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江苏、浙江、安徽、上海三省一市党政主要领导近日齐聚上海,共同审议并原则通过《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长三角地区合作近期工作要点》。旅游作为先导产业,多年来在长三角一体化建设中一马当先。在新形势下,三省一市旅游部门坚决贯彻相关战略部署,加快打造长三角高品质世界著名旅游目的地。
提起长三角旅游一体化建设,不少旅游人都会想到2010年上海世博会。当时7000万人次参观世博会,大客流、峰值住宿、“安全护城河”建设等把长三角旅游紧密联系在一起。大家达成高度共识,协同行动,走出区域合作创新之路。
2007年,长三角诞生了我国一部区域性旅游标准——《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上海市旅游局公共服务处调研员周丰年回忆道:“当时自驾游刚刚起步,我们预判世博会的溢出效应将推动游客从上海流向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浙江三地旅游局和质监局针对不同等级的景区在高速公路上设多少块标识牌,每块字体的大小、图案的规范表达等逐一研讨并达成共识,最后由三地质监局同时公布统一标准,开创了国内首个区域旅游公共服务一体化项目。”
2009年是上海旅游界为世博会厉兵秣马的一年,也是长三角各地联动快速发展的一年。长三角地区的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在信息发布、营销宣传等活动中第一次集体打出“长三角旅游”旗号——55条长三角世博主题体验之旅线路与近百个风景优美的世博主题体验示范点面世,上海春秋国旅、上航国旅集团等从中择优规划了10条世博精品线路等,不仅满足了游客的需求,也让长三角旅游企业在以市场为纽带的多赢合作中皆大欢喜,为长三角旅游一体化发展夯实了市场基础。
长三角地区江南文化特色鲜明、旅游资源互补性强、居民旅游往来频繁,互为重要的旅游客源地、目的地。上海世博会之后,区域旅游合作形成“惯性思维”。特别是2011年5月以来,在苏浙皖沪三省一市政府共同推动下,长三角地区旅游合作联席会议成立,并先后召开了7次工作会议,加快推进长三角旅游一体化,推动从理念构想变为发展共识,从局部对接变为全方位合作,从政府间协作变为企业、社会多元参与,使得区域旅游合作日益成为促进长三角一体化的重要支撑和动力。同时,四地旅游部门还共同发布实施了《苏浙皖沪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苏州共识》《杭州方案》《推进长三角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区域旅游合作文件,在产业共推、形象培育、市场共建、监管联动、标准制定等方面多措并举,取得明显成效。
近日,苏浙皖沪三省一市旅游部门负责人在上海形成新共识,即新时代背景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从产品合作深化到区域化项目合作,加快高品质世界著名旅游目的地建设,探索共同编制长三角旅游一体化发展规划,确定区域旅游发展目标和战略,联合推进区域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深挖“中国文化、江南韵味”内涵,围绕长江、大运河、杭州湾等水系和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小镇、风情小镇、精品民宿等独特资源,打造若干区域旅游精品项目,比如打造以江南文化为底蕴的长三角水上旅游“三沿五环一轴”布局。整合区域内红色资源,开发互联互通的红色旅游线路,联动推进三省一市文化旅游等各类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皖浙一号风景道等精品旅游线路规划建设。共同开发“一程多站”区域旅游精品线路,策划开发若干条特色鲜明、适销对路的高铁环线、自驾游线、游船观光线、房车游线等精品线路,推出“高铁+景区门票”“高铁+酒店”等系列快捷旅游产品。瞄准旅游新消费、新体验趋势,放大资源互补优势,联手打造都市生活、文化体验、体育健身、乡村休闲、工业遗产、商务会展、古镇民俗、科技时尚、研学旅行、海洋旅游等跨区域特色旅游线路。建立统一的区域旅游品牌形象,形成口号、标识、宣传片等多位一体的区域旅游宣传体系,共同制作统一的旅游宣传品,联手构建覆盖全媒体的旅游营销网络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政府上海研究院研究员、产业经济项目首席专家李萌指出:“长三角旅游一体化高品质、高频次、多维度、全方位联动合作发展的黄金时代已经到来,区域旅游协同创新发展将为长三角旅游业带来强大的内生动力。”
监管制度的无缝对接,也是长三角旅游一体化建设中的重头戏。2017年以来,长三角地区联合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秋冬会战”,互派旅游质监执法人员共同行动,严厉查处“不合理低价游”、非法“一日游”、擅自制定购物场所等旅游违法行为,加强区域旅游市场共同监管,联手营造规范有序的旅游环境。
此次苏浙皖沪三省一市旅游部门共同拟定的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出,将进一步深化长三角旅游联动监管机制,包括建立长三角旅游联合执法、综合监管机制,建立旅游诚信系统和失信登记制度,加强旅游执法部门和质监部门的执法信息共享,对列入失信的企业和个人名单,实行信息互通互联;打通长三角地区旅游投诉通报和处理渠道,建立对游客投诉的快速处理和投诉信息交换机制;构建旅游应急突发事件的联动协调机制,建立跨区域旅游重大事件和旅游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