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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穿透历史:全球人工智能立法和监管简史!

AI数字世界  · 公众号  ·  · 2025-02-21 15:00

正文

来源:互联网法律匠 麻策律师整理

2025年2月12日,瑞士联邦通信管理局(OFCOM)发布了一份《 Analysis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egulation in countries and regions around the world 》(世界各国和地区人工智能法规分析)调研报告,对全球重要的国家和地区的人工智能立法及监管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和分析, 介绍了 20 个选定国家有关人工智能的监管发展情况。
以下为全文内容(略有删改),原文件可在最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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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AI)已成为近年来最具影响力的技术之一,有望从根本上改变我们社会和经济的许多方面。鉴于这种变革,有必要研究是否有必要为人工智能的开发和部署提供一个监管框架。

有鉴于此,瑞士联邦环境、交通、能源和通信部联邦委员会在其 2023 年 11 月 22 日的决定中责成 DETEC(联邦通信管理局)和 FDFA(欧洲分部)编制一份瑞士人工智能可能监管方法的概览。

对世界各国和各地区人工智能监管情况的分析是本概览的 "基线分析 "之一。通过对监管目标和方法的分析,我们可以深入了解国外是如何监管人工智能的,并对瑞士自身的人工智能监管框架有所启发。

联邦委员会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授权 DETEC(联邦通信管理局)和 FDFA(欧洲分部)汇编一份人工智能(AI)可能监管方法的概览,这项对全球不同监管手段的分析就是其中的一部分。作为这项工作的一部分,联邦通信管理局的任务是对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的人工智能监管进行分析。

2024 年春季至秋季,英国电信管理局在 FDFA 的支持下,对六大洲 20 个选定国家的监管活动进行了分析。这项分析基于五项标准。特别是,它审查了法规的内容(正式:有约束力/无约束力;实质性)、应用(公共/私营)、范围(部门/横向)、当前状况和治理(主管部委或监督机构以及设想的处罚)。

分析发现,世界各地有许多不同的人工智能监管方法;没有单一明确的监管方法。所分析的大多数国家至少有一项国家人工智能战略或行动计划。然而,除了欧盟成员国(其《人工智能法》已于 2024 年 8 月 1 日生效)之外,很少有国家在 2024 年秋季之前就有专门针对人工智能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生效。

美国和中国都是已经拥有具有法律约束力文书的国家。大多数国家目前正处于讨论或谈判阶段,但一些国家(如加拿大、巴西和韩国)在制定关于人工智能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

至于是通过横向的横向法案还是通过各部门的法案对人工智能进行监管,国际上没有明确的趋势。所分析的一些国家(如英国、以色列和中国)倾向于采用针对具体部门的监管方法,而另一些国家(如加拿大、巴西、韩国和制定了《人工智能法》的欧盟)则选择横向方法,即确定适用于所有部门的人工智能原则。

在所分析的大多数国家中,监管工作既针对公共部门,也针对私营部门。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日本和新加坡)仅限于为私营部门制定指导方针,而没有颁布具有约束力的法规。欧盟在《人工智能法》中采用的基于风险的人工智能监管方法似乎也被国际上其他国家所采纳。例如,加拿大和巴西在其当前的人工智能法案中就借鉴了这一模式。

在治理方面,一些国家专门为人工智能设立了新的机构,另一些国家则在司法、科学和创新、通信或安全领域现有部委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赋予它们应对与人工智能有关的新挑战的手段。在某些情况下,还为此划拨了大量财政资源。

2023 年在布莱切利公园举行的人工智能安全峰会促使英国、美国、日本、加拿大等世界许多国家成立了许多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2024 年 11 月,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国际网络首次召开会议,以加快全球人工智能安全科学的进展。

1. 非洲

在非洲,加速采用人工智能的措施层出不穷,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投资和创新也正在取得进展。总体而言,非洲国家在采用人工智能技术方面相对缓慢,原因多种多样,既有基础设施问题,也有财政资源有限的问题。

在地区层面,由 55 个成员国组成的非洲联盟(AU)制定了一项非洲大陆人工智能战略(AU AI Strategy)。这项雄心勃勃的战略旨在制定一项人工智能政策,为这一新兴技术的发展和监管设想一条以非洲为中心的道路。非盟发展机构于2024年2月发布了该战略草案。

