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哪吒2》在日本上映的情况引发关注。
据极目新闻报道,3月18日,《哪吒2》日本发行方称:《哪吒2》已在日本上映,反响热烈,但盗摄行为也越发严重。
上述发行方“面白映画”发文提醒:
在日本,盗摄是违法行为。
根据日本法律,任何形式的拍摄、录像、截取电影画面都属于违法行为,包括用手机随手拍一张电影画面。最高可判10年以下拘役,或最高罚款1000万日元(约48万人民币,记者注),或两者并罚。
为了让吒儿能在日本与更多观众见面 ,希望大家一起遵守法规,维护良好观影环境,让更多人能在影院感受《哪吒2》的震撼与感动!
据新华社报道,《哪吒2》14日在东京举行首映式,当天在日本20多个城市的32家影院同步上映,目前放映版本为中英双语字幕版。4月4日起,日语字幕版将全面登陆日本院线。
“日本电影院不允许拍照录像,处罚确实很重。”3月18日,在日本生活多年的“芭比在东京”博主李佳悦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3月14日上映的第一天就去看了《哪吒2》,当时电影院里挤得水泄不通,基本上都是华人,感觉像是回到了国内的电影院。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电影院盗摄在我国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六款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需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国《刑法》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视听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