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有三样道理是举世共通的。
第一,每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部分自由;
第二,政府的钱是纳税人的,不能肆意挥霍;
第三,不承担责任的道德是虚假的。
如果这三种道理是正确的,那么有三样常识理应得到普遍认可。
第一,主张接受中东难民的人的确可以接受难民,这是他们的自由;
第二,政府的钱是纳税人的,在未获得纳税人普遍认可的情况下,政府不方便用纳税人的钱抚养中东难民,这是对沉默纳税人产权的起码尊重;
第三,接受中东难民伴随而来的,是安置难民的责任,有美德的主张接受者,理应承担相应美德附带的长期具体责任,而不应交给纳税人供养的政府负责。
因此,在政府缺乏足够合理性承担“接受中东难民责任”的情况下,为了尊重主张接受中东难民人士的自由,同时为了落实一个真正美德所必须具备的道德责任(空喊口号却不承担个人责任的道德,无疑是虚伪的)。
1、中东难民直接入驻主张接受难民士人所必须提供的居所;
2、另外,有一个基本常识必须被认知,即接受难民并不仅仅是让难民入境,而且包括了一系列长期复杂高昂甚至危险的责任。这决定了安置难民的工作是长期危险艰巨的,因此,接受难民的人士必须在难民回国之前承担以下具体责任:
(1)确保所接受难民的生活、起居、教育、饮食、医疗等所有费用,确保难民三年之内必须回国,否则逐年递交高额逾期居留费;
(2)确保所接受难民不侵扰他人,否则赔偿他人损失;
(3)确保所接受难民不犯罪,否则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4)难民所生子女,享受所与接受难民同样待遇,接受者需全部负责;
(5)接受人死亡之后,由接受者子孙或亲属继续承担所接受难民的一切责任,直到难民返回祖国。
事实上,约旦、黎巴嫩和巴基斯坦等国政府,长期以来就对国内的中东或者阿富汗难民承担着这些长期具体、危险、高昂的责任。“接受难民”不仅仅是到难民营中走一圈拍个照那么简单,更包括了长期的安保、饮食和就业、医疗等具体责任,而中东难民生育率高又进一步加剧了这些工作的长期难度,而这些工作都是几十年如一日的进行任——花费着普罗大众的皇粮国税,并由大众承担风险。
所以,鼓吹中国接受中东难民者本身并没有错,但这并不能表明他们比拒绝者高尚,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承担过接受中东难民的具体义务。毕竟,口号只是美德的表皮,责任才是美德的真谛。
(华人难民中国必须接受,因为彼等辛亥、抗战与我同生共死,这片土地也有他们的牺牲,他们理应获得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