该项目包括针对特定行业的实践、标准和认证机构的建议,以评估和比较人工智能系统、安全测试人工智能的监管沙盒,以及建立国家人工智能委员会以监督和监测人工智能的负责任部署。该倡议旨在减少偏见和不平等等风险,同时确保非洲各经济体不会错过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好处。

1.1 南非

尽管南非没有人工智能行动计划或战略,但它可以利用上述非盟战略来制定其国家战略。无论如何,现有的法律原则可以加以调整,以应对这一新技术。

2022 年 11 月 30 日,通信与数字技术部成立了南非人工智能研究所。该研究所旨在创造知识和应用,使南非成为全球人工智能领域的竞争者。南非人工智能协会(SAAIA)于 2023 年成立,是一个行业机构,致力于通过汇集来自商业、政府、学术、初创企业和非政府组织部门的从业人员,促进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在南非的发展。

2024 年 4 月 5 日,通信和数字技术部部长主持召开了全国人工智能峰会,启动了南非制定人工智能政策和监管框架的进程。此次峰会是构建一个既能促进创新又能维护道德标准的监管环境的重要一步。

1.2 尼日利亚

自 2023 年 8 月以来,尼日利亚一直在与专家和专业人士开展研究,以制定其国家人工智能战略。尼日利亚目前正在投资教育和财政援助,以支持初创企业,从而确认其作为非洲技术先驱之一的地位。尼日利亚成立了国家人工智能和机器人中心(NCAIR),该中心在国内人工智能研究和开发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2. 北美洲

加拿大和美国都在积极参与人工智能。作为人工智能领域的世界领导者,美国在未来的监管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美国的愿景与欧盟提出的愿景不同,它寻求制定具有鲜明特征的人工智能法规。加拿大同样是人工智能监管的先驱,其方法也可能影响世界其他国家。

2.1 加拿大

2017 年,加拿大成为首个推出人工智能战略的国家。该战略由遍布全国的三个国家中心负责实施。加拿大的战略追求三个目标:商业化、标准、人才和研究。加拿大还出台了政府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的措施。

2022 年,加拿大出台了一项法案--《人工智能与数据法》(AIDA),旨在为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奠定基础,并确保在加拿大使用的人工智能系统和应用程序是安全和非歧视性的。AIDA 是 C-27 法案中的三项立法之一,其他三项立法分别是《消费者隐私保护法》和《个人信息和数据保护法庭法》。

除该法案外,加拿大还发布了开发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自愿行为准则,以迎接 AIDA 的到来。加拿大还发布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自动决策指令》,对联邦政府使用自动决策系统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包括加拿大在内的许多国家最近都成立了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在加拿大,该研究所成立于 2024 年 11 月,是政府促进人工智能安全和负责任发展的更广泛战略的一部分,其中包括拟议的 AIDA 和自愿行为准则。

2.2 美国
(麻策律师注,请注意该报告未考虑特朗普上台后的新政情况)
除中国外,美国也是人工智能发展的领头羊,这主要是因为美国拥有 OpenAI、微软、谷歌、Meta 等公司。在人工智能监管方面,竞赛正在进行之中,一场双重竞争正在形成:第一是技术和商业竞争,第二是监管竞争。在这一点上,拜登政府在国会未采取行动的情况下,于 2023 年 10 月发布了一项关于人工智能的行政命令。鉴于美国国会两党之间的僵局,拜登政府选择了基于行业自愿承诺和行政命令的方法。

为了给 2023 年 10 月发布的行政命令铺平道路,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于 2022 年 10 月 4 日提交了一份《人工智能权利法案蓝图》。该管理框架旨在帮助开发或部署人工智能系统的公司评估和管理相关风险。该框架由自愿性、无约束力的指导方针和建议组成。

在发布行政命令之前,拜登政府求助于业界,以自愿承诺的形式建立了初步的监管框架。这些原则仍然有效和适用。2023 年 7 月,人工智能领域最有影响力的七家公司(亚马逊、Anthropic、谷歌、Inflection、Meta、微软和 OpenAI)承诺遵守一系列以安全、保障和信任为重点的原则。这些公司接受外部 "红队 "方法来测试其系统的安全性,并致力于开发和部署其人工智能系统,以应对当今重大的社会挑战。

