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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宁转型,刺痛了谁的神经?

法律读库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3-17 07:23

正文

合集目录:


  1. 欺负一个女人,你们算哪门子好汉?——CU检

  2. 致那些对么宁辞职的恶意与戏谑      ——安帅

  3. 我和么宁姐姐的交集                        ——顾苗苗



文/cu检  来源/CU检说法



1


台湾的公诉男神张熙怀一定没有想到,自己在朋友圈里发的一条行程竟然会引发大陆法律圈里的一场大风波。


事件很简单,张熙怀带队赴美国学习,队员名单中有一位女律师的名字——原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重庆检察官培训中心副主任么宁。


刺激到一些人神经的,就在于宁身份的转变,曾经的检察官,变成了一名律师。


  • 于是,“我的天呐!没想到你也会有今天!”的感慨开始涌上一些人的心头。


于是,那个曾经被宁指控犯罪的前非著名律师、现著名非律师率先发难,在微博上发了一条消息:首先恭贺律师队伍加入一员猛将,其次,愿她一路走好,永远不被“律师伪证罪”所构陷。


紧接着,又有一位著名学者在微博上发难,虽未指名道姓,但明眼人一看便知其剑锋所指为何人。他说:“但也有少数已出事或要出事的前法官、检察官混入律师队伍。律师是我国司法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藏污纳垢之地。希望各地律协、严格依法守门。”


两位法律圈大V振臂一呼,响应者呼啸而来:


  • 宁辞官、当地难谋生,成都做实习律师》

  • 《她没坚守检察官节操,她是否会坚守律师节操?——宁前检察官辞职做律师的职业伦理评论》

  • 宁辞官,重庆求职遭拒,转成都做实习律师》


一时间,以宁为标题的帖子层出不穷,刷遍朋友圈。


放眼望去,平日里见不到的各色人等,纷纷开始出来刷存在感,一个个正义凌然、一身正气的形象跃然于手机屏幕之上。


只是,有些人却终究忍不住暴露自己的本来面目,写上几千字痛骂他人之后,还不忘再写上个几千字来给自己做广告,卖书卖辣椒酱、大葱还有泡菜。


出来骂人还不忘自我营销,真是蛮拼的。


2


扔向宁的石块很多,最集中的,莫过于所谓的“嫖娼门”——“公诉人在法庭上突然爆料:李庄在重庆,住着龚刚模家属提供的六七千元一天的套房,享受着免费嫖宿。”


关于这个“嫖娼门”的经过,多是一名叫做“许丹”的人所撰写的一篇题为《李庄案“嫖娼门”始末》。


然而,许丹描述所谓“嫖娼门”过时,并没有交代前言和后语:在写完“宁爆料李庄嫖娼”这一段后,直接便是“当庭还击”、“强行绑架律协”、“巧做手脚”、“公开声明”……


那么问题来了:


  • 宁在“爆料”之前,她说了什么?李庄又说了什么?在说了这句话之后,她又是否出示了相关证据?辩护律师针对证据又说了什么?


前情不说,后语不报。直接截取宁在当庭说的一句话,就将“枉顾事实、道德审判”的帽子扣在宁的头上。


就算是法官,面对复杂的案件事实,还要在法庭之上认真的听审,并审查证据,才能做出结论。


而这些看过一些文章中只言片语的人,这些根本就没有在法庭上旁听过开庭全过程的人,便将这道听途说来的碎片磨成一把把尖刀,扔向一个女子,一边扔还一边觉得自己道德高尚,好像那古时候行侠仗义之人。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道理,大家都懂;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古训也不是未曾学过。


  • 但为什么偏偏事情来了的时候,便听风便是雨,偏要急不可耐的表态,指责、嘲讽、甚至是辱骂,深怕骂的轻了,骂的慢了,就无法显示出自身形象的伟岸。


若是身边有这种人,劝你远离,不可深交。

3


宁,一个处级干部。在年近不惑的年纪里,选择从稳定的体制内走出来,去重新开始一份新的事业,本身就需要巨大的勇气。


针对宁的流言,早已流传多年,你们可曾见过、听过宁站出来为自己辩驳一句,哪怕是面对赤裸裸的抹黑和污蔑。


  • “庭审只在法庭之上,法庭之外无言”,是宁的信条。


当年她拿着公安机关交给的证据,走向法庭指控犯罪,是完成自己的工作和使命,但却在多年来承担了职责之外无数的污名和指责。


若她有罪,尽可以去控告、起诉。若无证据,又岂能全凭传言、听闻以及自己的想象,来对一个自己完全不熟悉、不了解的人来一场暴风骤雨式的道德审判?!

