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段小文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属无效处罚
”。不明真相的司机朋友被罚了也无办法,忍气吞声,全国各地每天不计其数的被罚司机都是冤大头,默默无声。今后请司机朋友们记住:协警不仅没有单独执法权,任何时候都没有处罚权,就是受交警的委托也无权开出处罚决定书,否则就是违法。请全国各地的司机们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不法分子的侵害,就算交警要现场处罚,也必须向司机出示证件。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警察不能委托协警开处罚决定书,更不能单独执法。
5
月
9
日,湖北某自媒体曝光以
湖北宜都交警权利转让 协警代位执法不要法律底线
及《新浪》实名认证微博披露了宜都协警代位执法之事,众多网友纷纷指责宜都交警的乱象。但宜都市交警大队和主管部门装聋作哑,始终没有给予回应。无奈,两名被罚司机全权委托小编代理向宜都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书。昨日,自称是宜都市交警大队法制人员给小编发来短信,承认执法错误,已撤销原处罚决定。
长期以来,警方把原本协助交警执法的辅助人员包装成为与交警一模一样的执法,在司机和老百姓的心中,协警就是警察概念。一些交警队利用公众对交警与协警混淆不清的空子,“充分”利用协警代位执法成为常态。执法中成绩归交警,出错归协警,出了问题可以拿协警说事,用协警作为“替罪羊”和逃避追责的避风港。每次协警执法舆情都是开除协警,而真正追究谁把协警放到执法岗位上,却寥寥无几。
宜都市协警代位执法,被众多微博、微信揭发后,宜都市交警大队长和上级主管部门肯定都心知肚明,协警代位执法决不是微博微信举报的二人被罚,所以就来个沉默任你喊破嗓子,有权就任性,不理你个货车司机你也不咋地。其实,都知道宜都市交警最大的心病不外乎是,公开回应认错,被罚司机那么多,怕拔出萝卜带出泥的连锁反应,万一招架不住岂不是乱了方寸。
▲自称是湖北宜都市交警大队法制人员短信回复
▲自称是湖北宜都市交警大队法制人员短信回复
宜都市交警执法乱象早已存在,小编已多次投诉和复议,宜都市交警模糊罚单和随意罚款现象,只是在舆论压力下,稍有改观,执法乱象稍有收敛。特别是,堂堂的交警执法,原本应有行政机关的印章,在宜都市交警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中清一色的条章代替,不符合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经小编数次据理力争,宜都市交警处罚决定书机关印章终于得到纠正。
无理还要犟三分,拉不下面子,放不下架子是宜都市交警的真面孔。中国实施的依法治国
方略
,公安部提出从严治警,可宜都市交警不理这些规定,放任协警代位执法,随意罚款,远不是被行政复议撤销就了就没事,更应该启动追责机制,采取亡羊补牢措施,才能遏制协警代位执法执法乱象。要不然协警代位执法还会继续,受害者也远远不是货车司机,最终损害的是交警在公众的形象。希望,宜都市监察和纪委启动追责程序,给公众一个交代!
▲湖北宜都市协警作出的罚款,经复议被撤销原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