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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将就,是对自己最大的尊重

风青杨  · 公众号  · 美文  · 2016-09-27 07:55

正文

【这是“十七朵花”的第47篇原创文章】




人一旦有了想要的东西、想要做的事,

便再也没办法放手了啊。


***


每一个温暖的人,都关注了“十七朵花”


(这篇之前是十七写的一篇广告软文,现在把广告拿走,发一篇完整滴。)



1

 

我有一件很喜欢的衣服,是一件夏天穿的小衫,样子即大方得体,又很有设计感。这件衣服我穿了7年。直到今夏,我仍将它放在衣柜最显眼的位置,常穿常新,爱不释身。

 

不妨讲讲7年前我把它买到手的那一天。

 

7年前我刚读大一。和很多刚读大学的孩子一样,那时的我又傲又穷,不想问家里要太多生活费,又还没学会怎么找外快挣稿费。生活拮据到,只要买件稍微贵点的衣服,便是大逆不道的奢侈。

 

偏偏,我逛街时看上了一件很美的小衫。这种喜欢,用语言都很难描述。只能说,这世上若真有一见钟情,那我人生中第一次一件钟情的对象,便是这件小衫。

 

我至今记得,小衫的标价是360元。而在这件小衫的旁边,有一件相似款式的衣服,只要90元。虽款式类似,我却实在不太喜欢旁边那件衣服。

 

360元,一件小短衫,这对于刚读大学的我来说,绝对是个不菲的数字。若是买了这件衣服,便意味着一个月告别荤腥。而若是买了旁边那件90元的衣服代替,我的生活便不会受到影响。

 

我犹豫着,纠结着。拿起那件90元的衣服走向收银台,眼睛却仍看着那件360的小衫。


第一眼就心动的衣服,怎忍心抛下。

 

结果你们已经知道了,后来我还是回去买走了那件360的小衫,然后爱了它7年,直到现在。而当年我若是贪图便宜买下了那件90元的类似款衣服,可能只穿一季,便弃之不顾。

 

衣服如此,人亦如是。只要爱上了,便要争取最想得到的那个。得不到最想要的,有再多替代品,都是枉然。

 

2

 

金庸的小说里,我最爱《倚天》里的赵敏,爱她执拗又热烈的性子。

 

在那场经典的二女争夫戏份里,赵敏一身青衣直闯喜堂,阻止张、周二人拜堂。一时间,群雄大惊失色,连一向足智多谋的杨逍竟也束手无策。

 

看着赵敏大闹喜堂,光明右使范遥眉头一皱,说道:“郡主,世上不如意事十居八九,既已如此,也是勉强不来了。”赵敏道:“我偏要勉强。”

 

我偏要勉强。

 

即便看到最爱的男人即将另取他人,我也偏要勉强,把他夺回来。

 

即便最想要的东西在最触不可及的地方,我也偏要勉强,努力得到它。

 

即便知道世事艰难,我也偏要勉强,把它过得繁盛美好。

 

人生不过几十载,我们就是要买最好看的衣服,嫁最心动的男人,过最丰盛的人生。

 

所有的将就,都是浪费光阴。

 

所有的一时屈从,都是为日后埋下祸患。

 

既然活在这世上,便要去争取自己最想要的一切。

 

不要将就,不要屈从,不要替代品。

 

3

 

现在我工作了,开始有了自己的稳定收入。工作后最棒的感觉,是实现了经济独立。

 

我越来越明白,努力赚钱的意义之一,就是可以凭借自己的能力,得到那些一见倾心、念念不忘的物品,比如衣服。

 

如今再看到心仪的360元小衫,我可以毫不犹豫地买下它。把努力赚来的钱,都花在喜欢在物品上,这真的是一件特别畅快的事。

 

所有因贪图廉价而花去的钱,都是浪费。正如所有因为将就而度过的时光,都没有意义。

 

我不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也不喜欢对生活过分苛责。但每每最烦听到差不多就行了,别太挑凑合着吧,怎么过都是一辈子”……诸如此类句子,听来总让我觉得时光漫长、人生无望,好像这几十年的光阴,总要熬着,才能度过。

 

而之所以要熬,不过是因当年一个草率的决定,将就了一件物,一个人,一段时光。

 

当然,一定有很多人跳出来说:我不是想讲究,而是没办法啊只能这样凑合了呀。可事实上,很多所谓的没办法,不过是因为懒。凑合着接受一件不太喜欢但价格低的物品,是因为懒得去想法子赚钱;将就着接受一个人,是因为懒得再费心力去寻找或者等待真正属于自己的那个人;混沌着度过一段时光,是因为懒得去思考自己究竟想要怎样的人生。

 

而真正美好的生活,就是要拿出赵敏我偏要勉强的姿态,凭借自己努力,买到最想要的衣服,嫁给最心动的男人,过最美好的时光。

 

不将就,是对自己最大的尊重。


Fin.




晚安,亲爱的每一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