4


写下这些,注定会得罪那些义正言辞、一身正气的“侠义之士”,引来骂声一片。


但,作为一个曾经的同行,还是要对宁说:


事实真相,终有水落石出之日。公道人心,自有后人评说。


前路漫漫,祝福一切安好!


最后一句,留给那些即将前来撕逼的好汉:


欺负一个女人,你们算哪门子的好汉!



欢迎关注cu检微信公众号


 


  

文/安帅  来源/“若尘若风“微信公众号


昨天晚上,一则前全国十佳公诉人宁辞职的消息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不少人在朋友圈纷纷转发李庄在微博上对此事的评论,更有手快的自媒体,当时就发出了关于此事的评论。

说是评论,倒不如说是在那些陈谷子烂芝麻的旧闻大杂烩中夹杂了一两句评论的话而已。真正的“评论”,都在酝酿中呢,酝酿怎样用更华丽的语言去评述此事,不但要用最戏谑的口吻与最刻薄的语气,还不能忘记标榜出自己的客观与悲悯。

但我想,体制内的人是不会为此发声的,甚至连一个嗯、哎、咳之类的语气感叹词都不会流之于纸面。什么原因,说不清道不明,反正就是不要说。我是体制内的,所以我在第一时间选择了缄默,虽心有激雷,却要面如平湖。

正如我所料想的一般,今天早上的朋友圈果然就被一篇又一篇“评论”刷屏了。有人咬牙切齿对其当年在某案中的表现进行痛斥,也有人看似公正实则戏虐的调侃着,还有人更绝,打着祝福的名义行批斗之实。更有大V学者借此事在网络上呼吁各地律协严防死守,不让要律师队伍成为“藏污纳垢”之地。 

在那些文章中都试图向大家描述着一个“客观且真实”的场景,就是宁这些年压力很大,在体制内快混不下去了!谁说她快“混不下去”了?一个不到四十岁的正处级检察官、检察官学院副院长,为什么混不下去了?相反,她混的还要比一般人好一些,至少比百分之七十的公务员和绝大多数律师要好。

  • 对于她而言,也许只是不想这样“混”下去了。

每一个公诉人,甚至是法律人对于法庭都有一种天然的眷恋与渴望。尤其是这样一位全国十佳公诉人,离开法庭太久了,就如丢失了最心爱玩具的孩童一般,虽有其他玩具相伴,但那一切都不是自己想要的。即便,那是价值连城、稀世罕见的宝贝。

  • 做出一个选择,重新找寻那让自己痴迷的东西,这是勇者之举,你们又有什么资格在那里嘲讽戏谑?

很多人给我说,我们之所以这样,不是因为她这次不经意间的离开,而是源于多年前的一桩旧案。对于那桩旧案,不要说律师界“怀恨在心”,就连你们自己人也不免连连摇头,不齿谈及。这才有了今天的戏谑与嘲讽,这才有了“十年大仇,终得一报”的快意。

首先,对于这桩旧案,除了当事人外,我们都不知道到底经历了什么;对于里面的是非曲直,除了某一天当事人自己揭秘,我们这些案外人到底还是带着某种情绪的揣测而已。

其次,可能有一小部分体制内的人带着某种难以言表的情绪表达了自己的愤怒与不齿,但这绝对不代表所有人,至少不代表我本人。

既然说到这桩旧案了,那我不免想问问各位,如果你和她换个位置会怎么样做?

先不论案件本身的对与错,单就这种“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态势,在整个法律圈恐怕都是存在的吧。

你可能现在会跳着脚给我说你有傲骨,敢保证自己的脊梁不会塌。但真遇上之后呢还会这么去想、去做吗?别人会这么想这么做吗?

人都有趋利避害的心理,在权与钱的压迫之下,有几个人能真正挺起脊梁说自己敢不低头的。正如一堆爱国键盘侠经常叫嚣着打这个打那个的,但不知道真到了那尸横遍野的战场上又有几个不尿裤子的。现在的一些人啊,说起来各个都是岳武穆,真到了自己头上,只要不成秦会之就算你有种!

对此,中央专门出台了禁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文件,目的就是为了抑制以权压案的现象。虽然,这完全贯彻起来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我们确实在不断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如今,检察官、法官辞职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曾经的“检察官公主”宁的辞职再次引来热议无数。

  • 一名优秀且有理想的法律人选择转身,即便不能获得所有人的祝福,对她也不应该太过于刻薄。因为,你们曾经说法律人要有包容、要心怀天下,更要有做人的底线!

哦,还忘了一点,据说宁女士是博士毕业后在大学任教,兼职律师。

最后,祝曾经的检察官公主在以后的日子里顺心、安康!

