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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务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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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下午,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推介全新的“1+1+10”产业政策体系,在总部经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和建筑业、航运物流、金融、商贸、现代服务等领域以及高端人才、产业用地、项目引荐等十大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加快建设广州城市副中心,打造广东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
一、总部经济。对新引进及认定的总部型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落户奖励,连续5年给予企业对我区经济贡献95%的奖励。对总部型企业,给予连续3年、每年最高300万元的租用办公用房补助,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购置办公房产补助。
二、科技创新。对新引进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1亿元的建设运行费。设立首期规模5亿元的南沙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可参股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并购基金。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连续5年按其对我区经济贡献的95%予以奖励。
三、先进制造业和建筑业。对新落户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给予最高1200万元的落户奖励、最高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对新落户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对现有制造业企业整体转型升级,给予最高1.5亿元奖励,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800万元补助,并连续三年按其对我区新增经济贡献的80%进行奖补。
四、航运物流业。
五、金融服务业。
六、商贸业。
七、现代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