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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电动车入户充电引火灾,损失谁来赔?

物业管理资讯平台  · 公众号  · 物业  · 2024-07-14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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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无疑给人们的生活
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但电动车在停放和充电时,
一定要遵守规范,
否则极易引发火灾。
近日,
凤凰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
一起因电动车失火造成的财产损失纠纷案。

基本案情

为方便电动车充电,邝某夫妇二人与房东张某商议,由邝某夫妇出资,房东张某提供材料,在二楼过道处安装电表及充电口。
2023年1月16日,该房屋二楼过道发生火灾,造成房屋墙壁及其他物品受损。凤凰县消防救援大队认定 起火原因为邝某两轮电动车充电所引起。
现场照片
因双方房屋损毁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房东张某诉至凤凰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邝某夫妇赔偿房东张某损失暂计15,200元。
邝某夫妇辩称,他们只是租户,如果房东张某不允许在二楼充电,他们就不会把电动车放在二楼充电。而且电表是房东张某安装的,是房东张某埋下了安全隐患。

法院判决

凤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二:一是火灾责任应由谁承担?二是火灾造成的损失如何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邝某夫妇作为案涉电动车的车主,其负有对其享有所有权的物品在使用过程中安全使用,不对他人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义务,因此对于因其电动车在充电时引发火灾造成的损害后果,邝某夫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在2017年12月29日发布的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规定,严禁在建筑物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房东张某作为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其违反上述规定允许租户在建筑物的共用走道停放电动车并为其安装充电设施,造成安全隐患,与本次火灾造成的损害后果之间亦有一定的关联性,可以相应地减轻侵权人的侵权责任。本院综合火灾的具体情形、各方的过错表现及损害后果, 酌定邝某夫妇对本次火灾的损害后果承担70%的赔偿责任,房东张某自行承担30%的损失。
关于损失的认定。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依据法院的委托,评估认定此次火灾造成房东张某的总损失为20,707元。
综上,法院根据邝某夫妇在此次火灾责任比例的分担, 判决其应赔偿房东张某14,494.9元。
邝某夫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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