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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山东5月电力现货结算出炉,不平衡资金已明确分摊

享能汇  · 公众号  ·  · 2020-10-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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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我省第三次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结算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2020年5月16-19日山东省开展的连续4天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迎来了结算。

通知文件明确,鉴于本次结算带有试验性质,对于市场用户用电量超出省内市场机组上网电量产生的不平衡资金(6158.53万元),暂不向省内市场机组支付容量补偿费用, 对于市场发用电量分时段不匹配产生的不平衡资金(3349.66万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给出的结算意见,统筹考虑各类电源基准电价不一致等因素,决定由外来电和省内可再生能源、优发机组等优先电量按照电费比例分摊(分摊情况见下文通知)。

省外电,分摊 -1789.54万元;

新能源,分摊 -770.33万元;

涉外应急,分摊 -458.15万元;

核电,分摊 -331.63万元;


通知称,此次连续4天的现货结算,在于重点评估和检验山东省现货市场规则体系、容量补偿电价,用电侧分时电量数据拟合办法等适用情况,为连续结算试运行做好准备。


享能汇特聘顾问张骥对山东5月现货试结算不平衡资金分摊情况做出如下解读:

首先,优先发电与优先购电的不匹配,不仅仅体现在总电量上,由于外来电是割裂供需的僵直送电,各时段电量不平衡的问题更加突出。 因此,只有包括外来电在内的所有优先发电进入市场,才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第二,不平衡费用的本质是调峰费用, 省内市场化机组少发电量是为优先发电机组让路,这在启动调峰市场的省份(如东北)早就存在,山东只不过是以其他形式体现出了这一费用。

第三,省内市场化机组并不存在容量补偿过大的问题 ,扣除配套电源后其他外来电不承担容量备用的责任和义务, 在未做容量扣除前比较电价高低,对省内机组并不公平。



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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