2023 年 10 月,在英国人工智能安全峰会召开前几天,拜登政府发布了《关于安全、可靠和值得信赖的人工智能的行政令》,这是一项在 2022 年蓝图基础上制定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指令,标志着美国在监管方面向前迈进了一步。该行政令为人工智能的安全和安保设定了新标准,旨在促进创新。它汇集了白宫的各种倡议,统一了整个联邦政府对人工智能的态度。

行政命令发布的第二天,美国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US AISI)成立。美国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的愿景是安全的人工智能创新促进繁荣。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研究所制定了一项降低人工智能安全风险的计划。美国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的三个目标是:推动人工智能安全科学的发展;阐明、展示和传播人工智能安全实践;支持机构、社区和人工智能安全方面的协调。与英国研究所(见下文)一样,美国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正转向大力发展衡量和评估先进人工智能风险的科学。这种科学方法旨在开发和研究最佳实践,并在立法之前评估风险。不过,美国研究所认为,安全本身就是创新的驱动力,因为它能增强消费者对人工智能技术的信心。

行政命令是美国总统管理联邦政府运作的官方文件。尽管行政命令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与法律不同的是,行政命令不是通过立法程序产生的。由于绕过了国会批准,行政命令仍然容易受到政府更迭的影响,因为上一任总统颁布的命令,下一任总统同样可以轻易废除。根据共和党提供的信息,这意味着新任总统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可以随意推翻这项总统令,而他也打算这么做。

对该行政令的分析表明,拜登政府选择了详尽无遗的方式。该行政命令分为 13 个部分,涵盖了大多数主题,但知识产权是一个明显的例外:1.目的;2.政策和原则;3.定义;4.确保知识产权的保护;5.知识产权的保护;6.知识产权的保护;7.知识产权的保护;8.知识产权的保护。

3. 南美洲

南美洲认为人工智能的到来是一个巨大的机遇,但需要时间来规范。南美洲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制定了人工智能相关法规,大多数举措主要受到欧盟《人工智能法》和美国标准的启发。这可能说明南美洲倾向于向人工智能监管的这两大极看齐。

3.1 巴西

巴西在人工智能监管方面表现突出。与本分析中考察的其他国家一样,巴西也有一项国家人工智能战略,由科学、技术和创新部通过。2019 年至 2021 年间,巴西提出了三项人工智能法案,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促进创新之间取得平衡。然而,三项法案均未在国会获得通过。

2023 年,参议院议长罗德里戈-帕切科公布了第 2338/2023 号法案。该法案与欧盟的《人工智能法》有许多相似之处,采用了基于风险的监管方法。该法案以尊重人权为中心,并规定了行政制裁机制。

第 2338/2023 号法案于 2023 年 5 月 3 日提出,旨在为巴西开发、实施和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系统制定一般国家标准。其目标是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规则,追求以人为本的愿景。与欧盟的《人工智能法》一样,该法案旨在通过对各种产品进行风险评估来规范市场。

4. 亚洲

得益于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对研发的重视,亚洲国家正在成为全球人工智能竞赛的主要参与者。这也是本分析报告中出现大量亚洲国家的原因。中国的做法与美国和欧盟都不尽相同,但却脱颖而出,并已在部门基础上对人工智能的某些特定方面进行了规范。与欧盟相比,东盟国家选择了对企业更友好、更开放的方法。

4.1 中国

除了美国和欧盟,中国是人工智能领域的另一大技术领导者。中国已于 2017 年制定了人工智能框架,但采用的是部门方法。这一监管框架不同于欧盟的《人工智能法》和美国的做法,后者倾向于横向监管。

2017 年,中国国务院首次制定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该规划包括研发、产业化、人才培养、教育与技能获取、标准化与监管、伦理标准与安全等方面的举措和目标。

几年后,即 2021 年,人工智能伦理指南发布。这些指南旨在将伦理融入整个人工智能生命周期,特别是通过促进公平、公正、和谐与安全。

自 2022 年以来,中国已通过了三项独立的人工智能法规。它们主要针对深度伪造、生成式人工智能以及新闻和社交媒体内容的算法推荐系统。本文将分别对这三部法规进行分析。

