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处置长期停放非机动车的公告。公告要求车主在指定时间内认领车辆,并提供了详细的认领方式和注意事项。附件包括长期无人使用非机动车清单、车辆认领书和授权委托书模板。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告发布背景
为了维护铁路公司机关公共非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秩序,昆明局集团发布了长期停放车辆集中认领公告。
关键观点2: 需要处置的车辆
集团公司机关综合楼地下停车场和机关院内单车棚内所有长期停放的非机动车,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详见附件1)。
关键观点3: 公告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24时00分止。
关键观点4: 车辆确认方式
车主需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集团公司机关服务所设备科、公寓科办理认领手续。
关键观点5: 注意事项
公告期满后尚无人认领或在办理认领手续后3日内未驶离的非机动车,将被视为遗弃,集团公司办公室有权进行处置。
正文
12月13日,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发布《关于拟处置机关长期停放非机动车的公告》,请这106辆非机动车、摩托车的车主,于2025年3月15日24时前来认领车辆。
详细如下:
“昆明铁路”微公号截图
为维护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机关公共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秩序,现发布长期停放车辆集中认领公告。
一、拟处置车辆
集团公司机关综合楼地下停车场、机关院内单车棚内所有长期停放的非机动车(详见附件1),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
二、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24时00分止。
三、车辆确认方式
公告期内,请附件清单所列车辆享有所有权的车主,自行或委托第三人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车辆所有权证明等)到集团公司机关服务所设备科、公寓科办理所属车辆认领、处置手续。
四、注意事项
1. 对公告期满后尚无人认领的附件清单所列非机动车,或在办理认领手续后3日内未驶离的非机动车,视为已被遗弃,集团公司办公室有权进行处置。
联系人:
赵 鑫 24870 15912466330
金萃荃 24800 13888848500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