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审议中的《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草案)》,对未来广东低收入人群的各种补助都进行调整优化,最重要一点是个人也能申请低保了!
条例草案明确,考虑到无法单独立户的困难群众不能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的情况,增加了“
以个人为单位,申请人可以单独提出申请的
,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也就是说,无论是单身还是有家庭,在个人收入和财产认定等都符合的情况下,都可以申请低保,享受政府关怀哦。
广东目前暂行的社会救助办法,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是面向低保户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而条例草案扩大了医疗救助的范围,增加了低收入家庭困难人员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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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草案规定:广东户籍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医保看病个人负担的费用,
达
到或者超过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的百分之六十
,且家庭资产总值低于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规定上限的,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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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将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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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广州为例,申请医疗救助,可享受年度最高33万元的医疗救助金。
(▲广东给困难人群提供医疗救助。广州日报记者莫伟浓摄)
如果低收入家庭还集体失业,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不过不用担心,政府会帮这些找到工作。条例草案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确保该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在确保“至少一人就业”的基础上,条例草案提出,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并对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但是,为了不养懒人,条例草案同时规定,受助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民政部门应当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随着低收入福利的越来越普及和优越,出现了一些“骗保”、“养懒人”的情况。海珠区曾有一对七旬老夫妻,声称其独子不肯承担赡养责任,要求申领低保。经过平台核对以及核对人员的深入了解,发现老人独子并非不愿承担赡养责任,而是老人不愿给儿子增加负担,想到了扮可怜向政府伸手的招数。
而广州在2015年出台了对低保户的一些要求和限制,其中不少行为将会被停保。而条例草案继续给“骗保”行为的代价加码:“对于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将由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停止社会救助,
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所以各位享受了低收入补助的各种待遇,要符合自身的实际,千万不要歪念使然做出“骗保”的事情。
广州市民政局去年12月发布了《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除了六种情形可以免除之外,广州市低保对象应当参加相适应的社会公益服务,每人每月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0小时。
不足60个小时的低保对象将有可能被停保!
2013年,广东发布了《广东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实施方案》,纳入2014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而对于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2017年是个“成果年”,低收入人群的很多保障都会在今年实现飞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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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人均供养水平2017年达到全国前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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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城乡医疗救助水平2017年达到全国前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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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前,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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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县区的基础养老金,将得到省市财政的补贴,持续到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