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3月29日】
【添加老师,备注:“姓名+学校+地区”,邀请加入“人才引进面试交流群”】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24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大学本科生为2000年3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6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2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相应放宽2岁;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引进人员
174名
。
一、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上午9∶00-3月29日下午17∶00
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人事考试网
www.zzksw.com.cn
,进入“2024年株洲市面向2024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另外通知。
本次招聘公告中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①应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
②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认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③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应聘县市区事业单位不作此项要求):
a.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b.大学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老师的副书记(排第一),任职达1学年及以上,截至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c.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不含社会机构、企业捐赠类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
①学历学位证应在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之间取得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②专业应严格按照学历认证书填写。国外大学专业名称或表述应与《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相应的专业名称一致。国外学科专业名称与国内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外专业设置的课程情况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③毕业学校必须是由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大学(详见附件2)(应聘县市区事业单位不作此项要求)。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一)开考比例
A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A类岗位
:
采取笔试与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总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
面试(试讲):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学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试讲)成绩高的排前。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考核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应变能力、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地点在株洲,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试讲)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事业编制
一、
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二)根据我市《关于优化人才政策体系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30条措施》《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规定,可享受相关安家补贴、购房补贴政策(具体优待事项以最新相关政策内容为准)。
报名技术服务电话:
0731-28681089
政策咨询电话:0731-2868108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28680216(市委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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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4年株洲市面向2024届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 《泰晤士高等教育》2024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2024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2024 US.NEW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的大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