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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杭州以4468元/㎡的单价买了房,办证却要30多万!?

杭州楼市365  · 公众号  · 房地产  · 2017-09-15 19:09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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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财政局,公布了81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组团)的市场评估价格, 与去年相比平均价格上涨1.38% 。杭州的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后,可以上市交易,那么, 完全产权如何获取?土地收益等价款怎么补交? 今天我们来教给你算一算!


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攻略


Q1: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 要满足什么条件?

1.购房人 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之日起满5年

2.已办理经济适用房的权属登记。


Q2: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指什么?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是指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之日起满5年后,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并采用买卖、赠与等方式处置该住房。


土地收益等价款的补交范围和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房屋有限产权,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的,应按照届时公布的评估价与当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之间差价的55%向政府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原购买时缴交的税费在计算差价时予以扣除。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需补交的土地收益等价款=(届时的评估单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时单价)×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55%-购买时缴交的税费。



单套房子具体折算方法

分割单套计算时,应增减相应的层次差价,并相应折算年限折扣。层次差价率标准☞☞


年限折扣率标准为每年2% ,年限自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之日起至向财税部门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之日止(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一套房子折扣计算年限最长为10年, 最高折扣率为20%



举个例子

举个例子 :杭州住保房管网站上显示, 墩莳家园 9#901室面积84.2㎡,享受价格:4468元/㎡,超面价格7150元/㎡。



资料显示,墩莳家园 9#为26层的高层


假设5年前买了 墩莳家园 9#901室这套 房源,其中 60㎡是按经济适用住房享受价格购买的 ,也就是4468 元/㎡购买的。按现在的市场评估价 16800元/㎡来算 ,需补交的土地收益等价款为:



土地收益等价款:(16800-4468)×60×55%=406956元


层次和年限折算: 406956×(1-2%×5-4%)=349982.16



最后需补交的 土地收益等价款: 349982.16 元-购买时缴交的税费



小编咨询科地地产西湖区某门店中介 魏先生 得知,一套经济适用房购买时候税费一般在三四千元,按这个价格的话, 办理完全产权证需交30万左右的 土地收益等价款


不过, 墩莳家园 2016年的市场评估价是12000元/㎡,比今年的16800 元/㎡要便宜4800 元/㎡,如果一套房子按照去年的价格办理完全产权证的话(假设年限也是5年), 要比今年少交13万左右的土地收益等价款


魏先生说,由于经济适用房面积小,总价低,所以还是有客群的。


Q3:去哪里办理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手续?

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属于联合窗口受理范围,市区所有联合窗口均可受理。看下图↓↓↓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资料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变更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为70年,自土地收益等价款票据填发之日起计算


Q4:继承人办理经济适用房继承手续时,可以保留经济适用房性质,暂时不办理取得完全产权手续吗?

可以保留经济适用房性质办理权属登记,待有需要时再由新产权人办理取得完全产权手续。


Q5:办理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手续时,可以增加配偶名字吗?

可以同时办理。


Q6:离婚后可以单独办理离婚析产手续,暂时不办理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手续吗?

可以保留经济适用房性质办理权属登记,待有需要时再由新产权人办理取得完全产权手续。


Q7: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手续,需哪些材料?

共性材料:

1、房屋交易申请表、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核对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

5、询问事项记录。

个性材料

1、2016年10月8日前缴纳契税的,提供契证原件;

2、申请人对共有方式和权利份额有约定的,提供财产约定书(原件3份);

3、地名已变更的,提供地名证明(复印件3份);

4、如有按揭贷款,且未还清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房屋交易申请表;

② 抵押权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份,核对原件);

③ 抵押变更协议或情况说明(原件2份)。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

① 委托书(原件3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核对原件),委托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房地产经纪人的资格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② 权利人为自然人且确需委托办理财产约定的,应当由权利人在申请登记时与代理人共同到现场签订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81个经济适用房小区最新评估价