欢迎关注作者微信号

 

 

文/顾苗苗



1

我和宁姐姐唯一的交集,是校友关系。

2016年,我在硕士母校的校友纪念册上,看到了她的名字“宁”,那时距离她最火的时候,已经过去七年,她的名字已经从如雷贯耳的巨星待遇变成颇为眼熟的路人感了。

不是世态炎凉,而是沧海桑田、人生巨变。

七年前,她大放异彩时我才本科毕业,眼巴巴等着进京读研究生,看看京城的繁华呢,重庆宁红得发紫,与我的“远大前程”相得益彰;而七年后,我已工作四年,一个年轻基层公务员该经历的荣誉、挫折、赞扬、冷眼也都经历了;再看到她的名字,内心已经无法掀起波澜了。

她经历的,我可能也会在未来经历,只是层级、热闹程度不同罢了。一件事引发周遭的巨变,本质都是一致的。

2

2006年和2009年,应该是宁姐姐事业人生中很重要的两年。

我从cnki下载了她的博士论文《检察业务考评机制研究》。按照论文“致谢”所说时间推算,她是2006年准备报考博士,2009年9月进入我国西南地区某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2006年,宁姐姐一举获得第三届“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她的获奖,几乎符合了历届“全国十佳公诉人”的固定模式。

  • 彼时,么宁姐姐 28岁,毕业后一直工作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的公诉部门,已经工作6年,接触案件类型、难度高,当年,她在办案经验、知识储备、体力精力都达到巅峰状态,处于优秀公诉人成长的黄金期;

  • 地域上,重庆曾在第一届斩获一名“十佳”,第二届无人囊获,到了她参加的第三届,一定憋着一股劲儿,蓄势待发,士气高涨,果不其然,第三届重庆地区二人荣获“十佳”;

  • 学历上,2002 她在西南地区某政法大学公费定向读硕,2005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在前三届参赛选手中,她已经属于“高学历”了。

天时地利人和,宁姐姐获得的荣誉,轨迹正常。

如果是我,肯定踌躇满志、得意非凡,但是她,却要继续深造了。

3

2006年寒冬,宁姐姐“准备报考XX政法大学的博士研究生”,“经历了两年的准备之后,终于考上了诉讼法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

按此说法,宁姐姐应该是2009年9月,进入我国西南地区某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按照论文记载的信息,2014年3月,她提交了博士论文《检察业务考评机制研究》,申请博士论文答辩。

博士学位,一般是3年学制,她读了5年,加上准备的2年,她的博士之路,走了7年。

别以为一个全国十佳公诉人读个博士很容易,祖国之大,人才之多,考博,特别是知名院校博士难度之大,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

我曾看见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学老师,在酒后泪洒现场,倾诉自己四次考博,学术成果斐然,两次笔试第一仍然铩羽而归的悲惨经历。也别低估考博失利,鼓足勇气再接再厉对一个人的精神要求:准备时的艰辛,家人奉献后的期许,距离梦想一步之遥后跌落谷底,这种感受,谁都不想再经历——我不是在说自己的故事

4

2009年,宁姐姐终于考上了博士研究生。

博士虽然课程不多,管理较为宽松,但是第一年也不允许懈怠,别管是什么十佳公诉人,如果请假,不用给白眼,老师轻蔑的目光足以杀死一个骄傲的人一百次。

更何况,还是那个风口浪尖的时候。

如果你看到学者纷纷站台,就以为他们课堂上也是一样的说教,那可就“图样图森破”了。老师不显山露水地讽刺,甚至一句“我不想谈这件事”,已经是最明确的反对态度。

  • 都是聪明人,干嘛要把话摊开说,欲盖弥彰的杀伤力也是很强呢。

宁姐姐奔波课堂与公诉席,逻辑却在不停打架,课堂上的知识很熟悉,但是如果和实践相冲突,平衡就愈加困难。

  • 人是有思想的芦苇,但人有再多思想,也抵抗不了“离离原上草, 一岁一枯荣”的自然规律。

5

2014年,宁姐姐毕业了;2016年,我们在学院纪念册上相遇了。

16年,那时,她为公诉付出了16年的时光。

可以说,她处在人生的高点,华丽转身,令人羡慕。

  • 但是,她人生最美好、最有创造能力的16年,都贡献了一个事业。即便离别,这种内心感情,都将牵绊始终。

一年前,一位法院离职的姐姐选择了公司法务,我很奇怪,她为何不选择做律师,因为她的资历能力在律师领域更吃香。她说,不想再踏入法庭,见到法官了。

“我工作了16年,辞职如同离婚,再回到法庭,如同和前夫相见,这种勇气,我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