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知产财经
传递最新知产财经资讯,提供最专业知产财经评论!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知产财经

案件┃判赔250万元!私自抓取、使用其他平台用户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

知产财经  · 公众号  ·  · 2024-04-29 08:30

正文



随着数字经济与数据交易的发展,企业之间因数据收集、处理、利用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日益涌现,如何保护自身的数据财产权益、如何合法使用数据资源,成为市场主体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因收集APP数据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基本案情






“某脉”是一款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职场社交类APP,某友公司是“某脉”APP和网页的经营者。“某迹”是一款营销辅助类APP,某迹公司是“某迹”APP及网站的经营者。


某友公司称,某迹公司未经许可,抓取、存储、使用、分析“某脉”平台的大量用户数据后,直接展示在“某迹”APP的内置浏览器中;在移动端提供“某脉”网站不提供的登录入口,使得移动端用户可以在“某迹”APP内直接访问电脑浏览器端才能访问的“某脉”网站页面;在“某迹”APP的内置浏览器登录“某脉”非会员账号后即可使用“某脉”会员功能。



某友公司认为,某迹公司爬取、存储、使用、展示和分析某友公司用户数据的行为,极大扩展了某迹公司的数据,以便其主营业务的开展,借此形成了竞争优势,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侵害了“某脉”用户的信息权益,妨碍了“某脉”的正常运行,给某友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构成不正当竞争。某友公司诉请法院判令某迹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某迹公司辩称,两家公司所运营的APP及网页功能、类型、用户群体均不相同,不存在竞争关系,且“某迹”APP仅是便于用户跳转访问某友公司的“某脉”网,是用于网站跳转的浅层链接,符合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规则,未对某友公司“某脉”网的功能产生实质性替代,不会影响用户感知,对双方产生混淆,没有导致某友公司的用户流失或竞争性权益损害,更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业道德。






裁判结果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某迹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某友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50万元。


某迹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某友公司作为“某脉”平台的经营者和平台数据的收集者、控制者,以合法的方式收集、使用“某脉”用户数据,为搜集、存储、维护涉案用户数据投入了大量运营成本,并且涉案数据资源能够给某友公司带来商业利益与竞争优势。因此,某友公司对于“某脉”用户数据享有竞争权益。



某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互联网信息服务、人才中介服务等;某迹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等;双方分别运营“某脉”“某迹”平台,两者存在竞争关系。


根据某友公司提交的证据,“某迹”平台上展示了大量“某脉”平台用户信息,结合某迹公司自认“某迹”APP显示的用户信息确实是从“某脉”平台获得,可以认定某迹公司未经许可,抓取、存储、使用、分析、展示了某友公司运营的“某脉”平台的大量用户数据。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