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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民谣唱过,我的城市就落伍了?

新周刊  · 公众号  · 杂志  · 2017-04-02 08:19

正文

1972年,波兰首都华沙,音乐家在街头进行即兴表演。图/Magnum


城市总是千篇一律的,不一样的是人心。


文/谭山山


民谣歌手是流浪者,是歌者,是诗人,也是城市的塑造者。


他们吟唱的,是城市的呼吸,是低语,是对异乡人的怜惜与慰藉。


他们点亮了一个地名,催生了一种欲望,击中了一种情绪,能轻易和你发生共鸣,也会在你伤口上撒盐,压得你喘不过气。


远方之愁、情爱之殇、离别之痛、孤独之惑,让城市和民谣一再相通、共鸣,相互成就。


没有一首歌能一言以蔽之地说清一座城,但你仍会因为一首歌而爱上一座城。


1988年8月15日,希腊,吉卜赛乐手演奏当地民谣。图/Magnum


城市民谣让人们获得了集体认同


一首《成都》的爆红,让网友们兴致勃勃地玩起了接龙游戏,那就是列举那些歌唱本城的代表歌曲(当然最好歌名中嵌入城市名):


北京有汪峰的《北京北京》(郝云也有一首同名歌)、信乐团的《北京一夜》、好妹妹乐队的《一个人的北京》;上海有顶楼马戏团乐队的《上海童年》;香港有陈冠希的《香港地》;广州有《石牌桥》;


南京有李志的《你离开了南京,从此没有人和我说话》以及《热河》《山阴路的夏天》;杭州有李志的《杭州》;郑州有李志的《关于郑州的记忆》(逼哥真是歌唱城市的好手);


大理有郝云的《去大理》;丽江有赵雷的《再也不想去丽江》;拉萨有郑钧的《回到拉萨》;西安有马飞的《回西安》;石家庄有万有青年旅馆乐队的《杀死那个石家庄人》;兰州有低苦艾乐队的《兰州兰州》;银川有苏阳乐队的《长在银川》;白银有张玮玮的《白银饭店》;安阳有痛仰乐队的《安阳》,等等。


在李志的歌里,南京已经成为符号式的存在。


歌手们(尤其是民谣歌手)喜欢歌唱城市,因为城市就是他们所生存的水土。这个说法来自歌手周云蓬,他表示,对歌手而言,“过去的水土是你家的河流山川,现在的水土是你居住的城市”。


“北京这样一个城市,这么堵车,人这么多,完全可以养出音乐来。人们应该写自己最熟悉的周围的生活,我们的大自然就是北京、上海,你在这个大自然里孕育出新的音乐,是最上乘的武功。”


乐评人耳帝评价赵雷的《成都》:“它听起来甚至不像新歌,而是像上世纪80年代末流行歌的还魂。”耳帝说,赵雷有80年代情结,写这样一首歌并非赵雷刻意模仿的结果,但《成都》能引起大范围的共鸣,在于它所呈现的情感,以及它的曲调。


在民谣歌曲里,成都有一种古典和现代交融的气质。


“《成都》的调子极易引发共鸣,一听开头就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它能让人生出一种对市井生活的怀念,你童年住的那个县城、街边的美发店、当地电视台的点歌频道、MTV里穿着比基尼在沙滩边走的女人、夏日晚上遍地的卡拉OK……这些都不专属于成都,你听的是《成都》,但触动你的其实是郑州、沈阳、济南、长沙、保定、绵阳、鞍山……” 


英国流行音乐研究者、曾担任水星音乐奖评审团主席的西蒙·弗里斯在《迈向民众音乐美学》一书中认为,音乐具备两种社会功能:“提供一种方式,使我们得以处理我们公开的与私密的情感生活之间的关系”“形塑公共记忆,组织我们的时间感”。


他还指出:“好的音乐是某种东西的原真表现——一个人、一种观念、一项感觉、一种共享的经验、一种时代精神。”还可以加上一样东西,就是世界观——李志说过,他的歌表达的是一种世界观。正是城市民谣所表现的公共记忆和共享经验,让人们获得了集体认同。


郝云的歌曲《去大理》成为电影《心花路放》的主题曲。


民谣成了当地的“城市宣传曲”


作家丹·布朗被戏称为“旅游大使”,因为他每出一部著作,就相当于为书中写到的城市做了巨大的宣传,比如《达·芬奇密码》之于巴黎、《天使与魔鬼》之于罗马和梵蒂冈城、《失落的秘符》之于华盛顿、《地狱》之于佛罗伦萨。


