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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别江平老师:凛冬寒风呼啸过,信是明年春自来

青苗法鸣  · 公众号  ·  · 2023-12-23 07:58

正文

2023年12月23日,农历冬月初九,二十四节气“冬至”的第二天,北京城还是延续着半个月以来的低温,寒风呼啸,一片孤寂景象。


对于广大法律人尤其是法学学子而言,今天是与江平老师告别的日子。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发布的《讣告》,今天 上午8点在北京八宝山殡仪馆东礼堂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江平老师于当代中国法学界,其地位不言而喻,他的离世虽属“年岁大了、自然规律”,但对很多人而言仍万分悲恸。“为私权呐喊”的法治精神、‘’只向真理低头”的风骨气节是老师留下并应由我们传承下去的宝贵遗产。


此时此刻,寒风凛冽,但正如江平老师对其逆境二十年情感思想抒发诗词集所起的名字一样:信是明年春自来!


这句词出自烈士瞿秋白于1935年所作的 卜算子·咏梅》

寂寞此人间,且喜身无主。 眼底云烟过尽时,正我逍遥处。

花落知春残,一任风和雨。 信是明年春再来 ,应有香如故。


好一个“应有香如故”!在沉痛悼念江平先生的同时,我们期盼法治精神、权利保障、自由平等,信是明年春再来,应有香如故。


值此时刻,特推荐一篇访谈文章,感悟江平老师对法治实现的孜孜追求。


同时,为了缅怀与追思,特将10本《信是明年春自来》随机送与各位留言读者,为传播先生风范作一点微不足道的贡献。


受访人简介


江平,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新中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标题:《中国改革与法治:如何突破瓶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先生专访》,发表于《甘肃社会科学》2014年第3期。




采访人:赵忠龙,男,甘肃民勤人,法学博士,采访时为云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研究所主任,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赵忠龙: 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已有36 年,1840年鸦片战争至今已有174年……无论是36年还是174年都不过是历史长河中的一缕涟漪,也许最伟大的英雄人物也会在时间和历史的长河中败下阵来,曾经的无限辉煌与丰功伟绩也许都将有一天成为“一壶浊酒喜相逢”的谈资。江老师,您一生见证了或者经历了很多中国乃至全世界的重要的历史事件,这些重要的历史事件都深深地影响了当代世界发展的历史进程。您怎么看待当代中国改革的国内和国际大环境?

江平:我年轻时代应该说经历了中国的战乱,可以说新中国成立以前的十八九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动荡的时期,后来这些年我总的觉得中国还是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所谓最好的时期就是从国际上来说虽然险恶动荡,但是始终没有发生战争,这可以说是一个很不容易的国际环境。国际环境比较平和就给了中国一个发展的机会,但是应该说从我所经历的60年代、70 年代中国基本上是没有充分利用这个和平的年代,更多的是忙于自己的内部的斗争,错失了一些大好的时机。如果我们比较当时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比如香港(地区)、新加坡、台湾(地区)、韩国,这些都是充分利用了这一个时机里面国际和平的没有战争的机会,利用了这个和平时机大发展,所以出现了此效果。从我们中国的情况来看这二十年是荒废了,没有充分加以利用,是一个很遗憾的事情。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应该说我们比较好的充分利用了这一段时间,按照邓小平的改革思想更多的是在于经济发展,在国际上要充分利用国际形势,也不称霸也不太多露头,更多的是隐藏自己的锋芒,这种方针是很好的。所以我觉得从国际的形势来看应该说改革开放这三十年来,总的来说是充分地利用了国际和平的形势;另一方面,从国际的经济发展的情况来看,也可以说是中国基本上摆脱了或者避免了国际上的经济金融方面的大动荡,所以中国可以保持着将近三十年的和平发展,从原来经济比较落后到现在从经济上来说属于世界上的第二大经济体,这一点来说的话我觉得也是成功的。所以我觉得现在国际上应该看到首先最早是美国和苏联争锋,美国的主要矛头在苏联,苏联瓦解之后应该说美国的矛盾更多的是发生在与中东国家存在极端思想的矛盾,从“911”事件之后这一矛盾是主要的,美国发生在中东的这几次战争就可以充分说明这个问题,但是现在可以看出美国在中东的矛盾逐渐得以摆脱,今年甚至在摆脱了从阿富汗的驻军撤出,所以从现在看来形势已经越来越明显,美国的主要矛盾将在亚洲,而且把重点转向亚洲,这样一来中国和美国的矛盾就会越来越突出。所以怎么样处理好与美国发生直接矛盾,摆脱中国和美国利益的冲突是很重要的,我觉得这对于当前领导人来说可以说是国际上最重要的,尽量避免中美发生在利益上直接的冲突,只有这样才能够保持中国有一个和平发展。

赵忠龙: 在民主和法治的宏大话语之下,我们仍然应当着眼于公民最为基本的“人格权”和“财产权”问题,因为公民能否“享有充分的产权保障”、“公平自愿的从事交易”和“自由尊严的参与社会事务”是实现美好社会的基石。行政权力是民事权利最大的威胁,如何协调国家发展过程中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矛盾,您怎么看待当前中国改革瓶颈的问题?

