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浙江开旭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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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给教师编!高考生注意!桐庐、北仑、象山、南湖、上虞和嵊州

浙江开旭教师招聘  · 公众号  ·  · 2024-06-17 17:32

正文

北仑区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6月12日,《2024年北仑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公告》发布,计划招生20名。 一起来看↓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山区26县教师队伍建设助推教育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吸引优秀生源报考紧缺师范专业,统筹解决当前我区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短缺的矛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74号)相关要求,经区政府报送,省教育厅同意,现将我区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需求学科、培养学校、培养专业及招生计划


二、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志愿填报
1.户籍要求:定向培养报考学生 必须为北仑区户籍 (以高考报名时户籍为准)。
2.招录批次:报考学生必须在浙江省参加高考,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具体要求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二)录取
1.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向有关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相关高校将名单抄告北仑区教育局。
2.北仑区教育局根据相关高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并按要求公示3天。
3.公示无异议的,由北仑区教育局商同北仑区人社局后,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关高校。
4.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5.省教育考试院按北仑区确定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相关高校将按规定进行录取并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北仑区教育、北仑区人社局备案。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本次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
2.定向师范生入学前需与北仑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3.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不具有事业人员身份,其一切行为由其本人承担责任。学生毕业时需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按期毕业后,经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考察等环节,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进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北仑区事业编制教师统一管理,并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具体任教学校。录取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由考生自行负责。毕业分配后,至少为北仑区下属学校服务6年以上。录用人员如未能达到本专业的学习要求,则退出定向培养计划,毕业后自主择业。
4.其它未尽事项,由北仑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共36名等你来!桐庐县2024年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 浙教办函〔2024〕74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桐才办〔2022〕10号)精神,2024年桐庐县继续推行公费教育师范生培养政策。现就2024年桐庐县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桐庐县户籍(2024年6月29日之前落户,其中 报考第I类公费师范生的需高考报名时为桐庐县户籍),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浙江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有意向为桐庐教育事业长期服务,相貌端正、无身体残疾、身心健康。

二、招生计划

I类:委托高校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学制四年,具体计划如下:
II类: 参加高考且被相应综合性大学(师范大学)公费本科师范专业(适用于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相关师范专业,不含艺术、体育类、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录取的高中毕业生25名(具体高校名单详见附后)。

三、招生流程

I类岗位
1.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在 提前批 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 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2. 面试考察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招生计划一定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桐庐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根据相应招生院校要求,组织面试等考察程序。因考生放弃、面试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由相关招生院校根据其招生方案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方式。
3.录取签约
桐庐县教育局向各招生院校反馈面试考察结果及录取建议,并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录取,同时签订培养协议。
(二)II类岗位
1.填报志愿并录取
报考第II类的考生须填报下列相应高校相应师范专业志愿并被成功录取。
具体高校名单如下: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通大学、苏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湖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推荐师范专业:教育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地理科学、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7月24日9点——2024年8月1日17点
已取得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及其监护人持双方身份证、高考各科成绩(浙江教育考试网网页打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录取通知书于上述时间内(工作日期间)到县教育局人事科105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面试考察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参加面试等考察程序,具体考察形式和时间地点由教育局另行通知。
4. 确认签约
根据招生计划并按高考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从高到低分别择优选拔,确定为公费教育师范生人选并签订培养协议。

四、主要政策解读

1.对公费教育师范生,县财政按每人每学年12000元标准下拨培养经费,主要用于学员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等。学员在校期间按补助总额的60%支付,其余40%部分待毕业试用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2.公费教育师范生需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承诺本科毕业后回桐庐县中小学任教并经试用胜任教师岗位。
3.对公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表现情况由县教育局会同就读院校进行跟踪考察,对学习表现差的中止免费教育协议;公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后需取得相应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经体检、考核,符合条件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岗位。签订10年期服务合同(含试用期一年),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允许脱产学习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课程,不允许报考其他研究生推免计划和“硕师计划”。
4.按专业方向录取的考生意向我县公费师范生的,需先签订意向协议,待成功转为师范类专业后再签订正式协议,补发培养费。
5.已被录取为国家公费师范生,浙江省“复硕培养试点”的毕业生不可报名。

五、其他事项

公费 教育师范生招生相关政策文件、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和入选对象名单等将通过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lu.gov.cn/col/col1229137242/index.html?key=jyly)“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公布。
咨询电话:0571-89545459、89545456(县教育局人事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1:30,14:00-17:30
欢迎我县广大高中毕业生积极报考!