人们希望跟随书中男主角兰登教授的脚步,到这些地方来一场主题游。确实有数据显示,丹·布朗的这些畅销书为当地带来了大量游客。


同样道理,上文所列举的这些歌唱城市的歌,无形中成了当地的“城市宣传曲”——尽管这并不是创作者的初衷。而且,城市民谣对城市形象的提升效应是显著的。


雨果的名著《巴黎圣母院》让无数人怀揣小说来到这里。


以成都为例,“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这句城市宣传语,就没有赵雷《成都》中的表述来得文艺:“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更难得的是《成都》所带来的网络口碑,这可不是刷水军刷出来的。仅在网易云音乐的《成都》页面上,就有22万多条评论,置顶的一条评论,收获了31万个赞。有听众留下这样的评论:“当初一首郝云的《去大理》,让我义无反顾地背起行囊去了云南。现在听到赵雷的《成都》,好吧,我正在订机票。”


赵雷《成都》使小酒馆成为了文艺“圣地”。


所以那些找不出代表“城市宣传曲”的城市的居民,不免有失落感。自媒体作者“阿富汗奸细”在《你的城市,有人歌唱;你的城市,无人歌唱》一文中写道:“我有点羡慕那些有人为之歌唱的城市,或者说羡慕那些城市里的人。感觉哪怕是作为一个群体被书写下来,也会在那个城市里留下印记。”


因为野孩子乐队那首《来到西固城》,让“阿富汗奸细”产生想去这个地方的念头,因为他很好奇,这样一个在同事(他同事是兰州人,西固是兰州的一个远郊区,相当于一个自成一体的小城)口中平淡无奇的城市,怎么会有人为它写出那么动听的歌?而他的故乡扬州,他想来想去,只想到一首《拔根芦柴花》。


来自大西北的野孩子乐队。


“疲惫的日子里 有太多的问题。”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城市值得歌唱?这个问题需要区分两种人群:


对于本地人来说,城市再小,只要收纳了自己的记忆,就值得讴歌,比如上述《来到西固城》的例子。因此,每座城市都值得歌唱;


对于外地人来说,那些有吸引力的城市、能包容野心与忧伤的城市、让人有梦的城市,也就是“有故事的城市”,更值得歌唱。嗯,所以北京就是公认的“有故事的男同学”?


但城市民谣毕竟不是体量宏大的小说或电影,它所能承载的,无非是创作者的私人情感、城市记忆片段,而不承担反映残酷现实的责任。


从某些视角看去,兰州似乎与其他城市并无太大分别。


换句话说,这些歌唱城市的民谣,是自带情感滤镜的:歌手带着个人滤镜去感知城市,听众同样带着个人滤镜,再通过歌手的观察去感知城市,也就是说,他们看到的,是双重滤镜下的城市。这当然谈不上客观,很多情况下是一厢情愿的。


一位匿名用户在网易云音乐的《兰州兰州》页面上留下评论:“未去过兰州,未吃过拉面,但丝毫不影响我对兰州的向往:仿佛午夜那真的羊群迎着刀子,走向肉铺;仿佛那里才可大口喝酒、大块吃肉;仿佛那里的人随时可以和人拼刀子……在这个意气渐消的年代,兰州是不是最后一个未被攻破的城门?”


有人回复道:“不要抱太大的希望,城市总是千篇一律的,不一样的是人心。”


城市总是千篇一律。


确实,中国城市的现状是:城市建设千城一面,一样的高楼大厦,单看照片根本分不清这是哪座城市;市民为各种问题焦虑——越来越不能承受的高房价、孩子的教育问题(“清华毕业买不起学区房,教育的意义在哪儿”)、对单身人士的恶意,等等。


所以,尽管好妹妹乐队的《一个人的北京》所描述的北漂的苦被认为是一种“撒娇”,但还是有很多人感同身受:“你有多久没有看到 满天的繁星/城市夜晚虚伪的光明 遮住你的眼睛/连周末的电影 也变得不再有趣/疲惫的日子里 有太多的问题。”


或许,理性的态度应该是:不仅仅沉湎于在城市民谣里找慰藉,而是正视城市的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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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看点

 

民谣城市气质榜

民谣歌手热衷于歌唱的城市,与GDP等硬指标无关。在民谣的世界里,越有个性、越文艺范儿的城市越吸引人。(辑/谭山山、郑依妮、曹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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