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数据要素政策体系架构已初步形成,统筹协调的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加速构建,各地方、各部门、各大企业纷纷加快数据要素领域布局。
“数据二十条”为推动数据要素发展筑牢政策基础,以及一条主线、三个建设等政策未来会为我们在顶层建设阶段有更多指引,要更好的去促进数据资源的开发,要去推动以公共数据为第一抓手,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开发利用。
我国各部门各地方积极布局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但是尚未形成成熟的方法论和推广模式,数据要素流通还处于起步阶段。亟需解决数据不互通、流通不可控和价值难释放等问题,实现数据来源可确认、可广泛接入、流通可控等目标。
如何让数据更加可信?需要数据的来源可确认。要对数据本身,包括数据的质量、数据的规范、数据来源的主体进行确认,保证数据的范围和过程可追溯、可控制,实现数据的可管、可控流通,还需要要去进行安全的防范,形成价值闭环。
数据流通利用设施是国家数据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流通利用提供安全可信环境,包括可信数据空间、数场、数据元件、数联网、区块链网络、隐私保护计算平台等技术设施。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在国家统筹下,由区域、行业、企业等各类数据基础设施共同构成。
可信数据空间、数场、数据元件、数联网、区块链网络、隐私保护计算平台等技术融合创新,面向不同数据流通需求提供技术和设施支撑。
在保护各地方已经实施的运营成果前提下,《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等顶层文件陆续制定及发布,逐步建立完善的授权运营制度机制,公共数据探索更加完善,为下一步更规范化地开展授权运营奠定基础。
政策聚焦数据集高质量建设,《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提出“不断提升政务数据质量和管理水平”、“强化数据源头治理和质量监督检查,实现数据质量可反馈”。9月27日,国家数据局发布的《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大力支持重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支持企业面向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开发高质量数据集”,不断从政策层面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产业研究与探索实践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