三、其他事项

(一)完善用户信息认证程序。电力用户应在交易平台完成主体法人实名认证,及时维护授权联系人信息,完成信息确认及意愿认证后方可参与2025年度零售市场交易。交易中心应建立完善的用户身份认证机制,规范经营主体账号及注册信息管理,对账号实名信息与主体法人信息一致性、联系人信息唯一性进行核验。

(二)规范售电公司交易行为。售电公司应如实、准确告知签约用户市场政策、交易风险及套餐价格等信息,协助用户在交易平台完成法人实名认证,不得存在操纵市场价格、串通报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严禁售电公司通过虚假营销、冒用信息、未经授权使用用户电子签章等方式,签订违背用户交易意愿的零售合同。零售用户应谨慎委托授权他人开展平台业务,妥善保管账号、密码等信息,不随意交由他人代为操作。

(三)畅通合同纠纷处置通道。电力用户应在交易平台完成法人实名认证及意愿认证,确保注册信息完整准确,知悉在交易平台签订零售合同的电量电价、合约周期等核心条款后履行相关签章手续。零售用户对签订过程存在异议的,可通过交易平台发起合同纠纷申诉。交易中心受理后,售电公司要对用户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提供证明材料,并主动与用户协商解决,自愿换签。协商不成的,交易中心要定期披露相关投诉情况。电网企业应积极协助有关单位开展违规签约取证及处置工作,经司法机关确定售电公司存在诈骗或伪造公章等行为的,由交易中心报能源主管部门、能源监管机构确认后启动强制退市手续。

(四)加强零售市场规范管理。交易中心应动态监测零售市场价格,通过交易平台为电力用户提供简洁、直观的售电公司、零售套餐展示,具备零售套餐比选、筛选、排序、价格估算、价格曲线展示等辅助决策功能,突出展示套餐关键信息,方便电力用户对零售套餐进行直观比选。零售合同执行期间,如容量电价等市场政策发生调整,交易中心和电网企业按照最新要求组织零售合同换签及结算等工作。


附件:零售交易合同签约知情书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山东省能源局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零售交易合同签约知情书


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地区:_____市_____县/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在山东电力交易平台与售电公司签订的2025年度《山东省电力零售交易合同》 □是  □未  经过法定代表人知情且同意后履行签章手续, □知悉  □不知悉  上述零售交易合同的电量电价、合约周期等核心条款及合同签章方式。

我单位确认《山东省电力零售交易合同》签订 □是  □非 本单位意愿。

我单位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零售用户可登录山东电力交易平台(网址:https://pmos.sd.sgcc.com.cn),在【零售市场/套餐管理/我的合约】菜单中查看已签订的零售交易合同,在【信息披露/综合查询】菜单中查看市场均价、市场偏差费用及分摊标准等相关市场信息。

2.请务必妥善保管山东电力交易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及电子签章等,不得随意泄露或交由他人代为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