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统计局公布四经普数据,2018年GDP规模上调2.1%。
面对2020年建成小康社会经济规模翻番任务,这再度引发市场对通过普查上调经济数据,来减轻明年完成增长任务压力的猜测。
然而事实上,目前得出普查会上调往年GDP为时尚早,当前公布的是2018年名义值调整,即非实际值,也未公布2017修订后数据,严谨的说,尚不能判断普查数据对GDP的调整方向。
而且现行核算制度下,次年1月GDP初值公布后,会在后续经历多次修订,其中次年统计年鉴和基于最近一次普查的修订最为显著。
从过去年份GDP修订来看,2012年之前都是向上修订,且幅度较大,2012年之后修订幅度非常小,而且不少是将GDP向下修订。
这一方面是由于统计制度完善,一些调查减小了初值的误差,另一方面是近年小企业景气度弱于大企业,导致普查完善小企业数据后,总体数据难以超越根据规上或限额以上大企业估算水平,甚至会略有下降。
因此四经普之后往年GDP并不一定会如此前普查一样上调,因而不应寄希望于通过调整往年数据来减轻明年经济增长任务压力。
事实上,经济增速应该符合当前宏观形势,而非和以往经济增速相关,面对目前较为严峻的就业等压力,通过稳增长保持稳健的经济增速依然非常有必要。
今日,国家统计局发不了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并公布了基于普查数据,对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修订的公告。
对2018年GDP初步核算数修订结果为91.9万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9万亿元,提升2.1%。
GDP规模的提升年再度引发对官方通过调升过往年份经济增速,以缓解未来年份经济增长压力的猜测。
普查之后是否上调以往年份经济增速,对完成建设小康社会增长任务目标影响明显。
2020年是我国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按十八大确定的目标,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爱(GDP)需要较2010年翻一番。
经过2010-2018年增长,我国GDP已经累计增长77.6%,2019年4季度如果GDP增速达到6.0%,2019年全年经济增速则为6.14%,那么2010-2019年累计增长就为88.5%,完成小康社会增长目标需要2020年经济增速达到6.08%以上。
考虑到19年3季度经济增速已经下滑至6.0%,2020年经济增速达到6.08%以上并不容易。
但如果普查数据上调了之前年份经济增速,那么完成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就容易多了。
因而是否根据普查数据上调之前年份经济增长数据,则显得至关重要。
但普查之后是否一定会上调之前年份经济增速呢?
初看普查数据已经上调了2018年名义经济规模2.1%个百分点,那么经济增速也会可能随之上调。
但细想并不尽然。
首先,目前根据普查数据仅仅得到了2018年GDP名义数据,而我们说的经济增长是指真实值的增长,名义值调高并不一定意味着实际值调高;
其次,目前仅仅修订了2018年数据,而同比增速是对上年的增长,至少需要两年的修订数据,所以根据2018年一年数据无法推断对实际增速的影响。
再次,由于经济普查后数据更为完善,历次经济普查后经济规模都有增加,本次普查之后名义GDP规模增加2.1%,相较于前三次16.8%、4.4%和3.4%的增速来说,是最小的。
因而,较为严谨的来说,基于目前公布的普查数据,我们并不能得出以往年份经济增速会被调高还是被调低的判断,更无法完成小康社会所需经济增长压力是否减轻的判断。
事实上,基于普查数据来调整经济增速的原因是因为普查之后基础资料更为完善,利用这些基础资料能够实现更为准确的GDP核算。
而根据我国现行GDP核算方法,GDP在初步核算之后会根据数据情况不断修订,其中主要的修订为两次。
我国年度GDP初步核算在次年1月20日左右公布,这时由于基础资料不完善,因此主要采用相关指标速度推算法核算。
第二次为GDP最终核实,在第次年统计年鉴中公布相关数据,我们在本文中称为初次修订或年鉴修订,这时由于基础资料更为完善,因而主要依据年度统计资料、财政决算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对初步核算结果进行修订。
事实上,统计局会在第二年统计年鉴中再次修订,例如2013年内统计年鉴中对2011年GDP再度进行了修订,我们将这些统称为初次修订或年鉴修订。
在初次修订之后,我们会看到在获得普查数据之后,统计局会更加普查资料,对以往年份GDP增速进行修订,这个修订范围理论上包括所有历史数据,但从现实来看,影响较大的主要在上次普查到本次普查之间年份。
因此,GDP初值公布之后主要的两次修订为次年统计年鉴公布的修订数据以及最近普查之后的修订。
我们虽然无法得知四经普(本次普查)之后经济增速的修订方向,但我们可以根据除此修订的方向来推测普查可能的修订方向和幅度。
从历史上每次GDP修订可以看到,在2012年之前经济高速增长期,随着基础数据的完善,历次GDP修订均在上调经济增速。
其中幅度最大的2007年GDP累计上调1.89个百分点。
但2009年之后历次GDP修订,增速上调的幅度明显下降。
2012年之后甚至出现多次下调,例如2012年GDP增速较初值的7.8%下调至次年年鉴公布的7.65%,而后在2016年统计方法改变中又上调至7.9%。
2014年GDP同比增速从初值7.4%下调至7.3%,2017年GDP同比增速从初值6.9%下调至6.8%。
从近年GDP修订方向和幅度来看,四经普可能不会明显调高GDP增速,甚至存在调低往年GDP增速可能。
近年历次GDP修订不再调高GDP可能由于两方面原因。
一方面是统计能力的完善,随着统计局逐步建立各类调查制度,规模以下或限额以下统计偏差减少,这提升了初步核算的质量,也降低了后续GDP修订的幅度。
我们可以看到工业增加值与二产中工业GDP增速差别在近年明显收窄。
另一方面,近年小企业景气度低于大企业,因而规模以下或限额以下企业产销难以超预期增加,而年度数据或普查数据完善这部分统计之后,这部分较之前估算数据也难以出现明显提升,甚至可能小幅下降。
因此出现近年各次GDP修订后变化幅度较小,甚至小幅下降的状况。
实际上,普查数据修正的是以往年份的经济增速,以获得更为准确的经济数据,并不影响未来年份经济增长,未来经济增长依然应该以实际需求为主,特别是“六稳”所需要的经济增长。
当前经济增长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就业压力,失业率横向比较来看,处于较高水平,劳动力转移速度缓慢。
因而稳定就业市场,依然需要经济增长保持一定水平,稳增长依然有必要。
无论普查数据是否调高历年经济增速,明年经济增长都应该以稳定当年宏观环境为主。
从目前情况来看,就业压力较大,工业延续通缩环境下,依然需要通过稳增长保持经济增速平稳。
首席分析师 杨业伟
执业证书编号:
S12505170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