江平:从三中全会决议的公报来看,我觉得改革最大的瓶颈可以说是依然没有变化,也就是从邓小平开始的改革就多少有些更多重视经济体制改革,比较忽略了政治体制改革,而且是在邓小平的思想里面应该说也提到了政治体制改革,尤其是党政分开等等很多问题,多次提到了政治体制改革。从三中全会的决议的情况看来,我觉得最大的仍然是这个问题,我们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措施也比较明确,方向也比较明确,和步骤也比较明确,使人们看到了经济体制里面我们要越来越减弱政府干预的作用,发挥市场本身在资源分配方面应该起到的作用,这是越来越明显的,也可以看到这些正是中国经济改革的症结所在,不解决这些问题,中国的经济是很难真正发展的。但是回过头来看,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这方面让人看到仍然是没有什么起色,或者说没有多少太大的亮点。在谈到我们国家的限制政府权力方面,这个应该说是有一些具体的举措,在完善司法权力改革方面也有一些明显的亮点,但是在改进我们的政治体制结构这方面发现缺乏很有力度的亮点,比如说三中全会公报里面涉及的关于民主建设的问题,我们怎么来改善选举制度,人大的选举制度怎么样能够更多的贴近民意,在完善政治体制改革方面如何赋予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等方面也缺乏一套比较科学的制度,所以我觉得经济体制改革跟政治体制改革这两个关系还没太处理好,也就是实际上已经到了政治体制改革不进行就无法继续进行下去这个严重的地步,所以使人感觉这个瓶颈实际上就是经济体制改革仍然是在快速进行,而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公权力不作为是最重要的,公权力只要不去侵犯私权利,就已经做到了它最应该做的。我们的政府太大了,管的事情也太多了,通过任何一个法律都要有一套执法机构。养活这么大的一个政府,是很可怕的现象。

我本身研究私权,之所以用“呐喊”,是因为现在私权仍然没有得到社会充分的尊重,所以还需要极力为私权呐喊。呐喊的目的无非是使社会对私权更加尊重,中国向来是一个不重视私权的国家,私权从来没有像西方那样得到应有的尊重。不经过呐喊,不经过很大努力,很难达到私权神圣的社会。真正做到法律上所规定的私人权利,国家退居幕后,我看就可以了。现在我们国家管得太多,在市场自由方面因为涉及自身利益,资源配备也好,市场准入也好,必然涉及国家利益,利益太大了,国家摆不脱这些利益,就变成与民争利,本来可以由老百姓解决的问题,现在国家介入了。而真正涉及市场秩序的问题,国家却很少关心,这是很突出的问题。私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根本,人权与发展一样,也是硬道理。小平同志为什么讲发展是硬道理?就是不受阶级影响,没有说是社会主义发展还是资本主义发展,不受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理念的影响。不能够宁可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那不是硬道理,只要发展了就是硬道理。发展是硬道理,但人权也是硬道理。过去我们讲人权也要资本主义人权和社会主义人权,这都是胡说。为什么说人权是硬道理? 人权就是人的权利,只要给了人的权利就是好,给人的权利越多就越好,越少就越差。不能说我是社会主义人权,就比资本主义人权高。没有所谓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区别,只有多和少的区别,就像发展一样,只有快和慢的区别。社会主义最欠缺的就是这两方面,一个在经济上不如人家,一个在人的权利方面不如人家。提倡人权制度就不能够将人权问题分成社会主义人权和资本主义人权,这和没必要将发展分成社会主义发展和资本主义发展,是一个道理。

赵忠龙: 在中国历史上,历朝改革的“保鲜期”很少能持续超过30年。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最初的改革者自身年龄的限制,另一方面则可能在于30年的时间对于个体来说足以培养一批新的既得利益阶层,而这个阶层非常可能缺乏改革的原创动力来继续推动改革———何况是用“改革”来改自己的已得之“制”。这是否就是目前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重大瓶颈?另一方面,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着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的社会变迁,在这样一个改革的关键时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勾画了建设美丽“中国梦”的蓝图,实现这一蓝图的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开放”,之后开启了“自贸区”以及“公司注册资本制度改革”为代表的经济体制改革。有两个问题请教您:(1)您如何评论改革与法治的关系?(2)您觉得中国改革如何突破瓶颈,您对中国未来改革的前景怎么看?乐观吗?