除了以上分析的三部法律之外,中国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一部全面的国家人工智能法的可能性,并可能在未来几年内起草和实施。中国似乎已经先行一步,其他国家如何在此先例的基础上继续发展,东西方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关系将如何继续融合,以及谁将为东方的人工智能制定标准,都将是令人关注的问题。

4.2 韩国

2019 年,韩国推出了多项人工智能和技术政策倡议,作为其国家人工智能战略的一部分。这些举措大多由国家部委制定。国家战略包括一项人工智能研发政策,旨在将韩国定位为该技术的世界领导者。韩国打算利用其高水平的教育、对新技术的广泛接受以及基础设施来实施这些举措。

继 2023 年的布莱切利公园峰会之后,韩国还于 2024 年 5 月主办了人工智能首尔峰会,并在峰会上宣布制定一项新协议,承诺各国将共同努力,启动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国际网络,以加快人工智能安全科学的进展,该网络于 2024 年 11 月在美国旧金山举行了首次会议。来自 9 个国家(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韩国、加拿大、法国、肯尼亚和澳大利亚)和欧盟的专家出席会议,讨论通过研究所网络开展人工智能安全科学国际合作。

2023 年 2 月 28 日,《人工智能责任法案》(2120353)提交给大韩民国国会。该法案旨在通过制定开发和使用人工智能系统的基本原则,全面规范人工智能。该法案规定了开发和使用该技术的国家和商业经营者的责任,并规定了用户的权利和对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监管。

4.3 阿拉伯联合莤长国

阿联酋的目标是根据其国家人工智能战略,将自己建设成为人工智能研究、合作、创新和教育的中心。该国家战略于 2019 年发布,与许多其他国家一样,其目标是使阿联酋成为人工智能领域的世界领导者之一。

该战略围绕八个战略目标展开:建立人工智能目的地的声誉;增加阿联酋的竞争资产;为人工智能发展一个肥沃的生态系统;在客户服务中采用人工智能,以改善生活和政府;为未来的工作吸引和培训人才;建立世界领先的研究能力,与目标行业合作;提供成为人工智能试验台所必需的数据和支持性基础设施;最后,确保强有力的治理和有效的监管。

2017 年,阿联酋成为第一个设立人工智能部的国家。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和远程工作应用办公室负责实现国家战略的目标。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没有专门针对人工智能的法规。

4.4 以色列

2023 年 12 月,以色列推出了首个人工智能监管和道德政策。该政策是创新、科学和技术部与司法部合作的成果。以色列强调有必要解决和减轻人工智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同时建立一个鼓励创新的框架。然而,以色列认为没有必要制定具有约束力的法规。以色列认为,软法律框架更适合建立动态结构,以协调各行业和活动之间的监管。

以色列的国家政策以统一法规为目标,以便更容易实现确定的目标。它建立了一个三层结构:监管机构、知识中心和制定战略的指导委员会。

人工智能政策建议赋予特定部门监管机构权力,促进国际互操作性,采用基于风险的方法,鼓励渐进式发展,采用软监管,促进多利益相关方合作。

4.5 日本

日本是全球人工智能研究中心,学术机构和私营部门积极推动该领域的进展。日本在人工智能监管方面倾向于采用灵活的规则。

2022 年,日本发布了国家人工智能战略,更新了 2019 年发布的第一版战略。根据该战略,日本政府提供不具约束力的指导,并依靠私营部门的自愿努力进行自我监管。

日本已决定制定适用于企业的人工智能指导方针。该指导方针于 2023 年 12 月由总务省和经济产业省以草案形式发布,随后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该草案旨在为人工智能开发商、供应商和企业用户提供人工智能治理的指导原则,以促进安全可靠地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文件中列出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人口、发展基础设施和通信、经济安全、互操作性等。

《广岛进程国际指导原则》旨在促进全球范围内安全、可靠和可信的人工智能,并为开发和使用最先进人工智能系统的组织提供指导。本指导原则清单并非详尽无遗,而是在经合组织《人工智能原则》的基础上,作为一份活的文件制定的。这些原则应在适用时适用于所有人工智能参与者,以涵盖人工智能系统的设计、开发、部署和使用。

