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
22团地处天山南麓巴州和静县境内,
根据团场发展需要,现向社会招纳各行各业人员,来我团发展创业。
一、招工时间
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到2017年6月31日止。
二、招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兵团、遵纪守法,无劣迹、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有劳动能力,自愿到团场工作,服从分配和统一管理。
3、内地户籍人口,男性18-45周岁,女性18-35周岁。
4、招录职工可随带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条件同上1、2。
四、优惠政策
1、住房保障。
1、为已婚职工按每户人口数量提供不同面积的简装公租房,为未婚新职工提供设施齐全的集体公寓,已婚和未婚人员均配备基本生活用品,水、电、暖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2、前三年免交租金,第四年起按团场房屋租赁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3、购房可实行“以租代买”政策,自愿购买楼房的新职工,己交租金可计入购房款,
享受2.5万元的住房补贴。
2
、收入保障。
1、新招录的职工,前三年按林业管理和农业管理的标准进行班组管理,完成年度管理定额的,
职均年收入不低于25000元
,按月发放。
2、三年后实行定额管理+绩效经营模式保障收入;
3、农闲时由团场提供就业信息股务和劳务公司统一组织外出就业,增加收入。
4、从事个体或自主创业的新职工及其家属,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双创”贴息贷款政策,初次创业的新职工,给予全额贴息,二次贷款的给予50%的贴息;
5、子
女符合就业条件的,优先解决或帮助实现就业。
3、退休保障。
新招录的职工,社保缴费满15年以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办理退休,
预计月退休工资不低于2500元。
4、社会保障。
1、新职工亲属,符合低保政策的,每月可
享受382元
最低生活保障金。
2、2011年7月1日前满60岁的,每人每月
发放115元
的基础养老金(可与低保政策同时享受);
3、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月加发
87元/人
,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月加发
22元/人
。
5、就医就学政策。
1、团场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薪职工按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2、其随迁亲属缴纳城镇居民医疗后,按国家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3、享受每人每年免费健康体检一次。
4、新职工的子女可享受
免费15年义务教育
(学前3年,义务教育9年,高中3年)。
6、落户保障。
自愿落户的新招录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团简化户口落户手续帮助办理,暂不迁户的,可办理团场居住证。
五、需提
供的资科及招录程序
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政审表及相关证明,一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二团新招录职工信息采集表》,到指定地点面试(以通知准)。
咨询电话:办0996-6332821 0996-6332067
手机:18999012562 1899961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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