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舍才有得,轻装才能高速前进。行军如此,读书亦如此。
南北朝时的贾思勰,很会读书,当他读到荀子《劝学篇》中“蓬生麻中,不扶而直”两句话时,他想,纤细茎弱的蓬长在粗壮的麻中,就会长得很直,那么,把细弱的槐树苗种在麻田里,也会这样吗?于是他做实验。槐树苗由于周围的阳光被麻遮住,便拼命向上长。三年过后,槐树果然长得又高又直。
1907年,德国的欧立希(P.Ehrlich,1854~1915)想用染料来灭锥虫,累遭失败。一天他在化学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其中说:在非洲流行着一种可怕的昏睡病,当锥虫进入人的血液大量繁殖后,人就会长时间昏睡而死。用化学药品“阿托什尔”可以杀死锥虫,救活病人,但后果仍很悲惨,病人会双目失明。这篇文章给欧立希很大启发,但他没有停留在文章的结论上。他想:阿托什尔是一种含砷的毒药,能不能稍许改变它的化学结构,使它只杀死锥虫而不伤害人的视神经呢?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他和同事们找到了多种多样改变化学结构的方法,一次又一次地做实验,他们的毅力的确惊人,在失败了许多次之后,终于成功地制成药品六〇六(砷凡纳明),挽救了无数昏睡病人和梅毒病人的生命。(传说失败了605次;但也有人认为606是这种药物的编号)
这些例子充分说明读者的见解与书本的精华相结合是何等的重要。“阿托什尔能杀死锥虫,使它有利而无害”,这是文章的结论;“可以改变它的化学结构,使它有利而无害”,这是欧立希的见解,这两方面的结合导致六〇六的发明,书本的精华,只有经过一番凝缩、分析、比较、抽象的功夫后才能抓住。有的放矢,带着问题学习的人,容易提出自己的见解,因为他对这个问题思索已久,脑海里储存了许多有关的信息,大有盘马弯弓、一触即发之势。如果欧立希没有长时间思考消灭锥虫的问题,那么,这篇文章即使写得再好,也决不能激起他智慧的浪花,只会悄然无声的消逝在茫茫无际的文献海洋之中,直到另一些人发现它的价值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