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官方调查,2011-2012年数十公里外的旺村镇李某某叔侄从外地拉来了废酸倒进渗坑,然而多名南赵扶村民告诉财新记者,大坑的“生意”不止这么简单
白建强还清楚地记得四年前的那个早晨,当他沿着砖厂的大坑犁地,坑里的酸臭味居然把他熏出了眼泪,之后,他有点头晕,回家躺了一下午。
那是个春天,一场薄雾下来,玉米芽死了大半。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南赵扶镇南赵扶村农民白建强今年52岁,他自称在大坑边生活了30年,从未遇到过如此怪事。“就好像一夜之间什么都变了。”他说,冬天他很少出门,那年春天刚回到地里,他就发现大坑里的水明显地变了颜色。
经过几次治理,如今大坑的味道已经减轻,白建强也能正常耕作。但几张流传甚广的航拍图让许多人关注起大坑的异象。在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志愿者于3月21日放飞的无人机俯视下,这个约有十几万平方米的长方形水坑,已经变成了铁锈一般的深色,在灰黄的耕地中央,如一道血淋淋的伤口。
4月19日中午,环保部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环保部发布”声明,这座大坑以及300米外另一个小一些的坑遭到严重废水污染的消息基本属实,环保部会同河北省政府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进行调查。4月19日上午,环境保护部和河北省政府联合调查组现场查看了这两处渗坑。当晚河北大城县政府发布《关于南赵扶渗坑治理工作情况的说明》(下称《情况说明》),称面积为17万平方米的是原南赵扶砖厂渗坑,面积约为3万平方米的是原化肥厂渗坑;渗坑污染系由旺村镇村民李某某叔侄将废酸倾倒进坑塘所致,2013年5月28日,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大城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污染水体进行了治理,但治理后水质出现反弹或治理未达标。
“渗坑”一词通常指农户挖在庭院地面之下,把污水排入,通过下渗和蒸发来解决污水的设施。被曝光的渗坑显然超出了这个传统概念。4月21日,财新记者围绕渗坑走访,靠近可闻到一股腥酸味,坑底污泥呈鲜艳的棕红色,污泥底下可隐约看到一些固体物质,水草被颗粒状污泥覆盖。据悉,环保部、地方环保局都已取了水样,需等化验结果判定是否污染严重。
官方消息,大城县主管副县长、环保局长和环境执法队长、南赵扶镇镇长和主管领导已停职检查。在此基础上,廊坊市纪委已展开调查,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2016年底,大城县政府将砖厂和化肥厂渗坑治理工程列入2017年县政府重点工程,预算3848万元。河北省大城县委宣传部相关人员称,渗坑是“遗留问题”,彻底治理恐怕需要数十年。
4月21日,在环保部例行记者发布会上,环保部环监局局长田为勇提到,2013年,“两高”司法解释把“通过渗坑、渗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列入可以入刑的一种“。环保部表态,对此类问题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大坑异变
十年前,张宏离开务工地北京,回南赵扶村居住,前些年他时常去渗坑和附近的水坑游泳,直到有一次游完泳后身上长满了疹子。“以前水倍儿清,都是鱼,现在哪儿有鱼啊,捞出来的东西都变异了。”他断言,渗坑附近早已经成了“寸草不生”的盐碱地。
周围村民也不敢取水灌溉,庄稼长势全靠下雨,看天吃饭。“这个水怎么可能浇地?浇到脑袋上脑袋都没毛了。”白建强说,他已经七八年不灌溉了。不仅作物不用水,人也不吃本地水。“吃的水是去邻村水厂买的灌装水,两块五一桶。”他指着饮水机说,他还贷款打了个360米的深井,平时取水来洗衣服。
“几十米的浅层井水是不敢吃了,齁咸。” 白建强说,坑里的污水已经存在了六、七年,但若要渗到300多米深的井里,“估计最少也得30年”。白建强和妻子是在渗坑附近生活的唯一人家,在附近承包的一大片耕地把他们栓在了这里。
南赵扶村砖厂关闭前,白建强一家还没显得这么孤独。耕地中间出现的巨大渗坑正是源于砖厂。据村民介绍,上世纪70年代村民集资建起了砖厂,当时土地尚未分田到户,村大队便把大片土地划给砖厂挖土用来烧红砖,坑塘由此而来。2015年砖厂关闭,留下了一片废墟和多年取土而成的大坑,最深处可达10米。
在渗坑东岸凹进去的平地上,财新记者在废旧的厂区看到,一些散煤堆在院子里,制砖的挤泥机已经废弃,厂区后面有几间废弃的工人宿舍。白建强曾参与砖厂的建设,“现在看来,(建砖厂)弊大于利,根本没有实际效益,还挖了这么大坑,给子孙后代留下这么大后遗症。”
