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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作者多年研习合同法的心路积累,结合其在工作中的思考感悟和在国家法官学院等授课交流进行总结,立足司法实践和法学理论,围绕《民法典》合同编和合同编司法解释的司法适用进行专题解读,力求解析法律原意,直击司法适用,对于研究合同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的学者、法官、律师等具有一定的实务指引性和参考价值。
文=陈龙业
文源=合同实务三十讲
陈龙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审判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全面深入参与民法典编纂研究和贯彻实施工作,主要从事民商事综合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长期开展合同和侵权领域法律适用规则的研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的主要起草人。
执笔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等5部司法解释;共同或者深度参与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10余部司法解释:承办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若干问题的意见》等10余个重要规范性文件。
在《环球法律评论》《法学家》《法学评论》《法律适用》等期刊发表文章40余篇,参与编写《民法典理解与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医疗损害责任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环境侵权责任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等著作10余部。
合同法研习必学的专题实务课
体系化思维与运用
陈龙业法官倾力新著
集合 学术性 x 实务性 于一书
立足 司法实践 和 法学理论 进行专题解读
力求 解析法律 及 解释原意 直击司法适用
成书三十讲 全面涵括
体系化适用·交易习惯·合同成立规则
预约合同效力·格式条款·批准生效合同无权处分
越权代表·以物抵债·情势变更·代位权
债权转让·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内容
▣下述导读精要择摘自《合同实务三十讲:体系化思维与运用》一书作者自序部分。更多精彩内容,敬请以纸质书为准。
合同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合同覆盖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覆盖经济交往的每一个链条。 合同编在《民法典》中占据“半壁江山”,而合同编通则不仅是合同编的“纲”与“魂”,更是民法典中最活跃的“一般规定” ,在海量合同案件中直接发挥规范作用,甚至对非合同之债、身份关系协议也具有一般适用、参照适用的效力。正因如此,《民法典》合同编的切实实施,对于在法治轨道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大意义。《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的制定与施行,是人民法院切实实施《民法典》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统一相关案件裁判尺度,规范法官裁量权行使,引导合同交易行为,乃至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幸逢新时代,恰遇民法典。能够参加到《民法典》编纂研究和贯彻实施的工作热潮中,参与到合同编通则解释起草的全部论证、反复推敲中,不仅收获良多,更是倍感荣幸。特别是在这一过程中能够近距离聆听法学大师的谆谆教诲,面对面学习身边战友、业内同仁们的真知灼见,真是我一生莫大的福分。这些日夜奋战的日子值得铭记,更为我孤灯下的写作注入了不竭动力。
本书有我多年研习合同法的心路积累 ,有我工作中遇到合同疑难争议问题的思考感悟,有我在国家法官学院、一些地方高院等讲授交流的启发总结,更有我在《民法典》合同编编纂与实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起草过程中的点滴记录、心得体会。概括起来,本书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注重原意解读。 吃透立法精神,是准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也是做好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的基础。只有准确理解法律适用规则本意,才能在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征途上行稳致远。把对《民法典》合同编立法原意的理解写出来,把司法解释起草的所思、所想写出来,是本书写作的基本目的。书中关于预约与本约的区别、格式合同的细化、代位权规则的完善、合同解除的适用等诸多内容,无不是在解读《民法典》的立法精神,无不是在解读合同编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在法律适用规则方面的有机衔接。
二是注重释疑解惑。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对于长期困扰民商事审判的疑难问题,以及《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新增亮点制度的司法适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了规定,这些问题也是本书细化解读的重点内容。比如,合同效力的甄别认定与责任承担、人章关系的法律适用、 代位权 的行使与仲裁协议之间的衔接、撤销权的法律效果、债权的多重转让、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等问题;第三人代为履行、情势变更、合同僵局等亮点制度。强烈的问题导向和解题意识,是本书写作的目标追求。正因如此,本书在形式上不追求大而全,尽可能地做到小而精。遵循这样的写作思路,本书也将我多年来对部门规章及合同效力的影响、以物抵债调解书对物权变动效果的影响、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与解除条件成就之间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成果予以吸收和深化,以期对相关实务问题的解决乃至有关研究有所助益。