江平:市场经济和法治当然是一个很密切的关系。吴敬琏教授曾说,作为经济学家,在改革开放初期,他有一个天真的幻想,只要搞市场经济,一切问题就都可顺利解决;后来发现市场经济也有好有坏,并不是有了市场经济就一切都解决了。他的言下之意就是必须要有法治,没有法治的市场经济就是混乱的经济,仍然是原始积累下没有规则的市场经济。我也回应了一段话,我说,我们搞法律的人,以前也有个天真的幻想,认为中国只要有法律,就一切都好办;可是到今天,我们的法律比较完善了,我们还是不好,为什么呢?因为法律也有好也有坏,西方有善法和恶法之分。我们的一个共同点就是法治。制度有好有坏,但法律理念非常重要。市场要有规则,还要一些精神理念维持法律制度,维持规则,这些基本的理念就是人权、民主、自由。经济体制改革和法治之间也是一个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法治还是属于上层建筑。我觉得这次改革注意到这个问题了,也就是改革必须在法治范围内进行。我想这个就提出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怎么处理好改革跟法治的关系,严格说来改革和法治是有矛盾的,因为我们知道改革是一个经常的、不断的、长期的变化的过程,每天每时都在变化,改革本身又需要和现行的一些制度现行的一些做法相违背相冲突,改革要不断冲破现在的法律的规范,所以这两个东西怎么解决好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我觉得过去我们也有一些改革,尤其是在土地方面或者是涉及城乡的问题上,比如说国务院关于成都、重庆实验城乡改革的一些办法,现在看起来重庆所实行的办法多少有一些是与现在法律制度有一些不太一致的,所以人们有些担心,我们学校当时也讨论这个问题,这个改革怎么能在法治范围内进行。当时有人建议这个改革是应当有个授权,所谓授权是至少在某些方面有一个授权的单位,可以冲破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授权的单位的权限范围内来授权,想突破国务院的规定是国务院的授权,如果要突破法律的规定是全国人大的授权,我们在改革初期的时候确实有这样的授权,授权国务院在财政税收的一些问题,可以自己制定某些东西。

但是人们越来越感觉到长期的这种授权国务院的办法也不是一个很好的方式,比如我们现在还没有关于税法方面的统一的规定,国务院就可以制定物业税、房产税一些东西,包括在预算、决算方面也违背了相关的法律。现在全国人大提出来这么一个思想,就是在重大问题上改革必须有法可依,从这点上来说可以说是原则上是满足了这一条,比如说国务院作出一个修改公司的注册资金的制度,首先修改法律,在法律上规定原来的注册资本必须交足多少,现在改了,等于是先修改了法律,保证了在重大措施上有法可依。但是在具体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如果改革冲破了法律是做还是不做呢? 如果去做违反了法律,不去做就是滞后,所以在这些问题上应该建立一个灵活的法律修改体系,我觉得我们国家在修改法律的这方面已经越来越提到了议事日程上,也就是过去这些年来我们在许多方面,在经济生活方面都基本上有法了,而我们的法律过了十年二十年这个法律就必须修改,要不然就是落后,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修改法律就提上了议事日程。我们过去是到了一定的阶段之后,十几年二十几年大改法律,但现在看起来要有一个更灵活的修改机制,小改也可以改,因为小改使法律符合了现在的做法,我想把法律的修改变成经常化的,而且有经常化的一些手段就可以了。

改革前景我认为还是分为两个方面,如果作为经济方面的改革我总的来说还是乐观的,也就是中国的经济增长的速度绝不会像以前那样以两位数字来增长,这是不现实的,中国因为已经有了近三十年的高速增长,所以起点已经比较高了,再以百分之十几的速度来增长是很不合适的,更何况我们现在提出来并不以GDP作为增长的考虑成绩的一个标准,我觉得今后保持百分之七到八之间的速度,一方面应该说是可行的,另外一方面也有着可能性,所以我觉得在世界经济总的来说不太景气的情况下,我们保持七到八这个速度前景还是有希望的;另一个方面对于我们的财政金融方面我觉得人民币进入国际市场也是很有可能的,作为各国兑换的货币逐渐进入国际市场,我想什么时候我们成为完全自由兑换的自由货币,中国可以说是基本上融入了国际市场了。我比较担心的还是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也就是所谓改革瓶颈,也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一些方面,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看到了很大的希望,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在开放言论自由等等方面又有一些负面的报道,仍然有一些限制新闻自由,对有些对政治方面持有不同观点的人判刑,使人感觉仍然有些忧虑。当然我也认为现行的领导现在不可能在政治体制方面目前做出重大的措施,这种不仅仅是对于现行领导来说是一个很高的要求,实际上弄不好还会加速其地位的不稳固,所以我觉得从现行政治领导人来看,在第一届任期之后应当在政治体制方面有一个更大的布整,希望现行的领导人能够在四五年之后,在第二届任期之后能使中国的政治体制有一个更明显的变化。

