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9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非税收入21,028亿元,同比下降1.6%,自今年5月以来非税收入的同比增速一直为负,分别为12.5%、2.4%、2.9%、22.5%、11%。
非税收入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取消或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带来政策性减收等影响,根据国务院部署今年将进一步减税降费,2017年全年再减少企业税负3,500亿元左右、涉企收费约2,000亿元,此外,去年部分收入项目基数提高也是导致同比增速为负的重要原因。
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非税收入构成主要包括:①专项收入;②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③罚没收入;④国有资本经营收入;⑤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⑥捐赠收入;⑦政府住房基金收入;⑧其他收入。其中,2013年及以前年度非税收入仅包括①②③和⑧四个科目,2014年增加④和⑤科目,2016年增加⑥和⑦科目。2016年全年,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占非税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3.63%、16.74%、6.56%、20.16%、23.69%、0.44%、2.56%、6.23%。
通过对2008年以来的非税收入分析发现,其年度同比值在2011和2015年出现两个明显的“峰点”,分别增长了42.92%和29.03%。其中,2011年非税收入的大幅增长主要是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科目的全面增长所致,不存在非税收入统计口径的变化。而2015年接近三成的非税收入增长主要源于两方面原因:
一是地方教育附加、文化建设事业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所致;
二是自2015年开始,
部分金融机构和中央企业上缴的利润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至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中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部分金融机构和中央企业上缴利润)”细分科目进行核算,从而导致
非税收入统计口径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