2013年左右,渗坑的恶臭让南赵扶村的村民意识到了污染的严重性。白建强参与了村民组织抓罐车小队,他在大坑附近插上“养鱼”的牌子,半夜驱赶过好几次前来偷倒污水的罐车,也抓到过现行。“但是你村民逮着了,也没权力扣人家,只能罚点款放人。不过到后来,我听说上面抓了。”
“上面”抓的是李氏叔侄,据官方通报,旺村镇马六郎村的李永奎、李锡展两人于2011年至2012年将从外地拉来废酸倾倒进了坑塘,污染了南赵扶的渗坑。2013年8月,大城警方将李锡展抓获归案。据其供述,他们倾倒的废酸分别为3吨和3.1吨。根据2013年最高法和最高检关于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就会因构成“污染环境罪”受到刑罚。
六吨废酸何以令十几万平米水域臭不可闻?嫌疑人供述的排污量并不被村民信服。“一车10吨,起码倒了1000吨。”一位曾多次目击偷倒行为的村民说。
然而在环境执法中,过往的排污量难以找到证据,作为依据的往往只有执法者“人赃俱获”的一小部分。
“家贼”疑云
作为运输者,外村的李氏叔侄只是链条的中间部分。多名南赵扶村村民称“没抓净”。“没有家贼引不来外鬼,不然谁绕这么多弯弯到这里倒来?谁知道这里有坑?肯定有人领着来。”
家贼是谁?南赵扶村村民微信朋友圈流传的一封举报信里提到了“齐某某”和“孙某某”。村民孙墨给财新记者发来手写举报信,称渗坑偷倒的引路人正是孙某某。
他写道,外地的工厂为处理污水,以每车3000元的价格雇孙某某找大坑,“往砖厂、化肥厂的坑里倒酸,一晚上倒好几车,大约2013年左右,(李氏叔侄)晚上被环保局捕住,经孙某某说和,罚了点钱后继续倒。后来被南赵扶村民举报到环保局后,才通过公安,对排污者进行刑事追责”。
根据河北大城县政府的《情况说明》,2014年3月,经过调查比较,大城县政府选定龙淼公司对砖厂渗坑进行治理,选定碧水源公司对化肥厂渗坑进行治理。但砖厂渗坑治理后的水质出现反弹。《情况说明》称,第一次治理时间为2014年4月至当年7月,合同约定水治理后PH值在6-9之间,色度≤50,无异味。乙方完成治理后,经县环保局监测站验收合格,并出具了报告。但8月底水质出现反弹,到2015年11月又进行了第二次治理。2016年9月,水质再次出现反弹,镇政府要求治理公司继续进行治理,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而对于化肥厂渗坑,治理企业则未达要求,涉嫌违约。《情况说明》指出,治理时间为2014年4月至7月,根据合同约定,治理完成后,水的PH值达到6-9之间,色度≤50,无异味。但由于技术等原因,第一次治理未达到要求。于2014年10月到2016年6月,南赵扶镇又分两次与碧水源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该公司均未达到治理要求。2016年9月政府将碧水源公司起诉至大城县人民法院。
孙墨称,两个渗坑的治理过程中,孙某某应当为水质反弹承担责任。“(他)作为负责撒白灰的人,跟排污的勾兑,前边治,后边倒,所以治理了好几年也没治好。他们排放的不只是酸,治理的人不光挣工资还捞外快,造成现在无法治理的地步。”
对于部分村民的举报,财新记者未能联系到孙某某核实。
未达标和反弹是否因为继续偷排?目前官方尚未公布调查结论。白建强说,砖厂渗坑治理两年后,坑内不同部分的污染程度变得不太一样。财新记者在化肥厂渗坑附近看到,坑中的水依然是发黑。在砖厂渗坑现场看到,渗坑有的水域发红格外严重,而有的水域显得清亮,已经出现了蛤蟆和蝌蚪。
填与挖的生意
为何怀疑有村里人引路?在县城做生意的孙墨说,对孙某某的怀疑并不是空穴来风。曾有外地化工厂的朋友找上门来,希望他能帮忙找坑,赚点外快。“对方说孙某某一晚上能赚几万,我说这事儿犯法,不能做。”
做填坑“生意”的并非只有一人。有南赵扶村村民称,在南赵扶水泥厂西100米,也有一个上万平方米的大坑被用酸土和污泥填满。财新记者在现场看到,举报地上是一层松软的土,呛鼻的气味从底下钻出来。旁边的水沟散发异味,水质呈不透明的草绿色。
孙墨说,去年开始,南赵扶村村民徐某就引着天津静海区大邱庄的工厂将污泥到大城县填坑,一车20吨,厂子给1000元。“现在还在拉,大坑基本填平、水污染了,地下水也污染了。”
据了解,工厂正规处理一吨污泥需花费300元左右,20吨正规处理价格即为6000元。对工厂来说,1000元的价格十分“实惠“;而对一些村民来说,仅仅是引路,一晚就可能赚取上万元,诱惑巨大。
在南赵扶村,挖坑也是生财之道。财新记者在大城县乡村地区发现了约十几个大小不一的坑,而一些洼地和小型土坑已经成为临时的垃圾堆放场。这些垃圾场几乎没有防渗和情节设施,垃圾渗滤液随意流淌在道路上,在车辙里形成一道道黑色的沟渠。
一些村民指出,这些坑大多是近十年来村民私自卖土所致。南赵扶村里就有四户人家买了挖掘机方便挖土卖钱,一车能卖150-300元。“就连子牙河大堤上都挖土卖,我小时候都不让打草,现在好了,把土拉走卖了都没人管。”一位村民感叹道。■
(文中白建强、张宏、孙墨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