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要办理不动产首次、变更、转移、抵押、预告等登记的市民注意了,在办理这些登记前(注销、异议和查封登记除外),均应先办理不动产权籍调查。昨日,市国土局网站挂出《关于惠城区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从7月1日起,惠城区正式启动惠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从6月19日起,市民在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变更、转移、抵押、预告等登记前(注销、异议和查封登记除外),均应先办理不动产权籍调查。
根据《通告》,不动产登记的办理程序为:不动产权籍调查(不需权籍调查的除外)→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市民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其他类型不动产权籍调查时限维持不变,仍是20个工作日。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及房屋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国土资源所受理;涉及除农村集体土地及房屋以外不动产登记的,属于小金口、水口、马安、三栋片区的,在各自所在地国土资源所受理。其余惠城区范围内的,在市不动产服务大厅受理。
根据《通告》,市民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房屋面积变更、房屋合并(拆分)等业务时,应先到市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确认,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市民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转移登记时,应先到市房管局办理房屋交易备案,备案在受理不动产登记时一并办理。
若办理的是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则应先到市房管局办理房屋抵押备案。其中,在建建筑物抵押备案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其他抵押备案在受理不动产登记时一并办理。市民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时,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或不动产登记受理点一并申请、受理、提交一份申请材料。via.东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