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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规:大学生创业可折算学分

财新网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2-17 12:01

正文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称,这是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口号的积极响应,可“激发学生的创业积极性”


实习记者 吴迪 记者 陈少远

大学生创新创业可折算学分被写入正式规定。教育部日前颁布的新修订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提出,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并鼓励学校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5月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就已提出,探索将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

“以创业带动就业” “实施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倡导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于2015年被写入《中央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大学生创业”,并提出“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已有中国高校探索将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折算为学分。据《北京晨报》报道,北京师范大学要求学生必须参加创新创业相关课程并获得相应必修学分才可毕业。财新记者在南昌大学官网的《创新创业学分课程总库列表》上查到,该校将创新创业课程与学分对接,最多可置换6学分。

“是高校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大胆尝试。”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在教育部网站刊发的解读文章中指出,《规定》正式设立高校探索创新创业折算学分制度,是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口号的积极响应,可“激发学生的创业积极性”。

《规定》增设的鼓励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实际支持举措还包括“建立休学创业的弹性学制”和“设置休学创业复学学生转专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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