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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招聘2名心理学辅导员

心理人文就业汇  · 公众号  ·  · 2024-06-15 11:35

正文

闽江学院公开招聘2名心理学辅导员


1.2024年闽江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3.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无处分证明(模板).docx
4.2024年闽江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相近相似专业认定表(境外考生用表).doc

闽江学院位于文化底蕴深厚、风景宜人秀丽的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岗)18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身心健康,具有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6.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5月,具体以岗位年龄要求为准。
7.岗位所要求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portal)。
1.个人填报:报考者于2024年6月12日8:30至2024年6月16日17:00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报名, 报名时须填写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个人信息、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及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具体参见下述资格复审材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个人信息填报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8:30至2024年6月17日17:00。报考人员一般可在网上报名成功1个工作日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查询到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未通过原因进行补充材料、说明情况、网上申诉。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17:00。
3.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20日8:30至2024年6月21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4.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关注并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将于考前3天开放打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方式及相关要求
辅导员、财务工作人员、后勤专技人员等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验员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招聘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时方可开考。
2.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等),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地点在闽江学院大学城校区,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笔试时间安排及加分审核具体安排将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告。
4.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线。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所有确定为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的对象,均要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3.资格复审须提交所有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具体材料及要求如下:
(1)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2024届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在读院校盖章的在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规定入职时间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见附件2)。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辅导员还需提供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担任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无处分证明(见附件3),以上证明需加盖校级学生工作职能部门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请将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各1份)按顺序装订,材料提交后将由学校存档,恕不退还。未能如实提供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得参加面试。
4.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的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三)专业技能测试
实验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等具体安排将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告。
(四)面试
1.实验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核时弃权面试的空额从达到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
2.辅导员、财务工作人员、后勤专技人员等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核时弃权面试的空额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在闽江学院大学城校区。
4.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技能。面试时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但不计入总分。面试考核具体办法将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告。
5.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及查询
1.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分值均为100分,其中实验员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辅导员、财务工作人员、后勤专技人员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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