三是注重体系逻辑。 体系化适用法律的方法,是科学适用民法典条文规范的基本方法,也是本书写作的一大主线。合同编通则上承总则编,特别是要发挥 债法总则 的作用,是民法典体系化的集大成者。理解好、运用好合同编通则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则内容,更需要体系逻辑的支撑。本书关于以物抵债规则的阐释、代表与代理规则的适用、 债务加入 追偿权的分析、抵销与诉讼时效的衔接,都是体系化适用民法典有关法律规定的典型代表。同时,本书也将《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最终未作规定的体系化适用合同编通则规定的基本逻辑作了解读,力求发挥一般指引的作用。
四是注重场景思维。 按照特定场景来分析问题,可以使有关法律适用规则更加鲜活、生动、更有可操作性。采用场景化的方法解释合同编通则的实务问题,是本书写作的一大偏好。本书在有关具体问题解决的阐述中力求还原具体的诉讼场景,以求有关解题思路更加立体、形象的呈现。同时,本书运用了大量案例,尤其是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案例、入库案例、指导性案例,比如关于恶意串通的认定、“阴阳合同”和“名实不符”的处理、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与效力、恶意违约者一般不能调整违约金的适用等,以便对有关规则的解读更加接地气、有实效。而且,本书采取“三十讲”的定位,不仅是我这些年有幸讲解合同编通则实务问题的场景还原,也是为了给读者思维上的带入感,更好进入授课交流的“场景”。
五是注重前沿思索。 经济社会在不断发展进步,新的法律适用问题也会不断出现。一部法律、一部司法解释不可能“一对一”对号入座式地解决所有问题,这就需要不停思考、研究。正因如此,对于前沿疑难法律问题的思索,是本书写作的一个基本态度。诸如刑民交叉场景下合同效力以及法律效果归属、撤销权与代位权的衔接适用、债权多重让与中的利益平衡、显著轻微违约与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替代交易法与其他违约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之间的关系以及与有关违约责任形态的衔接、违约金类型及其与其他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衔接等争议颇大或者规则空白的问题,都是本书重点探讨的内容。
本书的写作历时三年多,成稿于2024年3月,后又有个别调整修改。因工作繁忙、学艺不精等原因,中间有过搁置、有过困惑、有过畏难。或许年过四十,更加感觉光阴飞逝,时不我待,最终坚持下来。回顾过往,这本书不仅是我学习合同法律实务的思考、总结和探索,更是对《民法典》合同编和《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的致敬,对一路走来教诲、提携、关心我的领导、老师、挚友的感恩!最后特别感谢法律出版社的李群、陈昱希两位女士,没有你们大方给予机会、默默辛勤付出,这本书可能没有这么快且高质量地面世。最后,必须实事求是地讲,因为我的学识、能力、精力所限,本书谬误、不足之处定然不少,恳请读者不吝赐教,多多批评指正。
陈龙业
2024年11月10日
体系化思维与运用
法律出版社2022年2月版
改现在即 欢迎参存
谁需要这本书?
法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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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者
深入民法典体系化逻辑
捕捉立法与司法的互动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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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真正的“法律人思维”
如果你恰好也是
苦于合同纠纷中“ 同案不同判 ”的律师
需要快速理解合同编及其司法解释的法务
渴望体系化提升合同实务能力的法律新人
这本书将成为你案头不可或缺的“ 蓝宝书 ”
也是一部值得反复研读的“ 合同实务百科全书 ”
或许这本书不够完美
但它却是作者对合同法的全部热爱与思考
我们确信 这不是一本简单的条文注释
而是法律思维与方法论的凝练
既是对《民法典》合同编的深度致敬
也是对法律人终身学习的真诚疾呼
(目录是一本书的精华)
━ ━ ━ ━ ━
第一讲 合同解释与合同编通则的体系化适用
一、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
二、合同解释的基本方法
三、合同解释的特别规则
四、合同编通则的体系化适用
第二讲 交易习惯的具体认定与细化适用
一、从事实意义上的习惯到法源意义上的习惯
二、交易习惯的性质认识与适用效力
三、适用交易习惯时的举证责任与审查认定
第三讲 合同成立规则的细化完善和具体适用
一、合同条款与合同成立
二、以竞价方式订立合同
三、合同订立中的第三人责任
第四讲 预约合同规则的细化与适用
一、关于预约合同的认定
二、违反预约合同的认定
三、违反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五讲 格式条款的细化完善与具体适用
一、格式条款的一般规则
二、格式条款界定中的争议处理
三、格式条款中提示说明义务的细化适用
四、审判实践中需要注意的其他重点问题
第六讲 批准生效合同具体适用中的难点问题
一、未履行报批义务与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
二、违反报批义务的法律后果
三、已批准合同效力对法律行为无效、可撤销规则的
体系化适用
四、作为可撤销事由的“显失公平”认定规则的细化
第七讲 “阴阳合同”与“名实不符”
一、从《民法典》第146条规定的适用谈起
二、“阴阳合同”的法律适用
三、“名实不符”与合同效力
第八讲 强制性规定的违反与公序良俗的违背
一、影响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的识别
二、违背公序良俗的认定
三、审判实务中需要注意的其他重点问题
