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富豪除了投资回报之外,最关心三件事情:资产保护、节省所得税、以及如何妥善地将资产转移到下一代。
有一种说法,全世界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律师在美国,而百分之八十的法律诉讼发生在美国,其中加州及纽约的法律诉讼更是占据半壁江山。有事没事就兴讼,所以资产保护是一门相当重要的学问。一个人没有钱的时候,不用担心被告,因为律师对你没兴趣;一旦有了资产,特别是有了大笔资产,也就是英语说的深口袋 (deep pocket),那就要格外当心。
这其中,尤其要小心两个时刻的财产保护:
1.遭遇法律诉讼
在美国,很多事都可能让你成为被告,而被起诉的理由也五花八门。譬如在个人方面,驾车肇事,责任如果在你,不仅车祸的对方可以告你,连自己车上的乘客也可以告你;又比如,有人在你家门口跌倒、在家请客有人受伤、孩子在外出车祸、自家的车借给他人出了车祸、房客在你所投资的物业中跌跤受伤、工地工人出事故……这些都有可能让你成为被告。
在生意方面,你开公司,公司员工出了事,不管你有没有直接牵涉在内,作为老板也很有可能成为被告。有个朋友开餐厅,经理骚扰员工,但员工没有起诉经理,因为经理没钱,她告了餐馆老板,结果老板输了官司,赔了一百万美金。如果公司司机出了车祸,导致别人终身瘫痪,老板都在被告范围内,被判赔偿几百万美金也是家常便饭。这类诉讼案件林林总总、不胜枚举。
2.结束婚姻关系的时候,无论是个人还是子女婚姻关系发生变化。
在美国,有九个州(包括加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州。按照州法,个人或子女婚姻结束,资产基本均分。所以如何事先准备及做好适当的财产产权设计,将个人损失降到最低,对将来可能面临的各种情况都会有较大影响。
因此,在资产保护方面:第一道防线就是利用责任保险。个人及法人责任保险的理赔金额一定要买足。
除了一般责任险之外,还有一种保险叫伞险(Umbrella Insurance),也一定要买够。伞险是在个人及法人责任险之上再加上更大金额的保障。
投资物业时,应该尽量通过使用有限责任公司(LLC,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的架构来拥有产权,那样才可以对法律诉讼责任做合理切割,也可以对投资的不同物业分别使用不同的LLC来持有,因为LLC对法律诉讼的保护超过一般法人。
另外,在子女名下尽量不要或者少放财产,因为年轻人发生车祸被告及离婚分财产的机率较高。
在所得税方面,由于美国基于FATCA(肥咖条款)而进行全球追税,合法节税的需求愈来愈高。美国未来还有一个隐忧,就是二战婴儿潮时期出生的人口开始届龄退休,未来所得税率极有可能再度攀高。这点可参考以下列表(此表为联邦税所得税表)。
另外,各州还有州税。对居住在加州,年收入高的人来说,一年须缴付的所得税可能超过50%。利用增加抵税额的项目及一些公司的退休计划,虽然可以达到部分节税的目的,但毕竟金额有限,并且将来提领时还是要上税。当然,投资未来收入免税的计划(比如州政府公债)也是一个办法,但这样做的缺点是回收少。因此,现在美国富豪采取了以下这个办法,就是利用人寿保险来作节税及未来免税的工具。
很多人对人寿保险还停留在传统寿险的观念上。其实,人寿保险在美国的发展演变就像智能手机一样,具有多项功能,寿险理赔只是其中之一。如果设计得当,这个产品不仅能将寿险保单内的利息收回作为己用,还可以终身合法赚取免税收入。
不赞成太早把资产转给下一代,因为年轻子女过早拥有资产会有四大风险,他们可能会把资产花掉、败掉、被告掉或被离掉。
即便要早给,也须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1.赠与税问题
通常在世时转移的资产叫赠与;死后给予叫遗产。赠与有赠与税的问题,遗产有遗产税的问题。超过赠与税减免额的部分,最高须支付转移净资产市价的40%的赠与税。赠与跟遗产的税率相同,统称为遗赠税,请参考附表。
* 附注:2014年赠与税减免额每一年每个人$14,000;遗赠税终身减免额每人$5,340,000
2.应该给什么资产?
已增值很多的物业或股票资产不该赠与,因为赠与税是按市价来计算,被赠与者要承接原资产的成本。
举例来说:一百万购买的物业增值到一千万,如果赠与子女,子女要承接一百万的成本,若将来子女以一千万的价格卖掉此物业,他们还要支付九百万的所得税(资本所得税),造成双重付税的可能。
但是,父母如果保留高增值的资产直到过世时当作遗产,那么子女只要支付遗产税,他们继承的物业成本会以父母过世时的市价来计算。
同例,如果父母过世时,此物业市值一千万,那么只有遗产税的问题;子女继承后转卖此物业,如果卖价一千万,子女继承成本也是一千万,所以900万的资本利得税就得以省下来。
所以,高增值产业都不适合生前赠与。如果必须赠与,不妨选择现金或没有增值的产业来实施。
3.父母如何在赠与后继续保留控制权?
将产业转到LLC 公司名下。父母把LLC股份赠与子女,自己做管理者(manager)。这种方法最大好处是,即使当管理者的父母只拥有百分一或二的股份,但是仍然有完全的控制权,同时在法律诉讼保障方面也比较有利。
4.生前信托规划
这点很重要。生前信托规划除了可避开遗嘱认证(Probate)费时耗财的麻烦之外,还可以解决父母早逝、子女过早承接财产的风险。
一个最著名的例子是歌星猫王。他英年早逝,但他在生前信托里规定,女儿二十几岁前只能支取信托中的利息,而不能拿本金。此举是为了预防和保护她女儿过早结婚离婚可能产生的法律诉讼。结果她女儿在四十岁前果然离了两次婚。
5.遗产税问题
遗产税也是另外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在美国目前超过遗产税减免额(目前美国公民的遗产税减免额是549万美金)以上的资产要支付最高40%的遗产税。
这其中最大的问题是,遗产税必须在人过世后九个月内以现金支付。如果资产三千万美金,遗产税则可能超过一千万美金。
支付遗产税一般有四种解决方案:
◾现金支付:但一般人不可能留这么多现金在手边;
◾出售资产:如果资产以物业、股票证卷及公司股份为主的话,还不能“死不逢时”,否则如果过世时正逢市场不给力,继承人却须因偿付遗产税的压力而急于抛售资产,这样就会造成重大损失;
◾向银行借钱:若子女、继承人收入、信用不够,也可能借贷无门;
◾与美国国税局商谈分期付款:年利息可高过20%,而且晚付的罚金还很高。
以上四个选项都不理想
在美国,常被使用的方法是用不可变更的保险信托来解决以上问题,但需注意要选对信托管理者和拥有者;其次是选对合适的寿险计划。
总而言之,不要过早转移资产给后代,以免想省税却蚀了本。即便要赠与也须选择正确的架构来赠与正确的资产,才能享受税务的好处,同时也将法律诉讼及子女身上可能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高增值的资产不要过早赠与,最好留到人走之后,这样既可保留控制权又可省去资本利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