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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5年1月省内大工业用户暂停执行尖峰电价政策

碳索储能  · 公众号  ·  · 2025-01-02 17:59

正文

2025年1月2日, 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暂停2025年1月尖峰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函〔2024〕753号)。

通知指出,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正根据本省电力供需形势、负荷特性、新能源发展及省间购电情况,研究调整分时电价机制。

为做好政策衔接,2025年1月本省大工业用户暂停执行尖峰电价政策,其余分时电价政策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碳索储能网注意到,2024年12月31日印发的“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促进新型储能积极健康发展的通知”中也曾明确提出,完善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和用户侧新型储能设施充放电价格机制。 优化分时电价政策,引导新型储能更好响应电力系统调峰需求。

同时,支持配建新型储能设施的工商业用户向电网企业报装时,工商业用户与配建储能设施视为同一主体,由双方按照电价政策协商优化基本电费计收方式。

通知如下: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各地方电网、各增量配电网企业,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电力用户: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近期我委正根据我省电力供需形势、负荷特性、新能源发展及省间购电情况,研究调整分时电价机制。为做好政策衔接,2025年1月我省大工业用户暂停执行尖峰电价政策,其余分时电价政策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请电网企业按要求做好表计调整和电费结算工作。因表计调整无法在2025年1月及时变更计费的电网企业,可采取“先收后退”方式结算电费,并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相关电费退补应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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