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位热值和高位热值区别
高位热值是指单位体积(1m3)燃气完全燃烧后其烟气被冷却至原始温度,而其中的水蒸气以凝结水状态排出时所放出的热量。
低位热值是指单位体积(1m3)燃气完全燃烧后其烟气被冷却至原始温度,但烟气中的水蒸气仍为蒸气状态时所放出的热量。
高位发热量与低位发热量的区别:在于燃料燃烧产物中的水呈液态还是气态,水呈液态是高位热值,水呈气态是低位热值。
低位热值等于从高位热值中扣除水蒸汽的凝结热。燃料大都用于燃烧,各种炉窑的排烟温度均超过水蒸汽的凝结温度,不可能使水蒸气的凝结热释放出来,所以在能源利用中一般都以燃料的应用的低位发热量作为计算基础。
各国的选择不同,日本、北美各国均习惯用高位热值,而我国、前苏联、德国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是按低位热值换算的,有的国家两种热值都采用。
相关煤炭检测项目标准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
进行
抽
取
。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依据GB/T 475-2008《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进行抽取,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抽取
10kg
。
2 检验依据
表1 商品煤检验项目及质量要求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依据
|
质量要求
|
检测方法
|
褐煤
|
其它煤种
|
1
|
灰分
(Ad)
|
《辽宁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
≤
30%
|
≤
40%
|
GB/T 212-2008
|
2
|
全硫
(St,d)
|
≤
1.5%
|
≤
3%
|
GB/T 214-2007
|
3
|
全水分
|
|
实测值
|
GB/T 211-2017
|
4
|
空气干燥基水分
|
实测值
|
GB/T 212-2008
|
5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
实测值
|
GB/T 212-2008
|
6
|
分析基高位发热量
|
实测值
|
GB/T 213-2008
|
7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
实测值
|
GB/T 213-2008
|
8
|
焦渣特征
|
实测值
|
GB/T 212-2008
|
表2 散煤检验项目及质量要求
序号
|
检验
项目
|
检验依据
|
质量要求
|
检测方法
|
1
|
灰分
(Ad)
|
《辽宁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沈阳市商品煤质量监督管理和散煤治理工作方案》
|
合格
|
<
16%
|
GB/T 212-2008
|
限制使用
|
褐煤
|
16%≤灰分
(Ad)
≤
30
%
|
其他煤种
|
16%≤灰分
(Ad)
≤
40
%
|
不合格
|
褐煤
|
>
30
%
|
其他煤种
|
>
4
0%
|
2
|
全 硫
(St,d)
|
合格
|
<
0.6%
|
GB/T 214-2007
|
限制使用
|
褐煤
|
0.6%≤全硫(
St,d
)≤
1.5
%
|
其他煤种
|
0.6%≤全硫(
St,d
)≤
3
%
|
不合格
|
褐煤
|
>
1.5%
|
其他煤种
|
>
3%
|
3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
合格
|
>
4000
卡
/
克
|
GB/T 213-2008
|
限制使用
|
≤
4000
卡
/
克
|
4
|
全水分
|
|
实测值
|
GB/T 211-2017
|
5
|
空气干燥基水分
|
实测值
|
GB/T 212-2008
|
6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
实测值
|
GB/T 212-2008
|
7
|
分析基高位发热量
|
实测值
|
GB/T 213-2008
|
8
|
焦渣特征
|
实测值
|
GB/T 212-2008
|
3 判定规则
3.1 依
据标准
《辽宁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沈阳市商品煤质量监督管理和散煤治理工作方案》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 判定原则
3.2.1商品煤判定要求
1. 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表
1
要求时,判定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辽宁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判定为合格。”
2. 当检验项目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表
1
要求,则判定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不符合《辽宁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判定为不合格。”
3.2.2 散煤判定要求
1. 当检验项目符合灰分(
Ad
)<
16
%,全硫<
0.6
%且发热量(
Qnet,ar
)>
4000
卡
/
克时,判定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辽宁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判定为合格。”
2. 当检验项目符合
16
%≤灰分(
Ad
)≤
40
%(褐煤:
16
%≤灰分(
Ad
)≤
30
%)或
0.6
%≤全硫(
St,d
)≤
3
%(褐煤:
0.6
%≤全硫(
St,d
)≤
1.5
%)时,判定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辽宁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但所检项目(
1.
灰分
2.
全硫)属于《沈阳市商品煤质量监督管理和散煤治理工作方案》中限制使用范畴。”
当检验项目发热量(Qnet,ar)≤
4000
卡
/
克时,判定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发热量)属于《沈阳市商品煤质量监督管理和散煤治理工作方案》中限制使用范畴。”
3. 当检验项目灰分(
Ad
)>
40
%(褐煤:灰分(
Ad
)>
30
%)或全硫(
St,d
)>
3
%(褐煤:全硫(
St,d
)>
1.5
%)时,判定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
1.
灰分
2.
全硫)不符合《辽宁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判定为不合格。”
(贵金属,金属材料、化工产品检测分析 请联系实验室杜13823982458)
更多咨询可联系我们:
东莞弘正检测是一家集高校技术人才团队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公司以科学、公正为导向,以高技术队伍建设为基础,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宗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检测、计量、认证、培训等服务。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欢迎咨询:
E-Mail:[email protected]
微信号:A13823982458
(贵金属,金属材料检测分析 请联系实验室杜工13823982458!)
业务联系:实验室杜工13823982458生态环境监测及技术咨询的内容包括:
1、
水和废水
:
二噁英
,工业废水、地表水、地下水、城市污水、医疗废水、农田灌溉水、大气降水等检测;
2、
环境空气与废气:二噁英,
环境空气、无组织废气、固定污染源废气、油气回收等检测;
3、
土壤和水系沉积物
:
二噁英
,
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质量、区域土壤背景、种植土、土壤污染调查等检测;
4、
固体废物
:
二噁英
,固体废物、城市污泥、河道底泥、危险废物等检测;
5、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区域环境噪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铁路边界噪声、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噪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等检测;
6、
海水和海洋沉积物检测
7、
电磁辐射
:移动通信基站、变电站、电力传输设施、大型企业机房、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路、交流输变电工程等检测;
8、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工厂企业现状监测、河流河道现状及修复效果监测、在产企业隐患排查、土地用途变更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及修复治理效果监测;
10、
企业环保设施比对监测、例行监测
(污水处理厂、热电厂、加油站、医药企业、机加企业、化工厂等);
11、
环境咨询类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新建、改扩建项目环保验收(工厂、企业、建筑工程)、环境治理设施在线监测设备验收、排污许可申请填报、排污许可执行监测、排污许可执行报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2,皮革检测,纺织品检测,鞋子衣服检测,金属材料检测分析,贵金属检测,矿产元素检测分析,成分分析,SMDS,食品配方,工艺配方检测分析,
(企业相关产品检测,请联系实验室杜工1382398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