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4日,云南省昆明市延安医院发生了一起患者跳楼事件。一名67岁患者从医院5楼跳下,砸中了一名62岁患者。跳楼患者死亡,被砸患者受伤。
此事发生前3天,也就是2024年7月1日,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内,一名老年患者试图跳楼轻生,幸被一名女护士发现,死死地抱住老人,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同样是在2024年7月1日,辽宁铁岭的一家医院内,一位急诊女患者在就医时突然掏出匕首试图自杀,一位男护士和一位男患者赶紧阻止,两人徒手夺下患者手中的匕首,并因此被不同程度划伤。
患者在医院内自杀的事件,并非现在才有。事实上,此类事件多年来层出不穷,给医疗行业造成了很大困扰。
每次出现此类事件,医院都会非常被动。
患者在医院跳楼,医院不仅要花费大量医疗资源免费抢救,还会面临舆论的各种指责和家属的各种“追责”。
有些媒体的逻辑往往是:病人在医院自杀,肯定是因为医院太黑、医生太坏,将病人逼的走投无路。
而家属的逻辑则往往更简单直接:人死在你们医院,你们医院肯定有责任,有责任你们就得赔钱,不赔钱我们绝不善罢甘休。
此类事件,无论自杀患者最后是残疾还是死亡,医院往往最后都不得不赔钱息事。
为了避免此类事件发生,中国医院管理者可谓是绞尽脑汁。为了保护患者的“安全”,很多医院病房的窗户都采取了各种防护措施,要么加装防护网,要么限制打开角度,以免患者打开窗户往外跳。
说实话,这样改造后无法打开的窗户,是存在巨大隐患的。一旦有个火灾啥的,会断了很多人的逃生之路。
对“患者在医院内自杀”这一困扰医疗行业多年的事情,阿宝今天想“顶着锅盖”,说几句政治不正确,注定被网络正义键盘侠们围攻狂喷的话。
首先,阿宝认为:那些跑到医院自杀的患者,基本上人品都有问题。
跑到医院这种救死扶伤的神圣地方自杀,是一种极其恶劣也极不道德的行为。
我知道,看到这句话,很多人要义愤填膺的指着阿宝鼻子反驳了:你怎么能这么说这些患者?人家肯定是有病了走投无路了才自杀的啊,人家多可怜啊,你怎么心肠这么硬,竟然骂这些可怜人,说人家人品有问题?
其实呢,“患者”并不是一个依据道德水准划分出来的群体,成为“患者”不代表他有什么道德优势。一个人成为“患者”,是因为他有病,而不是因为他道德水平高。
一个好人,他生了病之后还是好人,他得了绝症之后还是好人,哪怕他因为不堪病痛悲观厌世选择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他依然会以一个好人的方式行事。
而一个坏人,他生病之后还是坏,他得了绝症之后还是坏人,当他因为不堪病痛悲观厌世试图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他也依然会以一个坏人的做派去行事。
“患者”是需要同情和关爱的,但是,你不要以为所有的患者都是好人,更不要以为一个坏人因为生病走进医院成为患者后,会突然变成好人。
好人要自杀,会怎么做呢?
有一个真实的例子,就是傅雷夫妇。
一九六六年九月三日凌晨,在红卫兵两天三夜不间断的抄家和凌辱后,时年五十八岁的翻译家傅雷和夫人朱梅馥,于上海江苏路的家中双双自缢。
自杀前,他们特意把家中唯一一床厚被子铺在了地上,以免凳子被踢倒的落地声会打扰到熟睡中的邻居。
傅雷夫妇死前,写了一封千字遗书,里面没有怨天尤人,也没有愤慨不平,而是委托亲属帮办13件未尽事宜,包括:留下夫妻二人的火葬费五十三元三角钱;上缴房租五十五块二角九分钱;家具自行处理,名贵书画充公;仅有的遗产是两块手表以及六百元存款单,全部留给照顾他们夫妇二人多年的女佣周菊娣……
13条遗嘱面面俱到、事无巨细,只为死后不连累他人分毫。
信封里面,放了五十三元三角钱的现金,这是二人的火葬费。
一个好人,哪怕决定要自杀,也不会去连累别人,更不会去害别人。
我为什么说那些在医院自杀的患者基本上人品都有问题呢?
