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有网友爆料:
成都地铁1号线车厢里有人用刀削苹果吃
从图上可以看到:
一名男子拿着一把水果刀在给苹果削皮
他身边的女子正在吃一块切好的苹果
这可把周围的群众吓得不轻
地铁1号线的拥挤程度大家都知道
万一这位乘客没站稳
伤到别人怎么办?
爆料网友还指出,成都地铁不是禁止吃东西了吗?
蜀叔明确告诉大家,是的!
3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的《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里确实规定了,地铁车厢里禁吃东西。
但是!这个《条例》的实施时间并非当时,而是6月1日!
也就是说,地铁车厢里禁食是从6月开始执行。在此之前,只能靠大家自觉,以及地铁工作人员的劝导。
不过,蜀叔还是觉得,最好先养成良好的习惯,以免《条例》开始实施后不习惯,甚至面临不必要的罚款。
那么,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有哪些规定要特别注意?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将从6月1日起施行。
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车厢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废弃物
躺卧、乞讨、收捡废旧物品
踩踏座椅、追逐打闹、弹奏乐器
擅自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散发宣传品或者从事销售活动
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悬挂物品
在车厢内进食
如果违反以上规定,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图据网络
同时,《条例》还对乘客进站提出了要求。禁止乘客携带“运货推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进站乘车。但将折叠自行车妥善封装后作为行李,符合携带行李要求,则可以进站。
条例还禁止携带导盲犬之外的其它动物进站乘车。如果违反以上规定,要拒绝其乘车,已乘车的,责令其下车,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将城市轨道交通的范围界定为“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但不适用于磁悬浮。也就是说,被禁止的行为不仅适用于地铁,还适用于即将开通的有轨电车。
市人大常委会表示,根据立法听证情况,超程乘车不属于逃票行为,补足超程部分的票款即可,乘客无票乘车的(包括持无效票乘车的),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收取票款,不设处罚措施。
冒用他人乘车证件乘车、持伪造证件乘车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逃票的,因“逃票行为”的主观恶意较大,且往往具有较强的隐匿性和长期性,除了按照规定承担补足票款的民事责任外,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并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逃票行为是否会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市人大常委会表示,目前该类信息尚未纳入国家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成都建立的征信系统也未涉及此类个人信息,该规定目前缺乏可操作性,因此该情形未在条例中进行规定。
对于在地铁车厢内能否吃东西,这个问题其实争论也挺久的了。
之前,南京地铁上,一名孕妇因为身体不适,喝了一口自带的柠檬水被罚款,引起了大家的争论。
吃东西可以有规定,但“一刀切”是不是有点粗暴?
但有大多数网友认为,在地铁车厢里吃东西会影响到其他乘客,应该禁止,如果情况特殊,可以在停靠站下车,吃好了再进入地铁车厢。
@小鱼11355480:发达国家早就不许了。连喝水都不可以
@星星的yon:支持!禁止在列车上饮食是通用惯例
@起点与终点:早产,饿怎么办,喝水,一刀切不好,主要不影响卫生和文明乘车就好
@可能我要睡觉了:早就该这样了,上次坐二号线,全程两人吃曹氏鸭脖,整个车厢都是那味道我站在旁边可给我馋的
@锅_同学:我觉得这个度应该是保证公共场合不影响他人吧。一岁以下喂奶,低血糖嘴里含个糖块……也都算合理吧……
@不喜欢自己的不冷不热:应该是不能吃带刺激性气味的食物。
你在地铁车厢内遇到过吃东西的乘客吗?你支持车厢内禁食吗?
欢迎“写留言”说出你的看法!
四川日报记者 蒋君芳
本文编辑: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