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載《宋代文化研究》第三十二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24年,引用時請注明出處
摘 要:
中華書局點校本《宋史》在《尹穡傳》出現的“王祖舜”應爲“黄祖舜”,在《太祖本紀》與《方技上》兩處出現的“李守真”應爲“李守貞”。
關鍵詞:
《宋史》;勘誤;黄祖舜;李守貞
中華書局1977年點校本《宋史》在《尹穡傳》和《方技上》兩處存有人名謬誤,現結合相關史籍予以勘誤。
《宋史》卷三七二《尹穡傳》:“紹興三十二年,(尹穡)與陸游同爲樞密院編修官。權知院史浩、同知王祖舜薦其博學有文,召對稱旨,二人並賜進士出身。”
案: 此處“王祖舜”有誤,應爲“黄祖舜”。
黄祖舜,字繼道,福州福清人,南宋前期名臣,官至參知政事,《宋史》卷三八六有傳。他擔任同知樞密院事是在紹興三十一年九月。《建炎以來繫年要録》(以下簡稱《要録》)卷一九二載:“(紹興三十一年九月)庚辰,給事中、兼侍讀黄祖舜同知樞密院事。”顯見紹興三十二年擔任“同知”的官員爲黄祖舜,非王祖舜。
又,《要録》有“史浩和黄祖舜舉薦陸游和尹穡”的記載。《要録》卷二〇〇載:“(紹興三十二年冬十月戊寅)賜樞密院編修官陸游、尹穡進士出身,以權知院史浩、同知黄祖舜之薦也。”可與《宋史》相印證。《宋史·尹穡傳》實爲“黄冠王戴”之謬。
《宋史》卷四六一《方技上》:“晉天福中,李守真掌禁軍,領滑州節制,表爲司户參軍,留門下。守真每出征,(趙)修己必從,軍中占候多中。奏試大理評事,賜緋。漢乾祐中,守真鎮蒲津,陰懷異志,修己屢以禍福諭之,不聽,遂辭疾歸鄉里。”
案: 此處“李守真”有誤,應爲“李守貞”。
李守貞,孟州河陽人,先後仕於後晉和後漢,因叛亂失敗自焚而死,《舊五代史》卷一〇九、《新五代史》卷五二有傳。除《宋史》外,《資治通鑑》亦有“趙修己諫主勿叛”的記載。《資治通鑑》卷二八八載:“浚儀人趙修己,素善術數,自守貞鎮滑州,署司户參軍,累從移鎮,爲守貞言:‘時命不可,勿妄動!’前後切諫非一,守貞不聽,乃稱疾歸鄉里。”可知趙修己所諫者實爲李守貞。
另,《宋史》他處亦見“李守真”。《宋史·太祖本紀》載:“會周祖以樞密使征李守真,應募居帳下。”張其凡依據《舊五代史》卷一一〇《周太祖紀一》所載,獻疑周太祖所征者非李守真,乃李守貞。此獻疑恰同《方技上》所載相印證。則《宋史》實存兩處“守真”之誤。