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底Open AI发布Chat GPT后,人工智能大语言模型的突飞猛进一度给律师、律所们造足了焦虑,忧心自己所处的职位已经进入了被AI淘汰的倒计时。
所幸,成熟的律师们大多找到了AI时代的进阶定位:以人的身份应用AI,而非坐视AI在简单重复工作领域取代自己。
但与此同时,对于一个已经在律所存在了许久的确切职位而言,“生死存亡”似乎真变成了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美国律所200强在两年间针对该职位的聘任量下降了1/3,且这一职位似乎很大程度上被另一个职位所替代。
AI时代第一个被淘汰的律所岗位,反而与AI无关?
“对很多律所来说,非股权合伙人很大程度上已经取代了法律顾问(曾经的地位)。”一位律所HR如是说。
“顾问”(Counsel),这个在中外律所都可以称得上源远流长的职级,似乎离自己的生存危机越来越近了。
顾问的最准确定义莫衷一是,但多数情况下用于以下两类情形:
一是资深律师在成为合伙人之前的考察性过渡职位;二是给未晋升为合伙人且未来也不太可能成为合伙人的资深律师设置的职称。
除此之外,也有部分律所在招徕来自政府、高校等机构的大拿时,既不方便直接让他们成为合伙人,也不能将他们作为普通律师对待,因而借用了这一职称,方便他们开展工作。
顾问曾一度是个讨论度不低的话题:
律所金字塔形的人才架构,注定无法让每一位怀揣大咖梦想的年轻人最终都跻身合伙人行列。
如果律所希望给这些人才创造更多空间,让他们免于被迫流向其他行业的命运,那“顾问”就是一个很好的调节阀。
直到局面出现了预期之外但又合理的变化。
“对很多律所来说,非权益合伙人正在很大程度上取代法律顾问(原本的地位)。”
法律招聘公司Lippman Jungers的合伙人萨宾娜·利普曼(Sabina Lippman)表示。“像凯易这样的律所正在越来越早地将律师转为非权益合伙人,而这产生了多米诺骨牌效应,其他一些律所也开始(效仿凯易)更早地将律师转为非权益合伙人。”
换言之,顾问职位曾经是律师和权益合伙人之间的垫脚石,但如今,律所正在用非权益合伙人填补这一职位——与听上去没啥权益又更显疏离感的“顾问”相比,后者至少能在名片正面印上“合伙人”的后缀,向客户展示自己的靠谱与值得信赖。
要证明这点,没有什么比客观数据更具说服力。根据Law.com的数据,2019年至2023年间,美国律所前100强中非权益合伙人的数量增长了22.8%,前200强中非权益合伙人的数量也增长了19.7%。
相比之下,根据ALM员工人数数据,2020年至2024年间,美国律所前100强中合伙人和助理级别之外的“其他律师”(包括法律顾问在内)仅增长了13.8%,美国律所200强中的对应数据则是12%。
从数据上看,非权益合伙人的增长速度几乎是法律顾问增速的两倍。此外,根据Firm Prospects的横向数据,
2024年第二季度,美国律所前200强共聘用了
684名
法律顾问——与之对比,2022年的同期数据则是
974名
,两年间下降了近
1/3
。
美国律所似乎确实正在抛弃“顾问”们,但,为什么?
是因为凯易等头部律所带起的风潮,还是有其他更深层的原因?
之所以有这一现象,一部分原因确实是顾问们有了“替代品”:至少在扮演律师与权益合伙人之间的垫脚石或跳板这方面,非权益合伙人这个职位更好用。
但这种替代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市场风向的转变:
横向市场的变动反映出一个事实,即律师进入法律顾问行列的需求在下降。
正如某些行业观察人士指出的,当前竞争愈发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律所不得不更注重最头部合伙人层级的横向招聘。法律顾问的“造雨”能力不够,自然也就在这轮军备竞赛里落了下乘。在一些律所中,法律顾问级别对应的晋升机会也减少了。
顾问们的高薪酬也是一大问题。
在美国律所,法律顾问的薪酬一般低于权益合伙人而高于高年级律师。根据美国某人才机构合伙人的说法,大型律所中精英高级合伙人的薪酬(包括工资和年终奖金)目前在45万至55万美元之间,而这些律所的法律顾问的起薪历来都在40万至50万美元之间。
“随着合伙人薪酬的上涨,这种高层重叠,尤其是高级合伙人和法律顾问之间的重叠,近年来给律所们带来了挑战,”该负责人表示。
所谓挑战,归根究底是因为律所间对人才的争夺更激烈了,因而不得不为最优秀的那批合伙人支付更高报酬,以确保将这些拥有造雨能力的人才吸引或留住——虽然律所也无法保证留住他们的收益能cover掉增加的成本。合伙人如此,遑论顾问了。
