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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一个人?
你会觉得他什么都好,他是那么出色,与众不同的出色,跟别人都不一样。
你越来越喜欢他,你想自己能够为他做些什么,无论做些什么都愿意,只要因此能够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或者更少的,只要能够看到他开心,看到他快乐,知道他幸福,于是你开始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做出努力。
你为他留起了长发,为他收敛了性格,为了他改变了习惯,甚至为了他放弃了原本很想得到的东西,甚至梦想。
你开始变得小心翼翼,留意自己的一举一动,想要在他的眼里表现得完美。
你留意他说的每一句话,为他说的每一句话所妥协,
你变得越来越不像你自己,最终连你也认不出自己,
你做这么多事情,不是有谁逼迫你,也不是因为有什么好处。
而是因为你喜欢他,你喜欢他的人,他的灵魂,他的所有。
这一切像天空一样摇撼了你的整个世界,仿佛是世界上最耀眼最绚丽的光芒。
因为你那么喜欢他,喜欢他到他好像不是人,而是神。
可是,是什么时候开始?
从什么时候开始,你知道了他身上的光芒,不是自己的光芒。
而是你爱情的光芒让他显得与众不同,而普通人才是他的真面目?
知道了你与你所爱的人原本就是世界上两个不相干的人,你的情绪影响不了他,你的事情动摇不了他,你好不好,你开心不开心,他也并不放在心上。
只是你喜欢他,这样而已。
一旦经过了“爱”这个字眼,就对彼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方要毫无所求地为另一方付出,这不是天理。
而你终于知道,他不是不知道你有多爱他,
也不是不知道,你为他付出了多少。
他只是不爱你。
那么就这样吧,离开吧。
以后要好好地过,不可能因为,你爱的人,他不爱你,你就去死吧。
人总是要走很多的路,才能到到达现在的这个位置。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在想起那些曾经的时候,
还是会眼眶饱满发胀,
但是我知道,总会有那么一个人,
和我不离不弃荣辱与共。
我比你相信。
曾经我们都以为可以为爱情而死。
其实爱情死不了人。
它只会在最疼的地方扎上一针,
让你硬生生地疼痛得站不起来,
于是我们欲哭无泪,我们辗转反侧,我们久病成医,我们百炼成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