反腐也是突破改革瓶颈的重要途径,反腐应该多样化的来进行,不一定只有一种模式。像我国腐败的情况比较复杂,在多种反腐形式中,中央巡视组是一种可行的方式,例如中国人民大学巡视组发现的人大自主招生腐败问题,就是一个很好的现象。因为一个巡视组来到一个地方,这个地方的群众就会揭发当地的腐败现象,腐败分子就会露头。巡视组针对的不是某个人,而是一个单位,在这个意义上是有进步意义。巡视组和钦差大臣不同,他们依然是依法工作,并非利用自己的法外权威,关键在于我们将来还得法制上更加完善,于法有据地派出工作组。除了巡视组外,群众检举是很重要的反腐方式,从广义上来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把领导掌握的和群众掌握的反腐方式相结合,这种工作方式比较有效。以跟踪偷拍上海法官嫖娼一事来看,我个人是持肯定态度的。拍摄者经历了这个案件,并怀疑这个法官有不公正的行为,所以他采用私下拍摄的方式,从法律角度来讲,并没有太不妥的问题。对国家机关,如公安机关,他们采用秘密跟踪的行为时要有所限制,不能随意对任何群众采用这个方式;但在群众进行调查时,采用这样的方式,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的。像这样的群众检举方式都是很好的,应该鼓励。

我经历了不同的时代,我个人认为,我们国家的法治是大有希望的,但中国的法治必定要走一段很长的道路,绝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现在已经摆脱了过去完全建立在对领袖崇拜上的错误路线,走向了一个可以给予希望的时代。中国还需要进行更大的政治体制改革,虽然很困难,但我相信中国必然要走政治更加开明的阶段。对中国的前途要充满信心,但也要看到中国走向政治民主化的路上还会遇到各种困难,不能太乐观,做好思想准备。

赵忠龙: 您觉得在参与中国法治的历史大事件中,哪些事情给您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

江平:我觉得在立法的过程中有两件事情印象深刻,第一个是《行政诉讼法》的起草,因为当时我是作为行政立法研究组的组长直接参与《行政诉讼法》的起草的过程。我自己始终觉得在中国立法的历史上,《行政诉讼法》应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个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部“民告官”的历史,老百姓始终是作为原告,政府始终是作为被告。在中国四千年的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中,“民告官”是从来没有的,而我们把这一部现代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能够搬到中国来,我想这个法的出台的背景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当初在纪念《民法通则》通过一周年的时候,陶希晋陶老提出了搞一个行政立法研究,他觉得中国现在《刑法》《刑事诉讼法》有了,《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了,现在最缺乏的是《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他认为在中国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对行政权力加以约束,这是中国现代立法很紧迫的问题。我很同意这个观点,这就是说中国的民事权利被侵犯的主要来源,并不一定都是来自民事主体的侵犯,很大方面是来自行政主体的侵犯,也就是公权力的侵犯,所以要保护民事权利,很重要的一方面要限制公权力,要在公权力方面加以限制,而我们国家没有行政法这方面实体的法律,更没有诉讼法。所以后来按照陶希晋的意见成立了行政立法研究组,当时我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副校长,就由我来负责这件事情,我觉得这件事情虽然我参加的时间不长,但是很有意义,我也了解了一些国家的行政诉讼的法律和一些规定,所 以就向全国人大的法工委提出先搞一个《行政诉讼法》,这个法律的制定超乎寻常的顺利,从提出《行政诉讼法》到拿出来一个专家的审理稿也就在一两年之间就提出来了,在1989年之前很顺利地通过了。

虽然有些政府官员还有所观望、反对或者持怀疑态度,但是这个法律一旦通过以后起到的作用是巨大的,虽然相对说来老百姓胜诉的比率还是小一点,但是开启了“民告官”作为诉讼方式来行使自己权利的一个先例。 私权需要公权力保护,实际上主要是指法院,因为法院是保护私权利主要的机构。 严格说来,公权力只要不去侵犯私权利就可以了,私权利如果需要保护,通过司法机构提起诉讼来保护就好。 在这个问题上,公权力不作为是最重要的,公权力只要不去侵犯私权利,就已经做到了它最应该做的。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和西方理念不一样。 比如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在我国如果造成民众死亡或者遭受损失,我们的政府机构往往花很大力量来介入,会下令查出源头并解决问题。 美国,在药品和食品这两个涉及人身健康的问题上,美国有一个产品责任法,一般只是通过民事责任来解决问题,个人自己去调查,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告赢了,会得到一大笔赔偿。 我们叫产品质量管理法,行政权力介入进来。 这就说明我们的政府太大了,管的事情也太多了,通过任何一个法律都要有一套执法机构。 美国政府很小,只有一个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因为这涉及人民健康。 至于其他东西,老百姓的利益如果受到侵犯,你自己去法院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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