咱们就以文章开头提到的云南省昆明市延安医院发生的那起院内自杀事件为例。
那位67岁的老年患者,在医院五楼跳下,把一名无辜患者砸伤。幸运的是,没有砸死。
自己死不算,还要害别人受伤。那名无辜患者没有被他砸死,纯属幸运。
尽管没有被砸死,大家可以想想,这样可怕的事情,会给那位被砸的无辜老年患者造成多大的惊吓,留下多大的心理阴影?!如果那位患者心脏不好的话,被他吓都吓死了。
就算砸不到人,你在医院这种人员密集而且病人很多的地方跳楼,会对多少人,多少病人,包括老人和孩子造成严重惊吓?会多影响医院正常诊疗工作?会影响多少人看病?会给医院带来多少麻烦?
我说句难听点的话:真想死,不祸害别人的办法有的是,跳河也好喝药也好,在家里上吊也好……为啥非要来祸害医院、祸害其他患者?
是不是因为:在家里上吊会让自家房子成为凶宅贬值,会祸害自家孩子;而到医院跳楼能让自家孩子讹医院一大笔钱,算是自己给家人发挥最后一点余热呢?
有些人,到死都是好人;而有些人,到死都在害人。
阿宝想说的第二句话是:
患者自杀,除其本人外,家属是最大的责任人!
行医多年,阿宝见过无数恶心的家属。病人活着的时候不孝敬不关心,需要给病人花钱的时候,他们百般推诿;需要照看病人的时候,他们各种不耐烦;对患者冷漠的不行,甚至恶语相向各种嫌弃。
然而,等病人死了之后,一个个都成了天下第一号的大孝子,声嘶力竭捶胸顿足的追着医生逼问:我爹怎么就死了呢?我爹之前不是活的好好的吗?我亲爹没了你们得好好给我个说法……
那些病人在医院自杀后,跑到医院要赔偿的死者家属,大概是这世上最不要脸的一群人了。
你家人为什么自杀,你心里没数吗?
患者自杀,无非是因为悲观绝望。如果你们给他多一些关心,多一些温暖,悲剧还会发生吗?
如果你们给患者有足够的温暖,他会如此绝望吗?如果你们和患者有深厚的亲情和感情,他会选择和你们不告而别吗?如果你们对患者有足够的关心,你们会对患者的自杀的各种苗头征兆视而不见么?
自杀患者,是成年人,是有完全自主行为能力的人。你作为患者的亲生儿女,亲生父母,结发夫妻,都没有发现患者有自杀的念头和征兆,你多大的脸,跑来义愤填膺的指责与患者素不相识的医务人员对你亲人不够关心,要求对方承担责任赔你钱呢?
最后,阿宝想说的是:想杜绝患者在医院自杀事件,办法其实很简单!
我有一个办法,可以彻底杜绝患者在医院内自杀的事件再次发生。
这办法就是:让自杀患者家属赔医院钱!
为什么患者在医院内自杀事件屡屡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死的划算。
现在,在医院跳个楼,无论伤成啥样,都是医院免费救治,患者和家属不用花一分钱医药费。无论死不死的成,医院都会被死者家属和讹一笔,除非数额实在难以承受,否则医院往往会选择花钱息事。
医院和有关部门这种做法,其实是在鼓励患者自杀,鼓励患者在医院跳楼,鼓励患者以这种极端方式为家人谋最后一次福利,做最后一次贡献。
阿宝强烈呼吁:医院以后再遭遇此类事件,既不要免费救治,更不要花钱赔偿!
患者自杀致伤,其治疗费用不仅不该由医院承担,也不该由医保承担,其救治费用,应该由家属全额承担。
除了救治费用,医院还应当要求家属赔偿其他经济损失,比如砸坏物品的维修费用,污染地面的清晰度费用,维持秩序的保安费用,以及对医院工作人员造成惊吓的精神损失。
救治费用和赔偿费用,如果家属拒绝支付,医院应当去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查扣死者遗产,赔偿医院损失。
这样一来,在医院跳一次楼,至少要给家人造成十几万甚至几十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