与许多其他国家一样,日本也成立了国家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日本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成立于 2024 年 2 月,旨在支持人工智能风险评估软件的开发、国际合作与协调以及与私营部门的合作。

4.6 新加坡

新加坡没有专门的人工智能法规,但截至 2019 年底,该国已制定了国家人工智能战略。除了聊天机器人的使用外,该战略还强调了运输和物流、空间发展和智能城市、医疗保健、教育以及安全和安保方面的五个国家项目。该战略于 2023 年 12 月更新为 2.0 版。在新版本中,重点介绍了研究、基础设施和教育等不同领域的 15 项行动。

2019 年和 2023 年发布的这两项战略由智能国家和数字政府小组制定和监督,该小组隶属于总理办公室,由数字发展和信息部管理。

新加坡倾向于采取针对具体部门的方法来监管人工智能治理。迄今已采取行动的监管机构都采用了不具约束力的方法,更倾向于发布指导方针和建议。这可以从金融领域看出,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通过了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的原则。

2019 年,新加坡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发布了第一版《人工智能治理框架范本》。该框架由资讯媒体发展管理局制定,旨在为私营部门组织在部署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时的关键道德和治理问题提供易于适用的指导。

虽然新加坡没有任何具体的具有约束力的人工智能法规,但有许多相关的适用法律管理着人工智能生命周期的各个要素,如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

2024 年 5 月 22 日,新加坡指定数字信托中心为其人工智能安全研究所,该研究所汇集了新加坡的研究生态系统,并与其他研究所开展国际合作,以推进人工智能安全科学的发展。

4.7 中国台湾(中国台北)

台湾已经是微芯片生产的中国大省,正在成为潜在的人工智能强国。

台湾的人工智能行动计划于 2018 年启动。该计划旨在通过培养人工智能人才、促进台湾在人工智能领域的领导作用、将台湾打造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放宽法律和开放试验场,以及在公共和私营部门利用人工智能改造产业,使台湾成为领先的人工智能地区之一。

2023 年 6 月,台湾宣布正在制定一项横向人工智能法案,即 "人工智能基本法"。预计该法将涵盖人工智能的法律定义、隐私保护、数据管理、风险控制以及与人工智能相关的伦理原则。

5.欧洲

对欧盟《人工智能法》的分析是基线法律分析的一部分,将于 2024 年 12 月与本国家分析同时发布。在本分析中,将对欧洲大陆的国家(欧盟成员国和其他国家)进行单独分析,介绍各国对人工智能的态度。但应注意的是,作为一项欧盟法规,《人工智能法》将从 2024 年 8 月 1 日起直接适用于欧盟成员国。

有了这一超国家文书,会员国在国家一级对人工智能进行不同监管的能力受到限制。会员国有一定的监管干预余地,特别是在将人工智能用于军事目的和根据国情调整人工智能制度方面。处罚制度完全保留给成员国,成员国有权根据《人工智能法》列举的条件确定处罚。

随着《人工智能法》的出台,欧盟成立了人工智能办公室,该办公室是欧盟人工智能专业知识的中心,在实施《人工智能法》(特别是通用人工智能)、促进可信人工智能的开发和使用以及国际合作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新办公室包括一个专门的人工智能安全小组,该小组的工作重点是识别高性能通用模型的系统风险、可能的缓解措施以及评估和测试方法。这个专门机构被认为是欧盟的人工智能安全机构,其任务类似于美国和英国的机构。

选择对欧洲国家进行分析的部分原因是考虑到瑞士的某些邻国。

5.1 奥地利

奥地利人工智能战略名为 "人工智能任务 AT 2023(AIM AT 2030)",于 2021 年通过,为 2030 年之前的战略奠定了基础。该战略由来自科学界、工业界、民间社会和公共管理部门的 160 多位专家制定,以欧盟战略为基础。AIM AT 230 重点关注三个目标:以共同利益为导向、负责任地广泛使用人工智能;将奥地利定位为研究和创新基地;确保奥地利作为技术和商业基地的竞争力。

5.2 意大利

2024 年 8 月,在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发布后不久,意大利发布了名为《2024-2026 年意大利人工智能战略》(Strategia Italiana per l'Intelligenza Artificiale 2024-2026)的人工智能战略,制定了一项战略计划,以负责任和包容的方式指导人工智能的发展。

