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ofo,由于有“跟风嫌疑”,并且产品和CEO本身的故事性没有那么强,所以直接做产品的功能诉求更为有效。(ps,ofo实际上是比摩拜更早出现的共享单车,只不过它之前一直潜伏在校园市场而已...)
三、商业模式
与ofo相比,摩拜的押金要高得多(99元 vs 299元),如果一辆车可以招来50个用户的话,相当能用6000元的成本“换”50×299≈15000元(第一批生产的摩拜成本也许真有6000元吧)。而这些钱可以马上扔进资本市场,快速运作(翻翻翻)。所以,押金是摩拜非常重要,甚至可能是主要的资产源。在骑行体验不具有优势的情况下,就更应该做好公关工作,否则万一出现“挤兑”现象(金融界术语,意思就是“取款走人”),那真的是肉疼...
ofo就无所谓咯,虽然押金低,但骑行体验好(你爱骑不骑),也没那么在乎公关形象,甚至还可以接广告赚钱:
(ofo与小米,美团和叮当快药合作)
小结一下,通过ofo和摩拜的营销策略的对比,我们(暂时)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而如果CEO擅长讲故事,卖情怀,那就去做公关吧,比如马云的创业故事;如果不擅长,那就老老实实做管理、做产品吧。
2.如果产品本身没有明显优势的话,可以通过公关,将用户的注意力从产品转移至CEO和企业,类似粉丝经济;如果产品性能的优势很明显,直接投广告也无伤大雅。
3.如果产品本身具有媒体属性,可以选择以公关为主的营销方式,降低营销成本,类似口碑传播;如果没有媒体属性,那就自己努力做广告吧。
4.在道德、情感等方面容易获得认同的产品,可以做公关,让公众支持,类似道德绑架;如果没啥好认同的,那就去做功能的诉求,来点实际的。
一言以蔽之:扬长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