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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彩科普|分包代付须回避的那些“坑”

天津电建  · 公众号  ·  · 2024-12-12 17:05

正文

在工程实践中,不时遇到分包代付的情形。但代付背后,多有隐情,一不小心就可能就掉入陷阱。因此下游代付,须审慎对待,避免踩“坑”。

一、分包代付有哪些“坑”

1.分包商濒临破产仍代付,承包商替分包代付后,可能构成破产法上的个别清偿或转移债权,即使完成代付,破产管理人仍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撤销后总包商仍须向分包商支付欠款,此时承包商可能将构成双重付款。

2.分包商资产被冻结时代付,承包商将涉嫌协助逃避法院执行,在法律实践上,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3.未明确性质时代付,承包商极易替代分包商成为债务履行主体,抑或在代付范围内与分包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构成债务转移或债务加入。

二、分包代付风险的防范建议

(一)非必要,不采取代付的形式

在正常交易结构下,一般不会产生代付问题,分包商申请代付往往可能跟挂靠、转包、层层分包、自身资金出问题有关,若承包商不审慎对待,贸然代付可能使自己卷入不必要的纠纷或加重己方义务。因此,原则上除非有特殊原因,如履行法定的农民工工资代付义务,应尽量避免采用代付的方式。

(二)若代付无法避免,则必须明确代付的性质

若因特殊原因必须进行代付时,承包商应当在代付协议中明确其代付行为只是委托付款,不发生债务转移或加入的法律后果。并且明确承包商有权自主选择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代付行为,不承担违约责任。


编辑: 于   釗

校审: 阮祖锋

来源: 法务与合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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