5.3 德国

德国联邦政府于 2018 年发布了一项人工智能战略,随后联邦教育与研究部(BMBF)于 2023 年制定了一项国家人工智能行动计划。在行动计划中,该部确定了 12 个行动领域,包括在国家和欧洲层面加强整个人工智能价值链,重点是与教育、科学和研究的联系。该行动计划强调了与欧盟合作以应对该技术发展的重要性。该战略旨在突出需要采取紧急行动的领域,同时强调需要制定明确的人工智能规则,特别是在教育领域。

2024 年 1 月,联邦数字与交通部发布了《联邦政府国际数字政策战略》。该战略是 2022 年发布的《德国数字战略》的产物,是在与民间社会、研究机构和企业代表广泛磋商的基础上制定的。不过,该战略并没有表明采取具体措施的强烈意愿,而是确定了行动方针。

5.4 法国

法国 2030 计划旨在通过创新加快经济关键部门的转型,作为该计划的一部分,法国政府于 2018 年推出了国家人工智能战略(SNIA)。该战略由四个部分组成:宣布一项国家人工智能计划;一项开放数据政策;一个监管框架;以及制定道德规则,以确保人工智能的使用和发展是透明、可解释和非歧视性的。自 2018 年以来,该战略一直由一名国家协调员负责协调,其任务是通过九个部委和其他公共机构实施该战略。

截至2024年,法国正处于该战略的第二阶段,重点是在整个经济领域推广人工智能技术,支持优先领域的发展和创新。国家人工智能战略的新阶段主要侧重于培训和吸引人才。该战略由国家人工智能协调员指导,并将以各利益相关方的工作为基础。

在此背景下,法国人工智能委员会提出了 25 项建议,旨在将法国定位为人工智能领域的世界领导者。这些建议强调,法国政府和欧盟需要增加资金投入。2025年2月,法国将在巴黎举办下一届人工智能行动峰会。

5.5 丹麦

2019 年,丹麦制定了一项国家人工智能战略,为丹麦如何成为负责任地开发和使用人工智能的领跑者,造福个人、企业和整个社会制定了路线图。丹麦面临的一个有趣的挑战是开发考虑到丹麦语的人工智能解决方案,而这往往被主要开发商所忽视。

丹麦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推出了一项雄心勃勃的数字化战略。该战略的重点是在公共和私营部门发展和整合人工智能。作为丹麦政府数字化战略的一部分,丹麦数据保护局(Danish Data Protection Agency)与丹麦数字政府机构(Danish Agency for Digital Government)合作,正在建立一个人工智能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企业和当局在开发或使用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时,可以在沙盒中获取有关 GDPR 的专业知识和建议。

5.6 西班牙

2024 年 5 月 14 日,西班牙政府批准了新的《2024 年人工智能战略》(Estrategia de Inteligencia Artificial 2024),以取代之前的《2020 年战略》。这一新战略由数字化转型和公务员部起草并提交,确保了政府部署的各项举措的连续性,并使其适应近年来的技术变革。它侧重于三个领域:人工智能发展的能力建设;促进人工智能在公共和私营部门的应用;促进透明、道德和人性化的人工智能,后者符合西班牙在 2023 年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期间所倡导的欧洲相关法规。

2022 年 6 月,西班牙成为第一个提出人工智能监管沙盒的欧盟成员国。此外,西班牙还发挥了先驱作用,于 2023 年 8 月任命了一个新机构,专门负责监管人工智能。西班牙人工智能监管局(AESIA)负责

5.7 英国

英国脱欧后,英国对人工智能采取了自己的立场,与欧盟的立场不同。不过,作为受欧盟立法影响的第三国,了解英国对《人工智能法》的立场还是很有意义的,尤其是当人工智能系统出口到欧盟时。

多年来,英国一直努力将自己定位为人工智能领域的世界领导者。英国认识到国际合作对于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和有效治理的重要性,2023 年在布莱切利公园举行的首届全球人工智能安全峰会--英国人工智能安全峰会就证明了这一点。这次活动吸引了 28 个领先的人工智能国家,包括美国、欧盟和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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