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贵阳市财政局正式印发了《贵阳市政府采购
正面清单
和
负面清单
》,明确
自印发之日(2024年
7月5日
)起执行
。
也就是说,这两份清单现下已正式生效起作用。
其中《正面清单》共27条内容,《负面清单》为45条,二者
共同
对开展采购进口产品项目进行严格规范和限制。
首先,《正面清单》
第9条明确提出:
采购人
确需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进口产品的
,应当
在获得市级财政部门核准后,
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第5条又点名,对于
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应当开展采购需求调查。
《负面清单》则直接
将
多项违规采购进口设备、限制国产的行为纳入其中,严格禁止!
其第10条明确规定:“
未获得财政部门核准采购进口产品
”,或“
经核准后限制国内产品参与竞争的
”属
禁止事项。
采购进口产品的,未经财政部门核准;或已按规定经财政部门核准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但限制国内产品参与竞争的;
并在第14条中,把
“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
纳入了
“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类禁止事项。
随着这两份清单的落地执行,无疑是推动了
对进口设备的严管,并加大对违规采购进口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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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5
”,
查看两份清单完整内容
但贵阳市也并非率先行动的,在其之前,便有
省级文件
先一步出台。
3月中旬,
贵州省
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
众所周知,政府采购的主体是依靠国家财政资金运作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而公立医院属于事业单位,所以
公立医院同样属于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
这也就意味着,该省
所有公立医院在采购医疗设备时
,
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进一步限制采购进口医疗设备。
当然在贵州省之外,进口审核和负面清单等也已然成为了一种重要手段,被广泛运用到限制进口医疗设备采购上来。
过去一年多以来,从省级到地方,已有
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山东省、南通市、沈阳市、黄山市
等密集发布通知。
在各地出台的文件中,纷纷着重强调应当采购本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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