桐庐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4日



象山县教育局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象山县2024年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招生(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74号)、《2024 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浙教办函〔2024〕108号)文件精神,我县2024年计划定向培养高中教师30名。现将有关招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象山户籍(以高考报名时的户籍为准),2024年报考普通高校,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立志从事教育事业,除中小学体育(足球)学科外高考成绩达到我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其中需求学科报考高中英语的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并与象山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培养高校、专业

1.需求学科:高中语文
培养学校及专业:浙江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师范)

计划人数:4人

备注: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2.需求学科:高中数学

培养学校及专业:浙江师范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计划人数:4人

备注: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3.需求学科:高中英语

培养学校及专业:浙江师范大学英语( 师范)

计划人数:4人

备注: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

4.需求学科:高中物理学(复合教育技术学)

培养学校及专业:杭州师范大学物理学(复合教育技术学)(师范)

计划人数:3人

备注: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5.需求学科:高中化学

培养学校及专业:浙江师范大学化学(师范)

计划人数:3人

备注: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6.需求学科:高中生物学

培养学校及专业:浙江师范大学生物科学(师范)

计划人数:2人

备注: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7.需求学科:高中政治

培养学校及专业:浙江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计划人数:3人

备注: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8.需求学科:高中历史

培养学校及专业:浙江师范大学历史学( 师范)

计划人数:3人

备注: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9.需求学科:高中地理科学(复合思想政治教育)

培养学校及专业:浙江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思政教育复合)

计划人数:3人

备注: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10.需求学科:中小学体育(足球)

培养学校及专业:浙江师范大学体育教育(师范)

计划人数:1人

备注:报考考生须获得足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合格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75%。符合上述条件考生,按体育类专业综合分择优录取,安排在体育类提前进行。


三、招录与招聘

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实行“招生与招录并轨”的方式定向招生(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0 1
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批录取有关规定填报志愿,须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请考生务必关注《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普通类)上的专业代码及简注,需特别注意同一高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计划中和普通类平行录取计划中志愿填报时学校代码可能不同。在填报时考生还需确认所选专业是否符合选考科目要求、是否标注为象山县定向培养,所有填报时因个人原因产生的后果,均需考生自负。

0 2
面试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 1﹕1.2的比例,向定向培养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高校将名单抄告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根据高校提供的名单,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面试。面试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面试成绩不计入高考总分。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1:1比例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3 天。

0 3
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由县教育局、定向培养高校与考生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确定为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考生须出示高考成绩手机截图、身份证、户口簿、高校招生体检结果反馈单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

0 4
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按确定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定向培养高校按规定进行录取。录取结束后,定向培养高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学习费用

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的所有费用自理,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五、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毕业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并通过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县教育局根据学校教师需求,统一调配到教育局下属学校任教,服务期不少于10年。考生若违约,造成资源浪费、定向失控等情况,需承担违约责任,将在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中另行规定。


六、其他事项

1.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7516(县人力社保局)。投诉举报电话:0574-89386421(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3.因招生录取期间的各个环节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考生不要外出,并保持手机畅通。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74-65722642、0574- 65768781(工作时间:8:30-11:30,14:00-17:30)。


常见问题答疑汇总




0 1

什么时间、在哪里报名?是要去象山县教育局报名吗?

象山县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 没有 线下报名渠道。考生在我省提前批志愿填报开放时通过高考志愿填报的方式报名,即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了特定院校特定专业(如浙江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师范),备注栏标记为象山县的)视为报名。 另外,如提前批未录取,不影响后续平行志愿录取。


0 2

高考一般多少分可以录取?可否告知往年录取分数作为参考?

