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精神,向来会给穿着以启迪。
尽管似乎每隔一阵子,都会听到“摇滚已死”的论调,这已成了一种偷懒的句式。
印象中最近的一次,是去年的尼尔森数据统计,说的是在音乐市场中,嘻哈成为了主流类型,占到了市场份额的四分之一。这是自1992年开始统计以来,第一次出现这样的情况。
但摇滚自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有无数个异名。因此每有“摇滚已死”的论调,相应的,就会有人拆除语义本身造就的桎梏,为其赋予本真的形态。
这像极了我刚看完的一本小说, 《我牙齿的故事》。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叫古斯塔沃·高速路的拍卖师,用一个个精巧的虚构故事来讲述那些拍品牙齿背后的故事。情节的表层之下,是一次写作本质的实验。
作者瓦莱里娅·路易塞利将小说中很多平凡的人物以大作家命名。胡里奥·科塔萨尔、博尔赫斯、弗吉尼亚·伍尔芙、福柯、乔伊斯、萨特,等等,都被她编入了这本书中,成为了古斯塔沃·高速路所拍卖的牙齿的主人。
在瓦莱里娅·路易塞利看来,这样一种去经典化的设定,灵感来自杜尚“现成物”的艺术概念。杜尚将本无艺术价值的日常生活用品放在了博物馆并赋予“意义”和“价值”,瓦莱里娅·路易塞利在《我牙齿的故事》所做的是反其道而行之。
两者本质上并无二致,
都是对主流形态的反叛与对新面貌的拥抱。
摇滚精神给予时尚的启迪亦如此,从起初的直白招摇,时刻要激起千层浪的姿态,到从惯性维度中松绑,从而有了更广阔的语境。
因为喜欢这些的缘故,我自然对那些有摇滚DNA的穿着也比较留心。
曾买过一条裤子,本身好穿自不必说。有意思的是,付账时,店员问我喜不喜欢Patti Smith。惊喜之际,一时忍不住,跟他聊起了我此生唯一的两次追星,都是Patti Smith。
我有些激动地说,店员礼貌地听。话音落下后,店员告诉我,这条裤子的左腿膝盖处有个轻易无法看到的闪电标志,这是设计师对Patti Smith的致敬。
在Patti Smith的左腿膝盖处,同一个地方,有一个闪电标志的纹身。
如同一个暗号。
那不是一味地追随潮流,而是从“季节性”和“时装感”中松绑出来的认同。
前几日去Common Gender的秀场以及店铺预览,也有近乎这样的感受。
发布会的现场,像是一张后朋专辑的封面
在其2018秋冬的New Jacket、New Vintage、New Rock n' Roll三个关键词里,让我印象最深的,是New Rock n' Roll中那些并非一下子就被定义的符号。
比如借灵感取自音乐磁带的 “Side A” 与 “Side B”,Common Gender 想要去呼应的,是绝不止一面的内在性格;
“Tour ’88”字样既是巡演也是旅程,也大可以将之理解为一场充满着八十年代风情的美国公路巡演,或者,这个不甚完整的数字组合或许拥有更加离奇的科幻脚本、更加隐秘的私人想象;
其选用的纪念品式乐队图章,Common Gender 男孩领口别着的有 “Intro” 字样的金属装饰,它们究竟是为虚拟的歌曲、演出还是什么样的故事而开场,同样是见仁见智的答案;
“THE MAN WHO SOLD THE WORLD”,毋需出现Bowie的名字,你也能读出那是对他的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