第九讲 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
一、从《合同法》到《民法典》有关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演变
二、《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对无权处分规则的细化完善
三、以“设定财产权利为目的订立的合同”对无权处分规则的适用
第十讲 越权代表与授权性规定的违反
一、越权代表的一般规则
二、“善意”的认定与责任的承担
三、越权代表、无权代理中涉刑民交叉问题的处理
第十一讲 职务代理与人章不符
一、职务代理的一般规则
二、越权职务代理的具体适用
三、关于人章关系的细化适用问题
四、代理制度在审判实务中还需要注意的其他重点问题
第十二讲 合同不成立等情形的法律后果
一、对合同不成立后果的相关法律适用规则的明确
二、合同不成立、无效等情形下法律后果的具体适用
三、合同不成立、无效等情形下的资金占用费的法律适用问题
第十三讲 合同履行的细化完善与具体适用
一、从给付义务规则的细化适用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规定的细化适用
三、先履行抗辩权行使规则的细化
第十四讲 以物抵债的类型化适用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
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
三、以物抵债情形下审判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十五讲 真正利益第三人合同与合法利益第三人代为履行
一、真正利益第三人合同法律适用规则的细化
二、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的细化适用
三、审判实践中需要注意的其他重点问题
第十六讲 情势变更规则的细化完善与具体适用
一、情势变更制度适用的条件
二、情势变更的效力
三、审判实践中需要注意的其他重点问题
第十七讲 代位权规则的细化完善与司法适用
一、对审判实践中具有一定普遍性问题所作新增规定的适用
二、对旧解释进行了实质性修改的规定的适用
三、对旧解释相关规定作适应性修改内容的适用
第十八讲 债权人撤销权规则的细化完善与具体适用
一、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沿用并适当修改原《合同法》司法解释规定内容的适用
二、《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对具有一定普遍性问题所作新增规定的适用
三、审判实践中需要注意的其他重点问题
第十九讲 债权转让规则的细化完善与具体适用
一、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诉讼中追加第三人的规则
二、关于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与方式的细化
三、债权的表见让与及债务人确认债权存在的规则适用
四、债权多重转让的法律适用规则
第二十讲 债务加入人追偿权的体系化证成与适用
一、对债务加入人追偿权主要观点的梳理和认识
二、债务加入人追偿权在《民法典》体系内的逻辑证成
三、债务加入人追偿权的具体适用
四、承认债务加入人追偿权情形下对债务人权益的保护
第二十一讲 合同解除规则的细化完善与司法适用
一、协议解除与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衔接适用问题
二、通知解除合同时对合同解除权的审查问题
三、一方当事人撤诉后再次起诉时合同解除时间的确定问题
四、显著轻微违约情形下约定解除权行使的限制
第二十二讲 抵销规则的细化完善与司法适用
一、关于抵销权的行使有无溯及效力的问题
二、关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能否抵销的问题
三、关于抵销对债务抵充规则的参照适用问题
四、关于侵权之债能否适用抵销规则的问题
第二十三讲 合同僵局的化解规则
一、司法终止情形下合同终止时间的确定
二、司法终止的适用条件
三、金钱债务合同僵局的化解
第二十四讲 替代交易法与市场价格法
一、替代交易法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中的确立
二、替代交易法的基本适用规则
三、替代交易法在具体场景中的适用
四、市场价格法的法律适用规则
五、替代交易法和市场价格法的适用关系
第二十五讲 可得利益计算方法的体系化适用
一、关于利润计算的方法
二、持续性定期合同中可得利益的赔偿
三、综合多种因素酌定的兜底方法
第二十六讲 违约损害赔偿确定规则的细化完善与司法适用
一、可预见性规则的细化适用
二、减损规则的细化适用
三、与有过失规则
四、损益相抵规则的细化适用
五、违约损害赔偿确定规则的体系化适用
第二十七讲 违约金调整的启动、举证与释明
一、当事人请求调整违约金的方式
二、当事人以违约金过高为由主张调整时的举证责任分配
三、关于预先放弃调整违约金条款的效力问题
四、违约金调整中的释明问题
五、二审程序中的释明及裁判问题
第二十八讲 违约金调整的酌增与酌减
一、违约金司法酌减规则的具体适用
二、违约金的司法酌增
三、违约金调整与其他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九讲 定金规则的细化完善与具体适用
一、定金规则概述
二、定金规则与实务中相关规则的厘清
三、《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7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及具体适用
四、《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8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及具体适用
第三十讲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的时间效力
一、《民法典》能否溯及适用的一般规则
二、司法解释的溯及适用问题
三、《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具体规定的溯及适用问题
四、违约责任规定的溯及适用问题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研究室负责人就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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