根据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即符合报名资格(中小学体育除外)。由于各个专业招录人数较少,报考考生个人追求、考虑因素不同,往年高考分数没有参考价值,为避免误导此项问题不作解答。


0 3

在提前批录取志愿填报时我将定向培养专业填报到第二或者第三专业是否会降分录取?

只有填报第一志愿专业才会录取 ,请考生慎重做好抉择。


0 4

服务期不少于10年是否意味着10年后就可能被解聘?

定向培养生毕业后满足相应条件即可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转正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无限期合同。 服务期10年是指象山县教育系统服务年限底限,10年内不得辞职、申请调往外系统或县外等,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0 5

面试如何进行?

面试一般分两个环节进行,一是硬笔书法,二是结构化面试。考生先集中进行硬笔书法测试,然后根据抽签顺序逐个进场面试,时间半天。硬笔书法内容与面试题目面试当天上午委托命题。面试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不计入高考总分。



06

其他重要说明

报名时请考生认真查看《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提前批录取计划与平行录取计划要做好区分。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例,提前批计划中院校代码2023年为0222,平行录取计划中院校代码为0004,院校代码填错将直接影响专业志愿填报。




嘉兴南湖区发布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7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08号)精神,结合南湖区教师培养需求,2024年 嘉兴市南湖区拟定向培养教师5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本次招生(招聘)对象为 具有嘉兴市户籍(以高考时报名的户籍为准)的2024年高考选考科目符合专业要求且立志为南湖区教育事业服务的考生。

二、招生(招聘)计划




三、招生(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定向培养招生录取工作分为“填报志愿→划取上线考生→面试和体检→公示→签约→录取”六个环节,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户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一)填报志愿
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6月29日—30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进行高考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二)划取上线考生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将上线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院校,并由招生院校将名单抄告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三)面试和体检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面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公示
招生院校在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范围内,根据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并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商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六)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按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招生院校按规定录取,并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费用补助


经招生院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 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每人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补助资金的具体支付方式按《嘉兴市南湖区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约定执行。

五、就业待遇及相关要求



1.本次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
2.定向师范生入学前需与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3.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不具有事业人员身份,其一切行为由其本人承担责任。定向培养生毕业时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按期毕业后,经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等环节,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纳入事业编制教师统一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由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确定具体任教学校。定向培养教师报到后,须在嘉兴市南湖区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6年。定向培养生若毕业后不回嘉兴市南湖区教育系统工作或不服从分配及不满服务年限离开的,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定向培养生如未能达到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所明确的相关要求的,则退出定向培养计划,毕业后自主择业。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电话:0573—82058367
(二)监督投诉电话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73—82838339
三)查询网站
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
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七、其他事项



因本次招考(招聘)开始后,各环节时间较紧,请填报该志愿的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外出,并保持联系通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7


上学有补助!毕业有编制!上虞定向培养招生来了

上大学有补助
毕业就是事业编!
上虞区2024年
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 公告来了!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与林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4〕6号)文件精神, 绍兴市上虞区2024年将定向招生(招聘) 基层农技人员2名。 现将有关招生(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培养目标
盯紧“三支队伍建设”,赋能乡村振兴,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农业,能胜任基层农技推广岗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受欢迎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本科层次的专业人才。


二、招生方式
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乡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定向招生(招聘)绍兴市上虞区户籍(以高考户籍为准)考生。


三、招生对象
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的考生(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要求),立志为基层农业事业服务,并与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上虞区户籍(以高考户籍为准)学生。


四、招生计划
2024年全区共招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2名,均为农学专业,本科层次,学制四年。


五、承办高校
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由浙江农林大学承担,主要培养纯农类专业学生,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代码:0211。


六、招生(招聘)程序
(一)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公布信息为准。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如遇专业服从调剂也要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二)确定体检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提供名单时,根据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我区招生计划总数的1:1.2比例,向浙江农林大学提供名单。浙江农林大学将相应名单提供给区农业农村局。
(三)组织体检。 区农业农村局收到浙江农林大学提供的名单后,组织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及录取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色弱或色盲部分,农学专业(定向农技计划)不招收色觉异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色弱或色盲考生请勿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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