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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淘宝购物好评率低于98%,被禁止下单!淘宝客服回应 | 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3月15日出台

南方日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3-11 12:32

正文

 

近日,多名淘宝买家反映,

因为发出的好评率未达到相应规定,

导致自己无法在部分商家下单。


图片为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什么?

“差评”难道不是想给就给吗?



作为一个资深剁手党

小编也是惊了。

这一情况真的存在吗?

淘宝客服对此如何回应? 


多名淘宝买家反映

因好评率不达标无法购买商品


淘宝买家厉女士称,自己在淘宝网下单的某件商品,却因为自己发出的好评率不到100%而被商家拒绝发货。

据了解,厉女士在淘宝上发出的好评率为88.89%,据她回忆,自己去年买过一件T恤,因为质量太差所以给了差评,其他发出的差评则不记得了。

同样是淘宝买家的佟女士表示,此前曾购买一件裙子。但下单后交易被关闭,客服解释因其好评率只有81%,所以无法购买。佟女士称,自己平时不喜欢给中差评,之前曾因卖家少发货给过差评,并非出自恶意。




另一名网友表示,自己在淘宝上共下过400个订单,其中有6次给了差评,折算下来好评率在98.5%,但也无法在部分店铺中正常购买商品。 


好评率不达标就不能买

卖家只看数据不看原因


据调查,确实有部分淘宝店会对买家发出的好评率作出规定限制,但标准不一。

一家名为“自然而蓝”的店铺主营服装类商品,客服称,买家发出的好评率要在98%以上,才可以在店中购买。目前有很多家店铺都有类似设置,“因为有种行当叫职业差评师,所以很多家店铺都会设置,只是标准不一样,算是不成文的规矩。”


而厉女士反映的店铺“净美JiMei”则规定,消费者好评率要达到95%以上才可以发货。“因为最近受到了一些恶意差评的骚扰,公司设置了好评率的拦截。”

一家主营美妆产品的店铺客服则认为,消费者发出的好评率在97%的话就算比较低了,而对于如何判断消费者是否恶意差评,该客服人员表示,“这个不清楚,但大部分卖家只看数据。”


淘宝卖家可对

特定买家设置“黑名单”


只听说过这家店不好,消费者分分钟记在小本本上/发到朋友圈里,你知道淘宝卖家也能对你“拉黑”吗?



据了解,目前消费者自身没有办法看到自己的好评率,但卖家可以在后台看到。一位淘宝店供的截图显示,店主可以看到买家发出的好评率、收到的好评率、注册时间和上次登录时间等信息。


此外,有网友曾发帖给淘宝店主支招“如何远离不良买家”,在一款名为“旺店交易”的应用中,店家可以设置“近3个月给过我差评数”、“好评率”、“信用等级”、“注册天数”和“订单金额”等信息,对买家设置“黑名单”,进行拦截后,在设置的名单中的用户下单10秒后会自动关闭订单。


回应


淘宝客服:无好评率“达标”规定 卖家不发货可投诉

对此,淘宝客服称,淘宝平台方从没有“好评率一定要达到多少才可以买东西”这种规定。对于用户因好评率没有达到卖家要求而无法购买商品的情况,客服建议买卖双方进行沟通,或者是挑选其他商家的商品。


客服表示,而如果在买家已经下单,但是卖家拒绝发货的情况下,可以经由淘宝客服与卖家进行沟通,“淘宝方规定顾客下单后,店铺要在五天内发货,如果是五天内没有发货,买家可以发起退款,对卖家进行投诉。”


客服还表示确实有差评师存在,但淘宝会进行监测,如果发现有刷单或者恶意评价,系统监测到的话会进行处理。客服人员表示,如果买家只是对个别商品进行差评,则对个人账号没有影响。


 


>>律师说法:


通过好评率限制购买侵犯消费者权利


律师邱宝昌表示,商家没有权力人为限定好评率而限制消费者购买,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另一方面,如果任由商家以好评率多少来选择消费者,甚至形成一种行业潜规则的话,会不利于网购良性发展,严重影响交易公平,也会造成店大欺客等恶果。

淘宝方面作为网购平台的提供者,有严格监管公平的义务,应保证消费者不受歧视的义务。


邱宝昌认为,淘宝应该对这种行为进行规制,发现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应该采取措施制止。如遇到类似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对于侵害商家利益的恶意差评者,商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只要买家的评价是属实的,无论好评率有多少,商家都应该善意接受。


链接

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3月15日正式出台


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张茅对打假、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热点问题一一作了回应。


遏制假货,工商总局有没有长效机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


最近我也注意到,一些企业家像马云提出来要加大惩戒力度,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击造假行为,我是赞成的。

我认为,一个是需要严格监管,再一个是需要依法进行。总的看,在市场环境中,不仅是造假,其他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成本也是比较低的。这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加大惩戒力度,最终是建立信用系统。最终要建立起企业自律、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系统。“天下少假”是我们努力的目标。


 “网络打假” 第三方交易平台要负首要责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切的法律法规都适合于网络交易,而且我们专门制定了网络购物的退货办法、互联网广告监管办法,包括消保法等,都适用于网商。

网店、网络平台出现了问题,它们的信用要记录在案。

互联网交易第三方平台上面有大量的小网店,有一些网店没有经过登记。大家知道,现在制定的电子商务法,正在讨论这个问题。在目前这个阶段,第三方交易平台要负首要责任。既然在你的平台上销售产品,出了问题,首先你要承担责任。因为这里面对内部也有一个监管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各个方面都要负起责任。

网上消费者权益保护确实难度比较大,包括处理投诉,怎么建立有效的投诉解决机制。

 工商总局有没有新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


互联网大数据显示,假冒伪劣的投诉占20%,误导宣传占15%,被消费者投诉的网店、互联网交易平台比例较高。下一步如何改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这确实是我们的重头工作。

《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将在今年“3·15”正式出台。但是有几种情况,像生鲜、定制的西服、开封以后对质量引起变化的这些产品不能退。

来源 | 北京青年报 央视新闻 新华社 综合

编辑 | 朱丹 冯仕妍

校对 | 曹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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