当然,市场竞争烈度提升带来的挑战还不止于合伙人薪酬:
一方面,
英美头部律所针对新入职律师(NQ)的起薪一再上调,已经陷入了涨薪战的周期性轮回。
这不一定是件坏事,英美资源集团的总法律顾问理查德·普莱斯就认为:“也许合伙人应该少赚点钱,而助理应该多赚点钱。”但对许多律所来说,“花更多钱给初级律师发工资”和“用更高薪酬留住精英合伙人”这两件事就是在同时进行,“两手都要抓,两手都得硬。”代价则是人力成本的一飞冲天。
另一方面,
人力也不是律所唯一在上升的成本。
尽管趋势显示美国某些地区的许多公司正在缩减办公空间,但商业房地产公司Cresa的最新数据显示,自2023年初以来,纽约Am Law 200律所进行的搬迁行为中,有七成是为了获得类似或更多的空间——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律所都在扩租。
也许没有律所公开表示自己撑不住了,但听其言不如观其行:作为全球创收最高的律所之一,凯易最近刚刚宣布本年度对跳槽合伙人只发放45%的薪酬,剩余55%次年再发放——虽然这和美国律所间的激烈竞争有关,但也不难看出成本上升带来的压力。
屋漏偏逢连夜雨,薪资堪比合伙人但功能上还得打个问号的“顾问”,此时被拿来开刀也就显得更为顺理成章了。
虽然在国外律所尤其是英美律所中,顾问一职的存在和它们大多采取的公司制运作模式紧密相关。但在国内,设置有“顾问”这一职位的律所也并不在少数——其中包括了不少并未采取公司制的律所。
区别在于,
国内律所的晋升中,顾问/高级顾问往往是绝对的少数派——这和国内的市场环境分不开关系,也和不同律所对顾问一职的定位和使用习惯有着紧密关联。
不过,既然作为“始作俑者”的美国律所如今对顾问越来越缺乏食欲,作为“学习者”的中国律所未来是不是也会面临类似的抉择?
肯定会,但会不会成为现象级问题却不一定。
一方面,国内律所对公司制的应用远不如英美律所那么广泛,选择提成制的律所要多得多。对于许多采取提成制且架构十分松散的律所来说,人才横向流动司空见惯,‘操作空间’要大很多;即便是在吸引人才方面,许多规模律所也都已经早早设置了自己的多层级合伙人制度,发展程度并不逊色于国外律所。
另一方面,国外律所聘请“顾问”数量下滑确实是正在发生的趋势,但这并不真意味着“顾问”已经板上钉钉被判死刑,或是“顾问”的存在不必要、不合理。
举个例子,
就拿挤占“顾问”生存空间的“非权益合伙人”来说,它只代表一种解决律所人才需求的探索方向,和“顾问”制度的诞生没什么本质区别。而且,这项制度自身的缺陷也同样一直为律所们研究和讨论。
比如一位200强美国律所的负责人就指出,在一些双层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中,“有些合伙人感觉自己比其他合伙人处在更‘低下’的阶层”。
也因此,尽管Am Law 100中的大多数律所都创建并扩大了非股权合伙人层级,但200强中仍有不少律所保留着单层模式,仅设置有一个合伙人层级。
部分律所表示,他们之所以仍保留单层合伙关系,是因为这种关系有利于促进同事关系,并为合伙人建立公平的期望和福利体系。例如一家名为塔克·埃利斯的律所,曾在约10年前尝试增加过一名二级合伙人,但后来管理层评估认为行不通,于是在大约4年后又恢复了单层合伙人结构。
该律所的管理合伙人乔·莫福德表示,他们认为行不通的原因在于影响了公平性:“双层合伙制的一个问题是,一些合伙人觉得自己比其他合伙人地位低。在单层合伙制中,一人一票,人们觉得自己是平等的,”
相比之下,
“顾问”一职反而不会有“非权益合伙人”的“破坏性”
:其他合伙人默认了顾问的特殊定位,被聘任的顾问自身也对此有着清晰的认知和预期——毕竟没有顶着“合伙人”的后缀名号。
说到底,怎么定义和定位“顾问”,反而比考虑如何汰换它更重要。
在知乎的某篇回答中,顾问被理解为“走在成为合伙人的路上,并且不那么远了” (Partner-To-Be)。
这可能也是这一概念被从外资律所体系引入国内时,最早的定位和定义。
时光荏苒,年日变易,异域的概念在本地落地生根,逐渐长出枝杈、拓展外沿,也是合理的世事规律。于是“顾问”变成了框,有的律所将专业能力出色但不善维护关系的律师请进框里,有的律所则让尚看不清潜质的年轻人借由框来完成蜕变,抑或告别理想。
设使国内律所无“顾问”,合伙人会变多么?律师这个行业会失去许多潜在大咖么?
这可能又是另一个问题了。
不过现下,我们至少可以借着国外律所探求“顾问”存在必要性的当儿,认真思考下这个职位的去向——是让它也随波逐流,还是创造出一些新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