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4日,主持兰登书屋40年,创办《纽约书评》的著名出版人杰森·爱泼斯坦(Jason Epstein)于纽约长岛家中离世。
杰森·爱泼斯坦生于1928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英语文学系。1950年代发起了风靡美国出版业的“平装书革命”(paperback revolution),使此前只保存在精装书中的经典文学获得了平民性。1958年受兰登书屋创始人贝纳特·塞尔夫(Bennett Cerf)邀请加盟兰登,任总编辑长达40年,出版好书无数,与兰登的“责任与自由的完美结合”方式也成为美国出版业黄金时代的佳话;1960年代,发起并联合创办了《纽约书评》杂志(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历时六十年屹立不倒,至今仍是首屈一指的美国知识分子读物;1980、1990年代主持出版了“美国文库”丛书(Library of America),以历时二十年的非营利工程确立了美国文学的经典化标准;1990到2000年代发明并推广了一套以“快速闪印机”(Expresso Book Machine)为终端的电子书加纸书商业模式。
“三联学术通讯”今天刊发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社长甘琦女士的口述《我心目中的出版人》,以兹纪念杰森·爱泼斯坦。本文原载2013年9月14日《晶报》“深港书评”。
杰森·爱泼斯坦(Jason Epstein,1928—2022)
我认识的差不多最年长的出版人,还属今年八十五岁的美国出版人杰森·爱泼斯坦(Jason Epstein),不妨多说几句。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过他的书的中译本《图书业:过去、现在和未来》(
Book Business: Publishing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由我的同行朋友杨贵山翻译,同行战友舒炜做过专文介绍。
杰森是个活着的奇迹,美国读书人没人不知道他。“二战”后不久他才二十岁出头,就掀起了美国“平装书革命”,让美国第一次出现了体面的平装书,之前的纸皮书都是只能在杂货店贩卖、进不得书店、登不得大雅之堂的廉价口袋书。他的举动固然受到英国企鹅平装本的启发,但在一个完全不同的市场推出一种迅速普及的形式,无疑证明了杰森的实战天赋。
杰森在兰登书屋办公室,1968年 图片来源:《纽约时报》
然而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杰森漫长的出版生涯里做过无数好事,在兰登书屋(Random House)担任数十年总编辑只是其中有限的一部分。他最早发现纳博科夫的才华,并在他编辑的书讯上发表了《洛丽塔》(
Lolita
)节选,乃至后来因为他所服务的双日出版公司(Doubleday)不肯出版《洛丽塔》全书而挂冠离职;他慧眼识别了简·雅各布布斯的革命性观念,把《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
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
)从一篇文章打造成影响世界的城市研究经典,这样的事不一而足。他还历时二十年,以马拉松的耐力出版了使美国的文学成为后来的“美国文学”的“美国文库”(有意思的是,这套醒目的黑皮书系上世纪九十年代由董秀玉任上的三联书店出版中译本,此时该书系业已修成正果,据说美国使馆还慷慨拨出五万美元文化推广资助,当然,政府总是以追认取胜);他甚至还趁着六十年代纽约出版业罢工的一个闲暇下午,与友人一同创办了《纽约书评》,挽救了美国民众的阅读趣味。可惜我个人少有机会分享他的阅读趣味。记得一次刚看完轰动纽约的英国话剧《乌托邦彼岸》,兴奋地跟他聊起,他断然说:Tom Stoppard文风做作(pretentious),我可受不了。
杰森·爱泼斯坦参与策划的《美国文库》,八九十年代由三联书店翻译出版,从左至右:《爱伦·坡集》《梭罗集》《杰斐逊集》
更有意思的是,杰森七十岁上,正值九十年代后期互联网兴起,他似乎全然不知老之将至,率先设计了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纸书终端,就是按需印刷的Espresso Book Machine(图书快速闪印机),这部机器三五分钟就能印装出一本标准纸书,拿到手里还热乎乎的。然而,深邃的理念却在后台。杰森设计的商业模型实质上是要集合全球数字版权,以简易的PDF文件,使任何语种的书籍都能在任何有机器的地方快速印出。中大社就请杰森在美国的公司印制了三本劳思光先生的《危机世界与新希望世纪》,和中文原书几可乱真,而过程仅仅是我的同事Kingsley发了个电子邮件。它的文化意义正好符合杰森作为出版业思想家所倡导的“保存人类的常备书目”(或重版书目,backlist),因为他相信书籍是人类文明最深刻的“集体记忆”载体,人类应该自觉保护它不被碎片化。这部机器的专利权数年前被中国出版集团引进,中文取名为“闪印机”,但从各种信息看,好像只强调了它的终端功能,主要也是用于自助出版,后台功能似乎被忽略。当然,我的了解未必准确,就算准确,也不奇怪,世事往往不是阴差阳错,就是将错就错。
大概姜终究是越老越辣,杰森身上汇集了出版人的多重素质:尖锐的智性、丰富的感性、企业家天赋、文字品味、写作才能。最奇的是,他还做得一手好菜,前几年专门出过一本书,书名就是《吃》(
Eating
)。其实中外好出版人多擅吃,杰森就曾亲自下厨宴请过我们全家,可惜菜式我全忘了,只记得席间我们大谈美国攻打伊拉克和Burton Watson翻译的苏东坡词。我对美味的记忆只剩下抽象概念,以及餐桌上方大大小小依次排列的锅。
Eating: A Memoir,A. A. Knopf (2010)
那次聚会后,儿子把一把玩具水枪忘在杰森家,一年后我再次拜访,他把那把水枪递给我,仿佛我们前一天刚来过。
亚马逊的创始人杰夫·贝佐斯(Jeff Bezos)出道前曾拜访过杰森富于传奇色彩的家(他所住的建筑与九十年代格林威治村居民抵制城市重建的运动有关),杰森也曾力促美国传统出版业积极与亚马逊合作,然而双方未能谈拢,甚至日后对簿公堂,仅仅证明了杰森无奈的远见。
那么杰森的快速印书机及其商业抱负背后的文化抱负,未来又会是怎样一番结局呢?记得2008年我到纽约拜访他,他牵着那条大狗,带我散步到格林威治村的McFeely独立书店,那里有一台他的快速闪印机。路上我问他,你想过Espresso Book Machine可能会失败吗?他反问我:你想过地球明天可能会毁灭吗?
杰森的光芒也许越来越被这个声光电化的时代所干扰,但对我来说,他的光芒始终是恒星的光芒,就算白天用肉眼看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