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CTO小姐姐(版权作品,严禁转载)
1.
崔永元怼冯小刚,刘震云的这把火烧到范冰冰身上,才
算
真正火了起来。
这件事的最新进展是:
崔永元说“4天6000万片酬”的大小合同不是范冰冰的。
但国税局已经下令严查,无锡地税局也宣布介入调查。
估计范冰冰也很委屈,本是三个男人间的纠纷,她
不过就是发了条微博:演武月很开心,然后就
被殃及池鱼,成了这件事中最大的看点。
典型的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明星这个群体吧,平时光鲜亮丽,挣钱轻松。
收入高风险也高,很多双眼睛盯着他们,一有风吹草动就会被无限放大。
更何况这次的焦点还是娱乐圈的头部明星:范爷。
根据福布斯中国发布的《2017中国名人榜》,2016年7月-2017年6月,范冰冰的收入达到3亿元。
在明星中,
这个收入
也算是NO.1。
很多人都幸灾乐祸,等着看她成为第二个刘晓庆。
但收入高不代表就有问题。
有没有偷税漏税需要等税务局的核查,
还没有定论。
二爷倒是很想说说避税这个话题。
2.
明星的收入,一般被视为劳务报酬。
劳务收入的征税标准,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算纳税,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收入额超过4000元 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均为2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对劳动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到5万元的部分,加征五成(即税率为30%),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即税率为40%)。
按这个方法计算,
假设明星一次性收入1000万,则需要缴税约319万,税后收入约为681万。
这税就很高了,因此合理避税对明星来说是刚需。
不仅对明星,对一般企业也是如此。
如果你自己注册了一个公司,你会发现,企业的税收成本也很高。
一般的企业所得税是25%,
还要加上增值税,各种杂七杂八的附加税。
也就是说你开个公司辛辛苦苦干一年,赚了100万,25万得交税。
剩下75万是你的了吧,别慌,还有个人所得税。
想把钱从公司账户拿到个人账户,除了报销外,都得交个税。
每月超过8万块的部分,是45%的税率。
如果这75万按年终奖处理,适用税率为35%,要缴税25万多。
也就是你辛苦一年赚了100万,只有49万多能进自己腰包。
这个成本实在太高,因此很多公司都会避税。
在北京,很多中小公司的都会分几次发放
工资。
把工资拆分以不同的名目发放,从公司账户发一点,私人账户发一点,达到避税的目的。
还有很笨的办法,就是攒发票。
发动全公司员工一起攒发票,发票做为成本,把公司盈利降下去,就可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
还有一些强势一些的公司,会要求只收钱,不开发票,
把税收成本转移给对方承担。
但这些方法都不太聪明。
3.
最好的避税办法是利用政策红利,合理合法的避税。
北京管的严,可以换有税收优惠的地方开公司。
这里面最出名的莫过于新疆霍尔果斯,一个神奇的避税好地方。
你要是常去电影院看电影,就会注意到片尾字幕常常会有:霍尔果斯XXX影视/文化传播公司的字样。
因为霍尔果斯实行“五免五减半”的税收优惠,
就是五年内不收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再免征企业五年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还有一些其他福利补贴。
因此,很多明星都去霍尔果斯注册公司
,包括范冰冰、吴秀波、
李湘、
吴京、祖峰、甘薇等,甚至还有自媒体大拿咪蒙。
据钛媒体报道,截止去年8月,霍尔果斯注册的影视文化类企业已经达到1600多家。
曾经有新闻说整个娱乐圈都搬去了霍尔果斯,有点夸张,但起码聚齐了半个娱乐圈。
网上一搜,有很多霍尔果斯注册公司的费用和流程一览表。
不过因为声名太盛,霍尔果斯也开始查得严了一些,享受税收福利不像以前那么轻松了。
4.
说到避税,
很多人会说保险能避税。
含身故责任的保险,如果明确指定了身故受益人,这部分钱不做为遗产处理。
如果国内开征遗产税,这部分钱能省下来。
如果是个人所得税,会有些不同。
根据个税法的免征条款,
保险赔款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这里的保险赔款,指医疗险,重疾险,意外险,定寿等保障类险种的理赔金。
其实并不包括理财险。
财政部门明确规定,应征个税的其他所得项目,其中一项就是:
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
人寿保险
户的
利息
(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
也就是说,
购买理财险的分红等利息收入,需要按个税中的“其他所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