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泽金-金融实务培训
【G653期】
10月13-14日
@
上海:
地方政府融资、基建项目投资和平台公司债务置换最新政策及实务操作培训
——课程大纲
详询:13520887614
一、
财政部部长的
政府债务风险分析
2018年8月2日,刘昆部长表示,财政部将采取的措施将针对“法定限额内”和“隐性”两方面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除政府债券外严禁政府任何名义变相举债,违规立即曝光!
针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刘昆部长表示,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同时,有的地方继续违法违规变相举债,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而应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部门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稳中求进,抓住主要矛盾,开好“前门”、严堵“后门”,坚决刹住无序举债之风,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严控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截至2017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7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82万亿元之内,债务率低于国际通行的100%—120%警戒线。
地方政府依法一律采取发行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债。
合理确定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保障地方合法合理融资需求。
2、着力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a. 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项目审核,管控金融“闸门”,决不允许以新增隐性债务方式上新项目、铺新摊子。
b. 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督促地方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通过盘活各类资金资产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坚持谁举债谁负责,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督促地方通过盘活各类资金资产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高负债地区要大力压减项目建设支出、“三公”经费以及其他一般性支出。
要加强监督问责,从严整治举债乱象,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予以曝光。
二、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发展阶段
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发起设立,通过划拨土地、股权、规费、国债等资产,迅速包装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均可达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作为还款承诺,以实现承接各路资金的目的,进而将资金运用于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肥瘠不一的项目。
至今,我国政府投融资平台经历了五大发展阶段:
(1)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2000年,这是我国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起步阶段:此时,我国第一家综合性政府投融资平台刚刚成立,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文件支持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
(2)2001年至2008年的缓慢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各地开始普遍成立融资平台。其中,一些主要城市的融资平台开始经历转型和调整;
(3)2009年至2012年的快速发展阶段:受金融危机影响,国务院提出巨额经济刺激计划。在这种背景下,配套国家经济刺激计划,地方政府积极筹建地方投融资平台,融资平台的作用迅速凸显;
(4)2013-2016年3月的规范调整阶段:为应对融资平台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带来的风险,政府频繁出台相关政策进行指导调整。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促进融资平台转型调整、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促使平台公司向市场化方向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