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印发《陕西省
2019
年上半年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简称《方案》)的通知。通知确定陕西省
2019
年全年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为
500
亿千瓦时。
享能汇收集并整理了陕西省
2015
至今的电力交易数据,并根据相关交易规则对陕西省电力交易市场进行了汇总分析。
《陕西省
2019
年上半年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中规定,陕西省全年电力直接交易规模
500
亿千瓦时,其中上半年交易电量规模
250
亿千瓦时。
在上半年
250
亿千瓦时的交易电量中,自主协商直接交易规模
175
亿千瓦时,且全省不设区域限制。剩余
75
亿千瓦时的集中竞价电量,一次性组织完成。
享能汇从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获悉,陕西
2018
年完成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
430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2.51%
。
2016
年以来,陕西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不断扩大。
2017
年,陕西省电力直接交易
267
亿千瓦时,
2016
年陕西电网大用户直接交易电量
200
亿千瓦时。
2016
年陕西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相比
2015
年的
31
亿千瓦时,增长了
5.45
倍。
(数据来源:享能汇整理)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
2018
年电力直接交易电价的说明》对交易结算电价给予了具体说明:电力用户结算电价(平段)
=
直接交易电价
+
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
+
政府性基金附加。
其中,
直接交易电价
为电厂上网侧成交电价。输配电价核定后,按照最新要求,发电企业报价汇中包含税以及超净排放的环保加价。
输配电价(含线损交叉补贴)
则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印发的《关于合理降低陕西电网工业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的通知》(陕价商发
[2017]98
号)执行。
政府性基金附加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印发的《关于理顺陕西电网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陕价商发
[2018]6
号)执行。
目前陕西省电力直接交易所涉及的购售电意向协议、购售电合同或输配电服务合同中的交易价格均为直接交易电价。
陕西省在此前已经将双边协商改为全年仅组织一次
。
2018
年
11
月
19
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近期启动
2019
年陕西电力直接交易准备工作的提示公告》,其中规定:双边协商交易周期由之前的半年度改为以年度为周期进行交易,即全年组织一次双边协商交易。
陕西省规定,年度双边协议直接交易初步确定不设区域限制,但对参与双边协商交易的燃煤发电企业交易电量设置限额。
在2019年电力交易中,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个行业电力用户全电量参与直接交易,其它行业用户部分电量参与直接交易。
陕西省今年的另一大特点是电力交易流程全部线上流转
。交易在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开展,不再收取纸质协议合同,并要求所有参与直接的大用户与零售用户均办理数字安全证书。
2019年,陕西省用电量
500
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月均购电量达到
40
万千瓦时以及
2018
年新投产的用户均可以直接参与交易。
同时,《方案》规定2018年用电量在
300-500
万千瓦时的电力用户,月均购电量不低于
25
万千瓦时的新投产用户,只可自主选择一家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用户的准入资格也需申报后核定。
现阶段,陕西跨省跨区交易分为
网对网交易、网对点交易、点对网交易、点对点交易
四种形式。
陕西鼓励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根据供需状况、清洁能源配额完成情况参与网对网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这些举措能够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减少弃风弃光现象。
网对点交易则能够充分发挥陕西的资源优势,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将火电与风、光等新能源打捆外送,可以提高企业参与省间市场的市场竞争力。通过调峰置换、电量置换、省间现货市场等形式,购入新能源,还能够解决陕西特定季节和时段的调峰困难。
陕西省参与点对网交易和点对点交易的主体必须是列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准许参加跨省跨区交易名单且在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大用户或售电公司。
售电公司参与点对网、点对点跨省跨区交易前,必须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与零售用户签订的购售电代理合同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