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市场评估价格表
(2017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1日)
城区 小区名称 组团 物业类型 市场评估价格
(元/㎡)
拱墅区 长青嘉苑
高层 18800
多层 19300
拱墅区 田园河畔居
高层 17900
多层 18400
下沙 铭和苑 探梅坊 高层 16000
柳翠坊 高层 16000
桂雨坊 高层 16000
新荷坊 高层 16000
下沙 景冉佳园
高层 17900
江干区 丁桥阳光逸城
高层 15700
江干区 笕桥花苑
多层 17000
江干区 九堡金雅苑
高层 18800
江干区 九堡蓝桥景苑
高层 18200
江干区 长睦邻里人家东苑
高层 15700
江干区 长睦邻里人家西苑
高层 15700
江干区 丁桥景园北苑
高层 15700
江干区 丁桥景园南苑
高层 15700
江干区 丁桥兰苑
高层 15700
江干区 丁桥后珠辰秀嘉园
高层 15700
江干区 丁桥后珠美都雅苑
高层 15700
江干区 丁桥后珠美邻嘉苑
高层 15700
江干区 丁桥后珠农港苑
高层 15700
江干区 九堡蓝桥名苑
高层 18600
江干区 三里家园 一小区 高层 23200
多层 23600
二小区 高层 23600
多层 24100
三小区 高层 23600
多层 24100
江干区 三里新城 兰苑 高层 24800
多层 25500
竹苑 多层 25500
橘苑 多层 25500
桂苑 多层 25700
梅苑 高层 24800
江干区 万家花园 万和苑 高层 27800
多层 28300
家和苑 高层 27800
多层 28300
江干区 新江花园
高层 18800
多层 18800
江干区 北城枫景园
高层 15700
江干区 久睦苑
高层 15700
江干区 北城铭苑
高层 15700
江干区 郡枫绿园
高层 15700
西湖区 都市阳光嘉苑
高层 17100
西湖区 都市阳光和苑
高层 17200
西湖区 都市阳光乐苑
高层 17200
西湖区 都市阳光华苑
高层 17200
西湖区 墩莳家园
高层 16800
西湖区 嘉绿莲苑
高层 28400
西湖区 嘉绿名苑
高层 30100
西湖区 嘉绿苑北
多层 30700
西湖区 嘉绿苑南
多层 30900
西湖区 嘉绿苑西
高层 29100
多层 30600
西湖区 乾成园
高层 17200
多层 18000
西湖区 都市水乡 水秀苑 高层 19600
拱墅区 都市水乡 水月苑 高层 19600
多层 20300
水映苑 高层 19500
多层 20100
水曲苑 高层 19700
多层 20300
水滟苑 高层 20000
水起苑 高层 20000
水涟苑 高层 19500
多层 20100
拱墅区 都市水乡 水碧苑 高层 19700
多层 20300
下城区 北景园 芳洲苑 高层 18300
枫丹苑 高层 18400
荷风苑 高层 18400
水镜苑 高层 18500
紫荆苑 高层 18400
多层 18900
菊香苑 高层 18300
多层 18700
月桂苑 多层 19100
莲趣苑 高层 18300
多层 18800
竹邻苑 高层 18300
多层 18800
下城区 东新园 孚信苑 高层 22500
茗盛苑 高层 22900
望景苑 高层 22800
新湖苑 高层 22800
雪峰苑 高层 22900
下城区 景翠公寓
高层 18000
下城区 景洲公寓
高层 18000
下城区 杨家春晓北苑
高层 18000
下城区 杨家春晓南苑
高层 18000
下城区 三塘公寓
高层 16900
下城区 三塘 桂园 多层 23800
樱园 多层 24300
竹园 多层 24200
柳园 高层 24000
兰园 多层 24100
汶园 高层 23600
多层 23900
菊园 高层 23400
下城区 六塘公寓
多层 23200
下城区 长德公寓
多层 23000
下城区 长兴公寓
多层 23300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实施意见


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已于2013年8月12日颁布实行,具体内容如下:


向上滑动阅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2007〕9号)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规范我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之日起满 5 年后,可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是指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后,可采用买卖、赠与等方式处置该住房的行为。

(一)上市交易政策的适用范围。

在2004 年9月1日前已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的,上市交易时按照《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计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办法》(杭价服〔2004〕43号)的规定标准计算相应的费用。其余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均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

(二)土地收益等价款的补交范围和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部分,在取得完全产权时,需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商品房价格购买的面积部分,不列入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的范围。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房屋有限产权,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的,应按照届时公布的评估价与当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之间差价的55%向政府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原购买时缴交的税费在计算差价时予以扣除。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需补交的土地收益等价款=(届时的评估单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时单价)×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55%-购买时缴交的税费。

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收益等价款收缴的管理工作,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具体办理收缴工作。

(三)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办理程序。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买卖、赠与该住房的,在向财税部门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持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缴交土地收益等价款的证明等资料,先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关于房屋性质转为完全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再办理其他相关的转移登记手续。

(四)经济适用住房市场价格的委托评估。

市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公司对经济适用住房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并经市政府确定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时,应按照最近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评估价格计算需补交的土地收益等价款。

(五)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资料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变更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为70 年,自土地收益等价款票据填发之日起计算。

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内部循环

经济适用住房内部循环是指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之日起满 3 年后,将该住房买卖或赠与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并已按规定办理申购资格审核手续的家庭的行为。买卖总价最高不得超过原购买总价(包括购买时缴交的税费)。

(一)经济适用住房内部循环的备案手续。

经济适用住房内部循环双方签订买卖或赠与合同后,应持原购房合同、发票、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受让方在原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满 5 年后可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二)经济适用住房的权属变更。

经济适用住房内部循环双方凭备案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公证书及完税凭证等资料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产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并凭受让方或受赠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备案证明、买卖或赠与合同公证书及完税凭证等资料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类型保留划拨性质。

三、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回购管理

(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回购的范围。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未满5年限制年限,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并提交原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等材料。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入户踏勘及确认该套房屋相关各项费用结清后,与购房人签订回购协议。

本意见施行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在5年内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应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按规定回购;满5年后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可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按规定回购,或由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应比对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有关信息,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的,应暂停办理权属登记,并及时通报住房保障部门。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未按规定回购或取得完全产权,且拒不执行政府退出管理决定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回购价格的确定。

回购价格根据原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并结合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折旧按每年2%计算,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时起至回购时止。物价水平按市统计局公布的杭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计算,自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当年起至回购前一年度止。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回购价格=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格×(1-交付时至回购时的年数×2%+购买时年度至回购前一年度的杭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涨幅)

(三)回购资金保障。

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可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销售;符合廉租住房房源或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要求的,可变更性质调整为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回购资金原则上由回购主体自筹或通过银行贷款筹集,明确调整为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回购资金可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中列支。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本市的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之江度假区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萧山区、余杭区及五县(市)可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市住保房管局牵头组织实施。



来源:365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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