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5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按照《决定》部署要求,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将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有关事项的公告。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
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市场监管总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针对当前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重要工业产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进一步加强监管的思路和举措,并对冷轧带肋钢筋等6种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以及调整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等进行评估论证,提出从源头管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具体措施。经过征求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各方的意见,并开展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市场监管总局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
为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强化产品准入管理和源头治理,5月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正文虽然不长,但内容丰富、指向明确,主要体现出四方面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目标清晰。
产品质量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休戚相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增进民生福祉的基本要求,也是监管部门的首要职责。《决定》以强化产品准入管理和源头治理为措施,以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风险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为宗旨,深刻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通过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增进民生福祉的决心和信心。
第二个特点,是问题导向。
近年来,我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保持稳定,但个别领域产品质量可靠性不高,一些产品仍存在质量短板。比如,有的钢丝绳、冷轧带肋钢筋等耐久性不强,有的人造板有害物质超标,有的“安全帽”不安全,有的化肥企业虚假承诺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等等。针对这些产品存在的突出质量安全问题,《决定》提出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安全帽、钢丝绳、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将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由告知承诺调整为“先核后证”。
第三个特点,是严格管理。
目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均由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但有的地方政府将审批权限下放,出现了基层审批部门专业技术能力不足、审批把关不严的现象,给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一定隐患。因此,《决定》明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由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审批权限不得下放。
第四个特点,是责任明确。
《决定》对各地方各有关部门提出工作要求,其中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上述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明确过渡期,确保于2024年9月底前实施。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协同配合,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以上是我从四个方面的特点,来给大家介绍《决定》的主要内容。《决定》的出台,将会进一步督促相关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管控质量安全风险,维护好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为了推进《决定》顺利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贯彻落实措施,将于近日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发布实施。
我先简要介绍这些,接下来我和今天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其他同志,愿意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