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伟哥聊医 作者:伟哥
摘要
最近,媒体报道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人民医院摊上了一件医疗纠纷,一位患者在术后三个月后发现刀口纱布残留,遂进行了投诉。目前事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今年5月11日,安先生在建筑工地被钢筋刺伤臀部,遂到深圳葵涌人民医院治疗。经过入院检查,5月22日,医生为他进行了肛周脓肿切开引流手术。手术并不复杂,做得很成功。5月26日,在未未完全痊愈的情况下,安先生办理了出院。
出院记录
由于是主动出院,相当于患者放弃继续治疗,所以主治医生让安先生签订了《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告知书》。在该告知书中,明确告知了患者出院后的继续治疗措施:交代患者出院后应继续在门诊用碘伏纱填塞换药治疗,预防脓肿脓性外口提前闭合,在此形成脓肿的可能。安先生也在该告知书上签了字。
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告知书
安先生在出院后,伤口一直没有愈合,因而无法上班,甚至影响了正常行走和生活。在直到三个月还不见好转、甚至还加重的情况下,安先生到四川老家的当地医院检查治疗,医生再次为其做肛周脓肿手术时,发现原来的伤口里有两块整齐放置纱布。
此次治疗痊愈后,安先生便立即回到深圳,找葵涌人民医院询问。医院负责人告诉他:当时做手术时,确实在伤口上垫了两块碘伏纱,但这是为了伤口的愈合。
安先生指出,此一项医嘱并没有在出院小结医嘱上标明。对此,医院负责人承认,在医嘱上医生可能存在的疏忽,但是这和安先生病情的恶化没有直接的联系。
出院小结
目前,此事件还尚未有最后结果。估计最终需要第三方机构调查、认定与处理。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的理解认为:主要责任在于患者本人。理由有二:
第一,在疾病未痊愈的情况下,患者自己主动要求出院,并阅读和签订了《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告知书》,已经了解了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的相关注意事项,即已完全知晓告知书上医生书写的内容:“交代患者出院后应继续在门诊用碘伏纱填塞换药治疗,预防脓肿脓性外口提前闭合,在此形成脓肿的可能。”既然已经知晓,则出院治疗的效果与后果则自己应该承担。从在另一个医院手术发现纱布的描述来看,也证实了患者安某并未遵从医生在告知书上的提醒,以碘伏纱填塞换药,如果按此换药了,也就不会发现不了原来填塞的纱布,也就不会造成脓肿外口闭合,造成纱布长期滞留,直至变臭。
第二,患者还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在刀口长期不愈合的情况下,竟然不到就诊医院复查或治疗,如此长达三个月,这不能不说是自己的意识淡薄或无知才造成这种看似治疗所为、实则愚蠢所致的结果。
当然,在出院小结中,医生没有患者刀口纱布填塞的相关医嘱,这确实不甚严谨;但正如该院负责人所讲一样,医生的这种不妥并不是造成患者刀口有纱布长期存留、刀口不愈合的直接原因,关键还是在于患者。
在当前环境下,在忙碌的和超负荷的医疗工作中,医嘱下达或病例书写很难做到严谨至滴水不漏的程度,要不然国家卫计委也不会把甲级病历的达标率远远低于100%,这说明了在实际工作中根本做不到。如果这种“不严谨”也会成为患者找茬的合理合法依据的话,那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甚至对这个行业的打压几乎到了“莫须有”的地步了。如此,医务工作真的更没法干了;长期以往,以后估计更少有人选择从医了。这对于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来讲,很悲哀,也很危险!
因此,医生不是圣人,其工作无法做到字字斟酌,完美无缺,无懈可击,如果没有“拿左当右”的低级错误,就不应该一味纠错;患者不是上帝,不是所有的诉求都要以医者的付出与受罚作为结果,缺乏见识或常识的人要为自己的无知与愚蠢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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